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辽宁省辽阳县严格工作程序、细化方法措施,扎实开展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确保党费收缴管理规范有序、支出科学合理、作用有效发挥。
加强教育引导,提升党员缴纳党费自觉性。坚持把收缴党费作为增强党员党性观念的重要措施来抓,要求广大党员认真履行党员基本义务。全县各基层党组织利用“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集中学习等机会,定期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和党费收缴的相关文件规定,不断增强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对不及时缴纳党费的党员,进行提醒或批评教育,促使他们转变思想,增强履行缴纳党费义务的自觉性,通过加强正面教育,全县党员自觉缴纳党费意识明显增强。
从严细化标准,提升党费收缴工作规范性。高度重视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县委组织部确定1名副部长分管,专门股室具体负责,会计和出纳分设制度。按照规定设立党费专账,合理设置会计科目,如实记录党费收缴使用情况。健全完善党费收缴管理台账、每月报告等制度。同时,县委组织部及时向基层党(工)委传达上级有关党费收缴管理使用的各项新政策新规定,要求基层党组织对党费收缴新标准、上缴程序、工作纪律进行严格自查,并统一下发党费收缴、管理所需的各种簿、册以及党员党费证,做到党员缴纳党费有登记,基层党组织缴纳党费有收据,原始单据保存完整。
优化管理方式,提升党费使用管理科学性。在使用和管理党费的过程中始终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注重把握好党费的审批程序及权限,确保党费开支按照规定执行。对县管党费中支出的经费,严格做到“三个必须”:使用前必须经部务会集体讨论决定,做到先审核、后使用;使用过程中必须明确专人监管,做到专款专用;使用后必须及时了解资金运用情况,确保党费得到合理有效使用。按照全县实际,党费使用重点向农村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主要用于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补助基层党支部学习活动等,保障基层党组织生活的规范正常开展,切实发挥了党费在党的活动中的重要作用。
注重日常监管,提升党费核查监督实效性。坚持把党费收缴与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通过加强日常监督,靠实各级党组织党费收缴责任。严格执行定期公示、年终报告制度。坚持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会议通报等方式,接受广大党员监督。每年就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向县委报告,接受审议和监督,确保党费管理工作透明、公开。严格专项审计,坚持规范管理。2018年县委组织部协调县审计局对党费进行了审计。同时,加大对全县各级党组织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督查力度,定期督促检查、公开通报,有力推进了全县党费收缴标准规范化、收缴比例规范化、收缴时限规范化、收缴手续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