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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与差别待遇”是世界贸易组织的重要基石

为了确保多边贸易体制朝着包容普惠、互利共赢的方向发展,必须继续坚持“特殊与差别待遇”原则,实现世界各国共同繁荣。

经济全球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经之路,多边贸易体制为各国发展带来了共同机遇。中国坚定维护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支持对世界贸易组织进行必要改革,共同捍卫多边贸易体制。2018年11月,在亚太经合组织工商领导人峰会上的主旨演讲中,习近平主席指出,“特殊与差别待遇”是世界贸易组织的重要基石,这一原则不能否定。“特殊与差别待遇”是世界贸易组织给发展中成员的优惠待遇,具体措施包括更优惠的市场准入、非互惠的市场保护和技术援助等。给予发展中国家“特殊与差别待遇”,目的在于缓解发展中国家融入经济全球化的困难,减少其可能遭遇的风险,促进发展中国家增强发展的内生动力,有效减少贫困、改善民生。

经过多年发展,发展中国家在世界贸易组织中的数量和影响力已经发生重大变化。目前,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中有2/3以上是发展中国家。这引发了少数发达国家对“特殊与差别待遇”的质疑。取消还是维护“特殊与差别待遇”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改革的焦点问题,并将影响多边贸易体制的发展走向。为了确保多边贸易体制朝着包容普惠、互利共赢的方向发展,保障世界上所有国家都享有平等发展的权利,必须继续坚持“特殊与差别待遇”原则,实现世界各国共同繁荣。

依据客观情况认定发展中国家身份。就中国而言,虽然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2017年人均GDP仍不到9000美元,全球排名第七十一位。2017年末中国还有3046万农村贫困人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一些突出问题尚未得到解决,发展质量和效益还不够高。因此,中国毫无疑问仍然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但是,作为发展中大国,中国从不推卸与自身发展水平和能力相适应的国际责任。

尊重发展中国家的平等发展权。经过长期以来多个回合的谈判,在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共同努力下,“特殊与差别待遇”原则在多边贸易体制中被置于重要地位,以保证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的发展。事实上,通过“特殊与差别待遇”促进发展中国家经济良性发展,可以给发达国家带来更多商业机会,体现了以当期优惠换取后期开放的互惠原则。这符合包括发达国家在内的世界各国的长远利益。因此,世界贸易组织改革应坚持“特殊与差别待遇”原则,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能力差距。

激励发展中国家朝着贸易自由化和投资便利化的方向前进。当前,世界面临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突出,风险和挑战仍然很多。由于广大发展中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相对薄弱,面对风险和挑战时承受的压力会更大。如果放弃“特殊与差别待遇”原则,很可能进一步引发广大发展中国家对多边贸易体制的担忧和疑虑,降低其主动向世界开放市场的意愿,给国际经贸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只有坚持“特殊与差别待遇”原则,促进发展中国家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逐步提升自身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才能增强其进一步开放市场的信心,让其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为世界各国共同繁荣贡献力量。

(作者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银冰瑶]
标签: 世界贸易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