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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工作模式引领新时代税收治理工作

——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梅州实践

2018年2月,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指出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法定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2018年7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挂牌成立,7月20日,梅州市各县(市、区)级税务局及其所属乡级税务分局统一挂牌。这标志着原广东省梅州市国家税务局、原广东省梅州市地方税务局正式合并。

所属广东省唯一原中央苏区地级市的梅州市税务局,面对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大考,始终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新机构、新形象、新作为”为目标,充分发扬“中国税务精神+中央苏区精神”,创新“4+1”工作模式,以扫黑除恶为切入点,不断探索新时代基层新税务机构创新税收治理工作。依法组织收入是税务部门的中心工作,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是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那么,如何通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新时代税收工作?

梅州市税务局党委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广东省委省政府、梅州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税务部门的决策部署,始终牢牢把握“有黑必扫、有恶必除、偷骗税必惩”的工作方针,把“扫黑除恶”与税收治理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充分发挥机构合并“1+1>2”的改革效用,敢于创新、敢于作为、敢于担当,坚持以党建为抓手,积极探索“4+1”工作模式,通过“扫黑除恶”推进新时代税收治理工作。2018年,合并后的全市税务系统打击虚开骗税定性虚开税额1.23亿元,对比合并前的2017年增加2776.89万元,增长29%。仅2018年,梅州市税务局联合相关部门侦破“11•02”重大虚开骗税案件,受到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和梅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的充分肯定,达到了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所提出的“事合人合力合心合”目标。

“党建+扫黑除恶”,红色引领税收治理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通过“扫黑除恶”工作优化税收执法方式,充分发挥各级税务局党委“火车头”作用、支委“领头雁”作用,党员“挺在前”作用。梅州市税务局以党建为引领,用党委、党支部和党小组的力量推进新时代税收治理工作,自上率下,层层示范,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重点突出“三强”:一是强组织。成立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党支部结合“三会一课”学习“扫黑除恶”与税收治理工作相关知识,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切实加大组织力量。二是强分析。召开以扫黑除恶为主题的税收治理工作专题党委会议,传达中央、省、市扫黑除恶工作会议精神,分析当前工作形势、研究工作的热点、重点、难点,对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2018年,共召开“扫黑除恶”与税收治理工作传达会15次、工作推进会4次。三是强机制。先后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扫黑除恶”与税收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明确工作任务,建立“上下联动、左右协同”机制,有效推动全市税务系统“扫黑除恶”与税收治理工作的扎实开展。

“绩效+扫黑除恶”,人人参与税收治理

人心齐,泰山移。国税地税合并,税费业务能力整合,进一步增强了税务部门服务国家发展的合力。作为基层一线的梅州市税务局紧紧围绕“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要求,不断提升税收治理能力,用心用力在“三个到位”要求上动真格、见成效。

一是考核到位。广东省税务稽查系统不仅通过定标准、细指标、划档次的方式把“扫黑除恶”与税收治理工作列入绩效考核内容,还逐步优化调整绩效考核指标,考核各地级市“扫黑除恶”与税收治理工作比重提升至20%。梅州市税务局高度重视,提升站位,加大考核力度,充分发挥绩效管理的导向和激励作用,与日常征管工作同步考核,与税收工作同步推进,做到“扫黑除恶”与税收治理工作“众人参与、人人有责”,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压力、个个抓落实。

二是管理到位。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完善台帐管理、信息报送机制,在全市税务系统建立统一组织架构、统一工作制度、统一宣传方案、统一线索处理流程“四个统一”机制。截至目前,已按规定报送统计报表、工作材料等相关资料,并设立分类资料管理台帐6册。

三是督查到位。组成“扫黑除恶”与税收治理工作专项督导领导小组,对全市五县两区一市开展实地督导,尤其是对重点地区现场指挥、现场督战、现场治理的督导,统筹协调重大案件查处和收网行动,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通过“扫黑除恶”对税收治理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推进、再发力,确保新时代税收治理工作高质高效地向纵深推进。

“税宣+扫黑除恶”,造势发声税收治理

国税地税机构合并改革,已纳入到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层面统筹谋划,并打造适应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税收治理模式。为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浓厚氛围,全方位提升税收治理能力,梅州市税务局坚持“上下结合、内外并举”的原则,多渠道、多样式开展税收治理宣传活动。

一是在线上下功夫。利用梅州市税务局网站、“梅州税务”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推送“扫黑除恶”与税收治理工作相关知识内容,进一步拓宽宣传途径和范围。二是在线下下功夫。开设“扫黑除恶”与税收治理工作宣传专栏35期,悬挂“扫黑除恶”与税收治理工作宣传标语75幅,利用电子屏幕滚动播出标语、口号1020次,专题信息简报5期。三是在对内下功夫。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学习“扫黑除恶”与税收治理工作相关知识并考试,参考率100%。四是在对外下功夫。由梅州市税务局统一发放挂图1200份、海报100份,悬挂在办税大厅及办公大楼显要位置,全市共设置“扫黑除恶”与税收治理工作举报信箱53个,营造了强大的宣传声势。

“联动+扫黑除恶”,团队作战税收治理

一方面,梅州市税务局注重信息共享,强化协调联动,加强与梅州市委政法委、梅州市工商局、梅州市公安局等部门的沟通,形成各部门通力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打击“扫黑除恶”与税收治理工作的良好格局。另一方面,在税收征管、税收违法案件检查等涉税领域高度配合,发挥行业主体责任,加强日常征管监控,重点加强线索摸排力度,全方位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加强征管稽查的信息共享与疑点推送,“同心同战同胜”的团队作战提升新时代税收治理力量。

截至目前,梅州市税务系统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向各级扫黑除恶办公室移交涉黑涉恶线索8条,并持续做好案件后续查办处理和反馈报告工作。

2018年,梅州市税务局、梅州市公安局、梅州海关、梅州市人民银行四部门联合侦办了“11•02” 重大虚开骗税案件,其涉案企业是2018年四部委联合下发的500户重点骗税案源之一。在“11•02”专案查处过程中,专案组多次到深圳、上海、广州等地外调取证,累计检查银行账号8个,对外发出协查函13宗,涉及吉林、山东、上海等6个地区,协查增值税专用发票387份,成功锁定该涉案团伙虚开或违规开具发票、货物进销不匹配、资金回流等犯罪行为的关键证据。2018年11月14日下午5时,梅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联合梅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在梅州城区、深圳宝安等地同时开展收网行动。行动共出动税务稽查、公安干警30余人,一举摧毁了以李某为首的涉嫌巨大虚开骗税团伙,成功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李某、刘某夫妇、中间人刘某3名,捣毁五华、平远犯罪窝点2个,现场查获扣押作案电脑、账册凭证、购销合同及协议书、公(私)章、银行U盾、U盘等证据材料10余箱。经初步查明,涉案企业实际控制人李某为牟取经济利益,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支付手续费的方式接受上海、深圳等地多家企业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虚抵进项,同时涉嫌大肆对外虚开增值税发票用以骗取出口退税。该案涉案企业多达10余户,横跨吉林、山东、上海、深圳等6个省市,涉及发票高达543份,涉案金额超过6000万元。此案的侦破是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四部委联合打击虚开骗税两年专项行动的首次重大成果,是税务部门联手有关部门通过 “扫黑除恶”推进新时代税收工作的成功案例。

【本文作者为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责编:贺胜兰 / 蔡圣楠

责任编辑:贺胜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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