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难,既有历史因素,也有现实因素:深度贫困地区产业转型升级缓慢,发展不充分;内生发展能力提升缓慢,发展不平衡;一些深度贫困地区产业扶贫在资源利用、发展成果分享、项目建设等方面存在隐患;集体经济发展缓慢,促进乡村发展的机制不够健全。这些问题都是当前深度贫困地区扶贫工作面临的挑战,需要我们持续关注。
【关键词】深度贫困地区 内生发展能力 产业扶贫 集体经济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经历了改革开放40年的持续扶贫,特别是十八大以来的五年,全国贫困发生率快速下降了7.1个百分点,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但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目前尚有一些深度贫困地区没有脱贫。这一现象的根源何在?是否存在难以走出的“贫困陷阱”?这其中既有历史因素,也有众所周知的深度贫困地区自然环境差、经济基础薄弱、贫困程度较深等原因,还有深度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到新的水平并进入高质量脱贫阶段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挑战。厘清这些问题,清醒认识到扶贫工作的新挑战和艰巨性,有利于我们实施更有针对性的扶贫策略,真正做到精准施策。
深度贫困地区产业转型升级缓慢,发展不充分
深度贫困地区,如西藏、四省藏区、南疆四地州、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以及贫困发生率超过18%的贫困县和贫困发生率超过20%的贫困村,如今究竟是什么样的贫困状态?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取得了显著成效:深山沟里的路通了,与外部交流交往便捷了,生产生活条件极其恶劣之地的贫困户在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之后,生产生活条件有了较大改善。随着脱贫攻坚的不断推进,新的问题也随之而来:如今深度贫困地区的主要问题,已不再是温饱问题,而是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缓慢等突出问题。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其中首先要实现的就是产业兴旺。长久以来,深度贫困地区面临产业难兴的问题。在改革开放初期的农村工业化进程中,深度贫困地区因地处偏僻这一地缘劣势,失去了通过工业化实现脱贫致富的机会。如今,在经济向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深度贫困地区产业发展面临两个方面的难题。
一是产业转型升级难。深度贫困地区能否脱贫,主要取决于能否因地制宜地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当前,全国已进入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新阶段,而深度贫困地区仍然以较为单一的农业为主,产业基础较薄弱,新产业发展缓慢,新业态发育不充分。即便是已经发展起来的新产业,也仍旧处于产业链和价值链的低端。
二是资源价值转变成现实经济价值难。随着人民群众对绿色生态和乡村文化的消费需求日益增长,乡村不仅主要提供农产品,还要日益发挥出生态、文化等多种功能。由此,发展高价值原生态农产品、乡村休闲体验、康养、民俗文化旅游等产业的机会日益增加。乡村资源价值的提升,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新的机遇。远离工业的深度贫困地区,保留了传统文化村落,原始的自然生态几乎没有遭到破坏。这些深度贫困地区工业化发展的先天缺陷,现在看来反而成为其后发优势。不少贫困村借助自然优势,大力发展具有地域特色的乡村文化,并将其开发成为休闲体验之地、生态民俗旅游之地、康养之地,因地制宜地谱写“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篇章。然而,由于缺乏充足的资本和开拓市场的人才,目前仍有一些深度贫困地区难以有效将优势资源转化为经济价值,更难以惠及贫困人口。
深度贫困地区内生发展能力提升慢,发展不平衡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脱真贫、真脱贫”的动员和部署。深度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能不能真脱贫,根本上取决于其内生发展能力是否能够得到有效提升。深度贫困地区内生发展能力较弱,而且提升难度较大,与其历史上长久积累的因素不无关系。如自然条件恶劣、地处偏僻、历史上就较为贫困,以及文化素质、科技素质和经营能力差,等等。
针对深度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内生发展能力弱等问题,党和国家在加大扶持力度的同时,也在不断改进扶贫方法,由“输血”转为“造血”,由大水漫灌转为精准施策,使深度贫困地区的内生发展能力有所提升。尽管如此,集中连片的特困地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等深度贫困地区内生发展能力弱的问题仍然较为突出。这些地区长期单家独户,组织化程度低,缺乏发展大规模商品生产的历练,竞争力、抗风险能力较弱。即便有外部企业参与产业扶贫,将其纳入产业链,深度贫困地区仍然以提供原料为主。在这样一个被带动发展的过程中,深度贫困地区内生发展能力的提升还不能适应脱贫,乃至由脱贫向乡村振兴转变的要求。不仅如此,在马太效应和循环积累因果效应的影响下,深度贫困地区的大学生等人才一旦外出就业、外出创业,就很少有人愿意主动回乡参与建设。人才的缺乏,也是深度贫困地区内生发展能力难以提升的重要原因。
此外,深度贫困地区内部发展不平衡的现象也十分值得我们关注。在脱贫攻坚政策的引导下,十八大以来的五年,全国贫困人口减少了6800多万,其中一部分人成为了致富带头人。先富与后富,可能有两种发展态势:一种是先富者通过“党支部+合作社+农户”的方式,建立发展成果共享机制,能够实实在在地带领贫困人口脱贫致富。还有一种可能,就是一些个人先富起来,但与其合作的贫困户还不能充分享有共同发展的成果,由此可能导致贫困人口发展空间缩小的现象。
由深度贫困地区内生发展能力弱而带来的发展不平衡问题是相当不易破解的,甚至不排除有使发展不平衡问题扩大的可能性,这也成为我国脱贫攻坚过程中面对的一大严峻挑战。
