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精神标识的社会化导引
社会化是民族共同体得以延续的重要手段,指谓了个体通过社会互动确立生活目标、价值观念、行为方式,进而形成社会属性并取得社会化资格的教化过程。[4]在现实性上,“人不是抽象的蛰居于世界之外的存在物。人就是人的世界,就是国家,社会”[5]。作为进入实践形态的文化价值理念,中华精神标识是通过浓缩性符号表现出来的中华民族特有的民族情感、民族规范和民族目标,强调了特殊的民族方式、民族文化形态的本质规定性和民族成员的外化性标识。精神标识的社会化导引始步于它所提供的社会化基项,生发于思维运动概念的综合和充分,再现于价值诉求的具体和客观,聚合了民族共同体社会化底线确立的基本要求,因而表征了民族共同体的社会实践指引个体成员适应集体推崇的社会化过程。正是通过这样的实践,民族成员普遍的社会心理与民族文化的价值涵量助益于精神标识的内外化作用,民族共同体的社会模式得以沉淀,共同的命运性预设和群体社会性归属的形成得以可能。就此意义而言,精神标识以“察类—明故—达理”逻辑延伸的社会性展开,诠释了“夫辞以故生,以理长,以类行。立辞而不明于其所生,妄也”(《墨经·大取》)的过程。
中华精神标识所蕴含的民族情感、民族规范、民族目标以同类价值意识的深刻表达指涉了民族成员思想和行为的粘合剂。民族情感意指一个民族多数成员所共有的、反复起作用的文化精神、心理特质和性格特点的集合体;民族规范是民族共同体价值观念的具体化,它以社会性约束机制对民族成员的价值、道德和行为进行调控与矫正;民族目标是民族群体价值尺度的集中体现,是民族群体经验、思维、意志关注当下、指涉未来的现实表达。民族情感是精神标识社会化导引的基础层级,是民族规范产生的依据和民族目标实现的基础;民族规范是中继层级,它以一定的价值标准和行为尺度影响着民族成员在思想和行为上的选择、判断和控制;民族目标是最高层级,主导着民族情感和民族规范的发展进程,决定着精神标识社会化导引层次结构的性质、方向和效应。精神标识依据的情感、提供的规范和目标构成了社会化导引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统一体。精神标识的民族情感内含多元一体的民族性,成为民族生存发展的内在性根基;精神标识的民族规范外现民族成员的交往方式和交往原则,成为民族团结凝聚的外在化特征;精神标识的民族目标指引民族发展的方向,成为民族共同体面向未来的动力源泉。
中华精神标识的社会化导引始步于民族情感对民族成员进行的感性渗透、理性涵养和带动性熏陶。作为精神标识的本位性规定,民族情感生发于民族成员的自身需要及与交往对象在实践中的情感聚合,是民族成员对客观世界及其自身的情绪体验与价值态度;作为民族成员与生俱来的心理特征,民族情感以对民族生存发展特性的表征,彰显着民族群体的特殊性存在;作为民族群体亲合的基础,民族情感体现为民族成员对本民族的热爱、对民族利益的维护和对民族事务的亲近。在现实性上,通过遗传和继承的民族情感不仅影响着个体成员的语言、心理和思维,而且影响着民族群体的心理素质、思想观念和价值理念。民族情感在社会化过程中的提挈,文化内涵与外延在民族范畴中的进一步框定,成为民族群体团结与凝聚的根本。正是通过民族交往与社会活动中的感性渗透、理性涵养和带动性熏陶,“人民为本”“家国情怀”的情感得以唤起,民族成员的社会化演绎得以激发。
中华精神标识的社会化导引中继于民族规范对民族成员的教育感化、制度规约和强制性修正。作为民族成员在社会关系领域必须遵循的普遍性原则,民族规范体现了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根本利益和总体要求,并从整体上规定了民族成员个人利益和共同体整体利益间的关系,进而形塑着民族成员个体行为的社会化标准。在实践意义的层面上,民族规范具有较之其他规范更直接的指导力和最基本的约束力,同时亦提供了不违背基本准则前提下的某种变通,最终将民族成员个体行为引入共同体所推崇的秩序范围内。精神标识正是通过民族规范所强调的社会化指引和评价,调控个体民族成员的行为。在“德法兼治”所提供的道德约束、典型示范和纠正机制中,“每一个人的纯粹特殊的、个人的价值被所有人,被体现在这种国家中的普遍性承认为他的特殊性,国家的普遍价值得到作为特殊的个人,所有的个人的承认”[6]。
中华精神标识的社会化导引升华于民族目标对民族成员的基础性支撑、整体性感召和全局性引领。作为中华民族生活理想和终极关怀的价值性表达,民族目标指谓了中华民族具有特殊意义和价值倾向的精神世界,它以中华民族共同理想和奋斗愿景的价值阐析,影响着民族群体社会化进程的态势、倾向和演进过程。在现实性上,具体的民族目标引发于民族群体特殊的社会环境,体现着民族群体与社会环境的一致性,代表了民族成员现实的意志、目的和要求;终极的民族目标则在一定程度上超越了现实的文化和环境,体现出民族群体最终的社会理想和未来的价值走向。“家国情怀”“和而不同”以中华民族的价值心理、价值观念和意识定式,诠释了中华民族初级目标和终极目标的辩证,指谓了中华民族生存目标和发展目标的统一,它所生发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不仅承继于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交往、交流、交融,而且发展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协和万邦的价值归旨。
