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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中社会保障制度的合理利用

核心提示: 合理利用社会保障制度,能在精准扶贫中发挥“安全网”“稳定阀”“调节器”等功能。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助力精准扶贫仍存在一些问题。对此,我们应完善制度设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探索多元化的精准扶贫项目,确立严格监管机制,实现基层社会保障的协同化治理。

【摘要】合理利用社会保障制度,能在精准扶贫中发挥“安全网”“稳定阀”“调节器”等功能。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助力精准扶贫仍存在一些问题。对此,我们应完善制度设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探索多元化的精准扶贫项目,确立严格监管机制,实现基层社会保障的协同化治理。

【关键词】精准扶贫 社会保障 社会救助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自精准扶贫政策实施以来,“实现社会保障兜底”“坚持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等表述,频繁出现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等一系列文件中。可以说,社会保障已经成为我国精准扶贫框架体系中的重要一环。

精准扶贫中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功能

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形成,在保障贫困人口基本生活、缓解社会风险、平衡收入差距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根据内容划分,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

保障贫困人口基本生活,织起“安全网”。社会救助覆盖城乡,主要采取实物或现金救助等方式,为特困人员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同时,辅之教育、医疗、住房等专项救助,为贫困人口编织“安全网”。可以说,社会保障制度能够保障贫困人口的生存发展,减轻其负担,从而使其逐步摆脱贫困。

缓解社会风险,充当“稳定阀”。当前,社会保险、社会福利日益成为分散、缓解社会风险的重要工具。社会保险准入门槛较低、参保基数较大,具备很强的风险预防能力。其通过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形成责任共担、共济互助的良好体系,针对性地解决因生育、失业、工伤、生病、年老等原因而导致的贫困问题。社会福利是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津贴补助、实物援助的社会保障制度,其能够有效促进贫困人口幸福指数的提高,增强社会包容度,减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平衡收入差距,形成“调解器”。整体而言,社会保障资源的合理利用,能够通过国家转移支付对国民收入进行一定的再分配,从而缩小因市场经济资源配置不均而形成的收入差距。社会保障制度着眼于社会弱势群体以及贫困群体,以正式制度的形式调节社会资源,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目标的逐步实现。

精准扶贫中社会保障制度运行的现实难题

缺乏整体统筹安排,扶贫保障能力不强。首先,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三大保障机制分别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进度不完全一致,无法并驾齐驱,影响了社会保障助力精准扶贫的整体能力。其次,因地方财政实力制约,我国大部分地区虽已实现社会保障全覆盖,但质量水平仍有待提升。同时,地区之间的差异也普遍存在。比如,作为脱贫攻坚主阵地的中西部地区,其经济发展实力无法为社会保障助力精准扶贫提供坚实基础。最后,虽然当前中央财政逐渐加大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力度,也逐步探索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但由于需求的日益多样化,一些地区扶贫能力的提升仍受约束。

城乡二元结构制约,制度设计碎片化。首先,社会保障制度基本以城乡二元结构运行,这不仅存在于社会保险体系之中,也存在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体系之中。其次,“经济发展附属物”与“打补丁式救急”依然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惯有逻辑,由此导致了碎片化愈演愈烈的恶性循环。最后,社会保障体系在不同社会群体的覆盖面和收益情况有所差别。

社会保障理念滞后,扶贫项目创新度不足。以社会救助体系的核心,即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例,其主要的救助方式是现金支付。这样的救助方式虽然能够直接增加贫困人口的收入,但同时也容易引发问题。首先,容易使受助对象形成依赖心理。长期通过现金输出,缺乏职业技能培训、综合素质提升等的鼓励支持政策,容易导致贫困群体丧失工作主动性。其次,影响受助与非受助对象的和谐共处。有劳动能力者直接获得救助金的状况,容易引发非受助对象的不公平感与失衡感,滋生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

基层管理能力相对欠缺,扶贫效率有待提升。首先,扶贫精准度降低。动态核查机制的不完善,导致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无法公平公正地筛选出最需要帮助的受助对象。其次,专业性难以保障。部分基层扶贫工作人员综合素质不高,缺乏主观能动性,对社会保障制度的理解和认识不够,限制了精准扶贫效率的提升。

精准扶贫中社会保障制度的优化路径

完善制度设计,实现协同治理。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需要统筹设计,促进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的融合,使三者在精准扶贫中发挥整体性作用,适应城镇化发展带来的精准扶贫新需求。同时,各地应不断完善多元主体、多种领域共同参与的精准扶贫协同机制,探索社会保障与精准扶贫的“一站式服务”。在社会救助领域,“一站式服务”可以让不同部门以及机构更好地交流管理工作, 减少摩擦,提高扶贫精准度。

加大扶贫支持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一方面,可以建立从中央到地方的多层级财政共担机制,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确定对农村养老、医疗卫生以及社会救助等的转移支付标准,优化财政资金补贴比例结构。另一方面,应积极发挥市场和社会组织的重要力量。我们要发挥市场的积极作用,使社会保险成为社会保障资金的来源;要发挥慈善机构、公益组织等的募资作用,拓宽资金渠道。

积极探索多元化精准扶贫项目。当前,社会保障制度助力精准扶贫的主要形式是资金直接支持,容易造成受助者对社会保障的依赖。对此,我们应积极探索多元化精准扶贫项目。比如,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加深,以及城镇化水平的提高,贫困老年群体的照料服务需求持续增加。对此,我们可以针对贫困老年群体提供定向社会保障服务。再比如,可以围绕“工作福利”引入开发人力资本潜力的社会保障项目,通过借鉴欧盟等西方国家的经验,以工作换取对应的社会福利,避免受助者形成依赖心理,鼓励其以有偿付出等方式获得保障。

确立严格监管机制,实现透明化运作。严格的监管机制能够防止寻租、腐败等问题的发生,能够有效促进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完善。首先,应通过立法规范社会保障资金的收缴支出以及投资管理,由专门运营机构负责增值保值。同时,应及时向社会公开社保基金的运作信息,实现透明化管理。其次,应明确各主体责任,力争实现专款专用、资金到户,降低中间环节寻租的可能性。最后,应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积极作用。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完善失业、工伤保险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精准扶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而社会保障制度无疑能够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

(作者为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

【参考文献】

①公丕明、公丕宏:《精准扶贫脱贫攻坚中社会保障兜底扶贫研究》,《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11期。

②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

责编/孙渴 美编/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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