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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的作用何以更好地发挥

核心提示: 道德效力是评价道德有效性的重要标准,也是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当前,影响道德效力实现的因素,既有内在的道德需要、道德能力、道德内容,也有外在的道德环境、道德教育,只有从内外两方面共同推动公民道德建设,才能更好地促进道德效力的实现。

【摘要】道德效力是评价道德有效性的重要标准,也是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当前,影响道德效力实现的因素,既有内在的道德需要、道德能力、道德内容,也有外在的道德环境、道德教育,只有从内外两方面共同推动公民道德建设,才能更好地促进道德效力的实现。

【关键词】道德效力  道德需要  道德环境   

【中图分类号】B824.3    【文献标识码】A

实践证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道德,每个人都需要依靠道德来维系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确立社会理想。因此,我们应当深入分析影响道德效力实现的各种因素,不断提高道德效力的实现程度。

影响道德效力实现的内在因素

道德效力不仅指道德思想的说服力、道德信仰的凝聚力以及道德规范的约束力,也指社会成员对友善、诚信、利他、公正、平等、仁爱等各种道德信条的执着、坚守和践行程度。在公民道德建设中,内因和外因共同决定着道德效力的实现程度。个体的道德需要、道德信仰、道德实践等,既是影响道德效力实现的内在因素,也是影响社会风气以及道德秩序形成的关键因素。所以,我们应从个体的道德动机、道德信仰、道德习惯等方面入手,考察分析影响道德效力实现的内在原因,探究道德效力实现的内在本质。

道德需要匮乏。道德效力的实现源于个体的道德需要,当社会成员产生道德需要后,就会自觉地学习道德知识、树立道德信仰、践行道德原则;反之则不然。在现代社会中,法律制度成为维护社会秩序、规范个体行为的主要规范,社会道德渐渐居于次要地位,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社会成员的道德需要。在这种情况下,一些社会成员认为法律是生活的“必需品”,而道德是生活的“非必需品”,这就影响了道德效力的实现。

道德能力缺失。道德效力的实现,不仅与个体的道德需要有关,还与个体的道德认知能力、道德实践能力等关系密切。在功利主义和应试教育的社会环境中,重才轻德、能力至上等观念,逐渐成为一些人尊奉的人生准则和价值信仰,从而形成了重能力、轻道德的不良社会倾向。比如,部分家长和教师片面重视学生的学习能力、考试成绩等,忽视了对学生道德素质和道德能力的培养。

道德内容不符合时代要求。道德是社会成员在长期社会交往和利益博弈中形成的行为准则,会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变化。但当前我国的道德内容发展滞后于时代发展,许多道德内容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要求。

影响道德效力实现的外在因素

从外部因素看,道德环境、道德规范等都会影响道德效力的实现。如果缺乏良好的道德环境、科学的道德规范,就会制约个体的道德信仰以及道德实践,进而影响社会道德效力的发挥。

在传统道德解构、新道德体系尚未形成的社会转型期,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都发生了深刻变革,影响了公民的道德建设。当前,我国道德效力缺失问题日渐凸显,并成为重构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的一大阻碍。比如,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仍面临着制度不完善、竞争不规范等问题,虚假宣传、以次充好、恶性竞争、行业垄断等时有发生,影响了社会道德在经济领域的作用。再比如,当前我国存在的贫富差距较大、城乡发展不协调等问题,弱化了个体的道德信仰,降低了个体的道德要求,影响了社会道德效力的实现。

同时,公民道德教育也相对滞后。长期以来,我国将GDP增长和税收作为政府政绩考核的主要标准,使得一些地区唯经济增长马首是瞻,忽视了公民的道德建设、文化建设,道德文明发展滞后。同时,一些地区仅关注道德教育的形式、规模等,且多以思想说教、“喊口号”、理论灌输等方式开展道德教育,忽视了针对性和有效性,导致公民道德教育效果不佳。比如,在道德文明创建和道德模范宣传中,我国一些地区的德育内容存在着脱离群众生活等问题,不利于培养社会成员的道德信念。在学校道德教育中,一些教师将道德教育当成一门专业课程,通过知识点讲解、背诵政治理论、闭卷考试等方式开展,无法培养学生的道德信仰、增强学生的道德实践能力。

促进道德效力实现的优化路径

只有优化社会道德的内部机制,形成良好的外部环境,才能更好地提高公民道德建设的有效性,使道德效力发挥作用。我们应激发个体的道德需要,培养个体的道德能力,创新社会道德内容,优化社会道德环境,加强公民道德教育。

一方面,要破解影响道德效力实现的内部问题。首先,要激发个体的道德需要。要培养社会成员的道德意识以及道德信仰,将外在的道德规范内化为社会成员的思想意识、价值信念等,从内到外地培养个体的道德需要。同时,还应加强道德舆论评价、道德奖惩机制等的建设,以外在的社会要求激发社会成员的道德需要,将道德转变成社会成员的自觉行为。其次,要培养个体的道德情操。要在道德宣传、道德实践中培养个体的道德能力。比如,可以将抽象的道德规范转化为通俗的道德语言以及生动的道德故事,使群众更好地理解道德要求,并自觉践行道德原则。最后,要丰富社会道德内容,提高道德规范的时代性和合理性,建构与市场经济、网络生活等相适应的公民道德体系。比如,应改变一味倡导舍己为人、重义轻利的无私奉献论,建构义利并重、个人和社会相统一的社会道德理论,推动传统道德的现代化转型;应将爱国、爱岗、守信、务实等主流价值观融入社会道德内容,推动社会道德与主流价值观无缝衔接;应不断完善网络道德、生态伦理等,为社会生活中的新事物、新现象提供道德支持。  

另一方面,要打破影响道德效力实现的外部阻碍。首先,应推进体制改革、法治建设、文化建设等,为道德效力的实现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比如,应严厉打击盗版侵权、制假贩假、虚假宣传、行业垄断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建构公平公正、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严惩官员贪污腐败、铺张浪费、作风不正、暴力执法、以权压法等问题,提高政治生活的纯洁性和透明度,为道德效力实现营造良好的政治环境;大力批判虚无主义、利己主义等不良价值文化,提高主流价值观的思想引领力,为道德效力实现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其次,应推动公民道德教育改革。应从社会道德现状以及发展要求出发,开展公民道德教育,提高道德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比如,应推进公民道德教育生活化,将公民道德教育渗透到家庭生活、企业管理、学校教育、舆论宣传等各个领域,融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应减少空洞枯燥的道德理论说教,从生活点滴和日常小事着手,开展道德实践,培养社会成员的道德习惯和道德能力。最后,应创新道德榜样宣传的方式方法,以真实的、接地气的道德榜样来教育社会成员,从而更好地发挥道德榜样的示范和激励作用。

(作者为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博士研究生)

【参考文献】

①王向华、赵华:《德性回归:道德教育的当代诉求》,《当代教育科学》,2018年第1期。

②勾长明:《道德价值及其特征》,《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2010年第5期。

③孔繁宇:《谈自然法性质问题——兼论政治权威对于道德效力之影响》,《前沿》,2011年第1期。

责编/陈楠  孙渴    美编/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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