中华精神标识的国际传播
中华精神标识是国家形象塑造的核心内容与重要手段。国家形象是具体国家在国际上所呈现的形象,意指“国家结构的外在形态,是国家传统、民族传统与文化传承在当代世界空间的特性化脉动的映像化张力”[7]。作为国家实力的具体体现,国家形象的塑造不仅生发于公众和他国的认识和评价,而且反映了国家间相互建构的关系。由此出发,全球化、多元化时代的价值冲突与观念博弈,不仅指涉了国际交往认同与共识命题的再思考,而且凸显了国家形象内涵与外延的再塑造。中华精神标识内蕴的“人民至上”的核心思想、“家国情怀”的责任意识、“德法兼治”的治国理念、“和而不同”的国际担当,强调了追求中华民族成员最大公约数的价值主张、中华民族家国一体的心理认同、社会治理德法兼备的相得益彰、国际合作互惠共赢的交往原则,立体化地呈现了建设美好家园、谋求和平发展的国家形象。
“一带一路”倡议是中华精神标识的实体化和具象化,其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价值目标,指谓了蕴含人类共同价值的中华文化理念。在多维互动的空间界域链接中,“一带一路”倡议秉承“和衷共济”的文化精髓,将亚非欧卷入开放与发展的大潮中,在推动区域经济发展互联互通的同时,无缝对接更深层次的区域合作,促进不同文明之间的彼此承认、平等交往、理解沟通和优势互补。作为中华精神标识生发的产物,“一带一路”倡议更是以共商项目投资、共建基础设施、共享合作成果为基本原则,以互利共赢的经济传通、互尊互信的政治融通、包容互鉴的文化共通为主要手段,以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政策沟通、人心相通为重要内容,全方位推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于经济基础之上、政治中介之下、文化导引之中,促进中华精神标识塑造的国家形象的国际传播。
中华精神标识的国际传播,应依托于“一带一路”倡议的系统推进。在综合考量传播内容、传播受众、传播渠道的基础上,聚合于魅力型、全面型、精准型的传播方式;从到达率、覆盖率、国际影响率提升的具体问题出发,聚焦于中华精神标识传播的落地对接度。重点围绕着中华精神标识所具象的中国思想、中国声音、中国主张等传播内容,构建精神标识塑造国家形象的话语体系,进一步阐释、明晰、生发精神标识的符号意旨和话语表达,让世界读懂中国;着力探讨影响不同受众的文化心理环境、文化心理移动、文化动力场、文化张力系统,描摹提升认同的认知沉浸状态、情感卷入状态和评价析取状态;系统分析中华精神标识与“一带一路”相系的文化传播理念、价值呈现方式、认同提升方法,进一步推进对外传播的文化符号凝练、多元主体优化、话语体系创新、公共外交丰富、媒介叙事创融、关键项目拓展。
密切关注中华精神标识国际传播的效果评估和路径优化。实践中,重点突出“一带一路”沿线分布式资料集成,进行数据析取和动态监测,以公众参与度、情绪共鸣度、表达结构形态为关键变量,构建传播效果评价指标体系;基于议程设置、内容形态、话语创新的综合视角,系统聚焦影响中华精神标识国际传播的信息量、媒介议题、情感态度和意见领袖等,进行数据整合;根据发展变化的不同情境调整传播重点、方式和目标,寻求国家形象塑造的优化路径,建构“精神标识”国际传播的理论框架;依托中华精神标识的文化载体和典型符号,比较研究政府、媒体在国家形象塑造过程中的特质与差异,探寻“自塑”引导“他塑”的弹性常态治理机制,以标识性话语的内生吸引力与外在感召力,推动中华精神标识的国际传播。
(本文系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家社科基金专项课题“新时代培育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8VSJ090)
詹小美,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教授、博导,中山大学互联网与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研究方向为文化传播与价值认同。主要著作有《全球空间与“一带一路”研究》(文化卷)、《民族文化认同论》《民族精神论》《民族凝聚力研究》《空间交融视阈下的战略互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