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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正义:人的价值实现的根本保证

【摘要】当前中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在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社会制度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制度漏洞,对社会成员的价值实现造成一定影响。因此,应该从体制改革、社会转型的时代语境出发,推进制度正义,建立与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等相适应的制度体系,以正义的制度体系和制度精神促进人的价值实现。

【关键词】制度正义  人的价值  经济制度    【中图分类号】B018    【文献标识码】A

价值实现是人类普遍的理性追求,也是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人的发展归根到底就是人的价值创造与价值实现。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只有满足人的价值实现要求,提高人的价值实现层次,才能更好地推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和谐进步。制度是生产关系、社会交往的重要形式,也是人的价值实现的必要条件,人的价值实现程度直接取决于制度的发展状况,只有建立公平公正的制度体系,才能更好地促进人的价值实现。

制度正义为人的价值实现提供内在潜力、自由空间和良好环境

制度正义能为人的价值实现提供内在潜力。人的需要是丰富多彩、复杂多样的,不仅包括物质需要、生存需要,还包括精神需要、社会需要等,人的价值实现就是人的较高层次的需要的满足。正义的制度不仅能够满足人的各种物质需要与生存需要,还能够提升人的认识、素质、能力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个性成长,为人的价值实现提供更多可能。从社会关系方面看,每个社会都是无数个体组成的有机体,每个社会成员都拥有不同的个性特长和发展潜能,正义的制度能够为个体提供平等的生存权利和发展机会,使个体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实现自我价值;能够为个体提供稳定的社会预期,增进个体之间的社会协作,激发个体的能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个体更好地实现自我价值。

制度正义能为人的价值实现提供自由空间。自由是人类社会永恒的价值追求,也是人类最崇高的生活理想。马克思主义理论就是探求人的自由解放的理论学说,马克思将共产主义定义为“自由人的联合体”。然而,人的自由总是历史的、具体的、有条件的,受到历史条件、生产关系、物质生产等因素制约,如果人们只考虑自己的自由,就会使人类社会回归野蛮无序的“丛林时代”,每个人都无法获得自由的发展空间。制度明确了“人们能够做什么”“不能做什么”,限制了人的活动范围和社会行为,并在特定范围内为人类提供了自由的活动空间,而正义的制度能为大多数人提供自由,为人的价值创造提供广阔空间,使人的价值得以充分实现。

制度正义能为人的价值实现提供良好环境。人的全面发展和价值实现是以人的个性差异为基本前提的,马克思就说过,每个人的个性解放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前提,只有当人们摆脱外在的束缚和压抑时,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动性和创造性,并创造和实现自我价值。社会制度总是按照特定的秩序和规则约束人的行为,使人的社会行为在特定范围内运行,同时制度的预期性、规范性等又能影响和塑造人的思想情感和价值观念。正义的制度能够为人的自我发展和个性完善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培养人的自我意识、自主能力、自由个性、独立精神,确立人的主体性地位,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影响人的价值实现的制度因素

政治体制改革仍待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率先推进经济体制改革,但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政治制度仍待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发展相对滞后,民主选举、公共决策、公民政治参与等在有的地区流于形式,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暗箱操作、以权谋私等腐败现象仍然存在,失职渎职、司法不公、以罚代法等行政管理问题在个别地区仍较为突出。这些政治不公现象亵渎了法律的尊严和制度的权威,破坏了公平的政治秩序和政治竞争,弱化了公民的政治参与积极性和创造性,影响了人的政治价值实现。

市场机制有待完善。在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中,我国建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由于经济体制不完善、竞争机制不科学、分配制度不健全等因素影响,在经济领域也产生了许多不公问题。比如,由于财富分配机制不完善,产生了高收入群体收入过高、低收入群体收入过低、灰色收入现象屡禁不止、行业或部门收入差距较大等问题,加剧了社会贫富差距。再如,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发展程度等因素影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教育、医疗卫生、就业、养老等民生建设发展相对滞后,特别是在经济不发达地区和贫困农村地区,许多人仍生活于温饱线、贫困线的边缘。这些经济领域的不公问题制约了人的能力发展、个性成长等,影响了人的经济价值的实现。

社会资源分配不公。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建立了“农村反哺城市,农业反哺工业”的城乡二元结构体制,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资源多集中于大中城市,从而产生了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上世纪90年代以来,城乡发展呈现出强者愈强、弱者愈弱的“马太效应”,城乡之间在居民收入、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差距越来越大。以教育不公为例,高考加分造假、自主招生腐败、高考移民现象、地区招生和录取不公等教育制度不公问题日益严重,直接影响着人的素质培养、人格塑造和个性发展。此外,由于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供给不足,导致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利己主义等不良文化思潮泛滥,一些人扭曲了人生理想和价值追求,影响了社会成员的价值实现。

以制度正义推进人的价值实现

以正义的制度体系保障人的价值实现。一是推进政治制度正义。应当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加强基层民主制度、公民政治参与制度、政务公开制度等政治制度建设,有序推进公民的政治参与,以更好地保障公民的政治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应推进政治法治化、规范化建设,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强行政问责制度建设,将公权力关进制度的牢笼里,以有效解决以权压法、徇私枉法、野蛮执法等政治不公问题。二是推进经济制度正义。在经济新常态下,应当积极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配套的制度体系,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创造性和能动性,使人们能够更好地实现自我价值。比如,应建立完善的市场监管机制,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经济制度建设中,不仅要重视市场竞争机制的公平性,还应当重视收入分配制度的正义性,使社会成员能够共享经济发展成果,建构公平合理的财富分配制度。 三是推进社会制度正义。城乡二元分割的社会结构体制是各种社会不公问题产生的重要根源,也是影响个体价值实现的重要障碍。所以,应当加强城乡一体化建设,改革不合理的户籍制度、就业制度、养老制度、教育制度等,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人们的价值实现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以正义的制度精神促进人的价值实现。制度是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的工具,也是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的物化形式。制度蕴含了丰富的价值追求和道德思想,体现了人们的社会关系、人生理想、价值信仰等。制度正义是以人们的制度意识和守法精神为基本前提的,如果人们缺乏制度意识和法律意识,就会以投机钻营的机会主义态度对待社会制度:当制度符合自身利益时,会自觉遵守制度;当制度违背自身利益时,就会想方设法地钻制度漏洞。所以,我们应当加强制度意识和法律精神培养,通过公民意识教育、法制教育、道德教育等方式培养人们公正的价值理念,为人的价值实现提供正确的价值取向。应当加强社会道德建设,培养人们的公德意识、职业道德意识和家庭道德意识,使人们能够自觉遵守道德规范和社会制度,在社会秩序范围内实现自我价值。

(作者单位:河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参考文献】

①彭鹏:《制度、正义与人的发展》,《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4期。

责编/孙娜    美编/于珊

[责任编辑:孙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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