一些深度贫困地区产业扶贫在资源利用、发展成果分享、项目建设等方面存在隐患
2017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指出:“我们将举全党全国之力,坚决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确保兑现我们的承诺。”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形成了全社会扶贫的局面,书写了人类反贫困历史奇迹并提供了中国经验。
这一过程是尊重市场经济规律的过程。外部企业在深度贫困地区实施产业扶贫,把深度贫困地区的产业纳入其产业链,使双方都能从中获益:企业拥有了优质产品生产基地,深度贫困地区的产业发展则具备了一定的基础,很多贫困人口由此脱贫致富。尽管如此,一些地方在产业扶贫发展到一定阶段后,依然可能衍生出新的问题。
其一,资源利用不合理。当前,一些作为产业扶贫骨干力量的企业,有的注重眼前利益,过度开发资源,导致贫困地区的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有的注重局部利益,如在深山沟中建水塘、水库时,如果缺乏全流域统筹,就很可能引发下游居民用水困难和人身财产安全等问题;有的利用传统文化村落发展旅游业,但由于缺乏统筹规划,一些地方出现了低水平、同质化的恶性竞争现象,造成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不利于深度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实现有效增收。
其二,发展成果分享不充分。在新的发展理念指引下,深度贫困地区在促进发展成果共享方面采取了多样化的措施,如发展合作社和鼓励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等。然而,有的企业与贫困地区的贫困者并没有形成利益共同体,仍然是两个独立的利益体,因而容易导致发展成果分享的不充分。
其三,产业扶贫项目合作建设机制不完善。党和国家果敢担当起脱贫攻坚的重任,惠及了广大贫困地区及贫困人口。但在具体实践中,一些产业扶贫项目建设的实施方案也或多或少存在着缺陷,可能形成新的隐患。例如,一些地方政府为尽快促进深度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实现脱贫,引入外地较成功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利用贫困户的贫困贷款入股企业,建加工厂,在建期间按一定股息给贫困户分红,项目建好投产后让贫困户退股。这种做法虽然有利于解决产业扶贫项目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有助于较快实现产业扶贫的目标,但也存在隐患:如果因为市场变化,加工厂不能投入运营,那么贫困户就会因还贷而债务缠身,从而陷入更加贫困的境地;如果顺利投产,让贫困户退股,那么在承担投资风险后,贫困户仍旧处于产业链和价值链的低端,虽能在一定程度上摆脱贫困,却不利于进一步致富和促进乡村振兴。
集体经济发展缓慢,促进乡村发展的机制不够健全
2016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召开部分省区市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座谈会时强调:“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从实践看,能否脱真贫、真脱贫,把党的脱贫致富和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政策落到实处,关键在于能否增强农村党组织的凝聚力,增强社区集体积累和统筹发展的能力。
一直以来,各地在促进深度贫困地区集体经济的发展上采取了不少措施,很多地方把集体经济的发展情况作为衡量是否脱贫的重要指标。尽管如此,深度贫困地区集体经济的发展依然较为缓慢。如果这一组织制度发展问题得不到破解,深度贫困地区跨越发展的机制就难以形成,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机制也难以健全。
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难。由脱贫向乡村振兴跨越,不仅要产业兴旺,而且要促进乡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虽然国家在乡村道路、社会事业等方面给予倾斜,快速改善了深度贫困地区的面貌,但深度贫困地区仍然与乡村振兴的要求有一定差距。各地在扶贫攻坚中探索出“党支部+合作社+农户”的产业扶贫模式,有效促进了产业发展,也带动了成员脱贫致富。但作为成员之间的互利性经营主体,合作社一般不会也难以承担起乡村社区建设的任务。在集体经济不能发展壮大的情况下,深度贫困地区社区集体积累和统筹能力就会相对薄弱,对国家财政支持的强依赖问题也不易解决。
社会治理存在一定的隐患。有的深度贫困地区,因为集体经济没有发展起来、党组织缺乏凝聚力、基层组织功能弱化而存在社会治理的隐患,难以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好“防火墙”的作用,或将影响经济发展和脱贫致富的实现。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研究所第二研究室主任、研究员,中国合作经济学会副会长,中国经济史学会副会长兼中国现代经济史专业委员主任)
【注: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委托项目“改革开放历史经验研究”(项目编号:2015MZD009)的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①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人民日报》,2017年10月28日。
②郑有贵:《由脱贫向振兴转变的实现路径及制度选择》,《宁夏社会科学》,2018年第1期。
③郑有贵:《构建内生发展能力强的农村社区集体行动理论——基于发达村与空心村社区集体积累和统筹机制的探讨》,《马克思主义研究》,2017年第12期。
④郑有贵:《乡村之美在于有文化魂——兼评〈千村故事〉》,《农业考古》,2017年第4期。
责编/王妍卓 美编/李祥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