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 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2019年1月11日)
我代表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回顾2018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改革开放40年来纪检监察工作经验,部署2019年任务。今天上午,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对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战略部署,为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党的建设,领导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新的重大成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地方各级纪委监委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忠诚履职、勇于担当、真抓实干,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蹄疾步稳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
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联系实际学、持续跟进学、融会贯通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央纪委常委会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30余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研究落实意见和举措;建立集体学习制度,先后就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习近平外交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等进行专题学习,带动全系统提高理论思维、战略谋划、精准落实能力。坚持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工作主题,梳理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确定的主要任务,召开省区市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举办中央纪委委员研讨班,以求真务实作风把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落实落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实施宪法和监察法,保障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扎实推进。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担负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重大政治责任。一方面把自己摆进去,带头贯彻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主动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工作;另一方面坚守职能职责,把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作为重中之重,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七个有之”问题保持高度警觉,坚决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严肃查处鲁炜等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两面派、两面人;坚持从政治纪律查起,彻底查处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整而未治、阳奉阴违的问题,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立足职责定位,参加调查督办湖南洞庭湖违规违法建设矮围、京津冀违建大棚房、长春长生公司问题疫苗等背后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存在违反政治纪律行为案件2.7万件,处分2.5万人,其中中管干部29人。整体把握党内政治生态状况,动态分析研判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政情况,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要求,中央纪委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291人次。
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舆论氛围。加强理论阐释和宣传解读,中央纪委网报刊开设专题专栏,推出系列评论员文章,交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会,阐释党中央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主动融入全党宣传工作格局,发挥中央新闻媒体作用,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成效经验宣传力度。向社会公开立案审查调查信息,曝光典型案例,制作播出专题片《红色通缉》。持续开展党章党规、宪法监察法宣传,加强理想信念宗旨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宣传优秀纪检监察和巡视巡察干部事迹。坚持公开透明、主动发声,加强舆情分析研判,有效引导社会舆论。发挥网报刊一体优势,创新体制,创新平台,创新表达,不断增强宣传思想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说服力。
(二)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
建立国家监察体系总体框架。一体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推动职能、人员、工作深度融合,实现“形”的重塑、“神”的重铸。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纪检监察口专项协调小组加强调研、指导、协调和服务。各地区党委、纪委主动扛起政治责任,党委书记当好“施工队长”。全面完成省、市、县监委组建和人员转隶,共划转编制6.1万个、转隶干部4.5万人。完成检察机关移交的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线索交接工作,并建立档案。中央纪委会同全国人大机关、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编办等单位,认真做好组织、人事、法律准备。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监察法、依法组建国家监察委员会,各级纪委监委全面贯彻合署办公要求,依法行使监察职权,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
改革派驻监督体制机制。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按照《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完善派驻工作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调整派驻机构设置,统一设立46家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129家单位。推进中管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设立企业纪检监察组或者监察专员办公室,由国家监委赋予监察权;将中管金融企业纪委改设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直接领导;明确党委书记和校长列入中央管理的高校纪委接受高校党委和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地方纪委双重领导,切实发挥主管部门党组政治作用。推进驻相应主管部门纪检监察组协助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高校纪委书记进行考核,会同地方纪委加强对高校纪委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各省区市纪委监委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完成向机构改革后的省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纪检监察组,派驻监督体系日益完善。
建立健全相互制约的内部运行机制。党中央制定《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为纪检监察机关定制度、立规矩。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以深化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为契机推动更深层次、更高水平的“三转”,调整优化内设机构设置、职能权限配置和人员编制配备,实行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职能分离、部门分设;扩充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等部门力量,加强对审查调查措施使用的审批监管和案件质量的审核把关。加强对全系统改革的指导,推动地方纪委监委规范机构设置、完善运行机制。
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起草制定《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试行)》等30余项法规制度,完善信访举报、线索处置、立案、留置、案件审理等方面制度规范。加强审查调查安全工作,重点强化对留置和谈话措施安全管理。制定《国家监察委员会管辖规定(试行)》,明确监察对象范围和管辖职务犯罪罪名。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刑事诉讼法,实施《国家监察委员会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等制度规定,主动对接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严把事实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审查调查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
(三)坚持发现问题与整改落实并重,巩固深化巡视巡察工作
巡视巡察工作扎实推进。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切实加强对巡视工作的领导,颁布《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确定十九届中央巡视工作路线图和任务书。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3次贯彻规划推进会、14次领导小组会议,及时研究部署巡视工作。中央巡视组开展1轮常规巡视、1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共巡视27个省区市、18个中央部门、8家中管企业和2家中管金融企业党组织,首次将10个副省级城市四套班子主要负责人纳入巡视范围。各省区市党委和中央有关单位党组(党委)修订完善本地区本单位巡视巡察工作规划,对200个市、1040个县、1416家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开展巡视,有序推进巡视巡察全覆盖。
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围绕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查找政治偏差,发挥政治监督和政治导向作用。把常规巡视与专项巡视贯通起来、穿插使用,加强巡视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的协调协作,推行巡视报告问题底稿制度和巡视后评估制度,提高全覆盖质量。中央巡视组受理群众信访举报49万件次,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根据巡视移交线索查处了蒲波、曾志权、吴浈等案件,巡视利剑作用充分彰显。
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巡视中,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检查重要内容;巡视后,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全部反馈,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要求,督促被巡视党组织担起主体责任,在整改落实上见真招、动真格、求实效。探索建立健全巡视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包括派驻机构监督协调常态化机制,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对整改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持续跟踪督办,对拒不整改、应付交差、虚假整改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推动未巡视地区对照中央巡视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即知即改,拓展延伸巡视整改成效。综合运用巡视成果,巡视标本兼治战略作用不断强化。
探索建立上下联动监督网。以巡视带动巡察工作发展,全国市、县两级共巡察12.6万个党组织,发现各类问题97.5万个,涉及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线索19万件,推动查处3.6万人。建立完善党委书记和书记专题会听取巡视巡察汇报情况和巡视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报备等制度,积极探索提级巡察、交叉巡察,推动市县巡察向基层延伸。规范中央单位巡视工作,已有140个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中管企业和中管金融企业党组(党委)建立巡视制度,23所党委书记和校长列入中央管理的高校党委建立巡察制度。探索建立巡视巡察数据管理平台,推进巡视巡察信息化建设。
(四)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要求,把日常检查和集中督查结合起来,抓住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时间节点正风肃纪,抓具体、补短板、防反弹。紧盯隐形变异新动向,严肃查处以学习培训、调研考察等为名公款旅游等问题,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行为。完善重要节点值班报告督办制度,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出督查调研组深入开展督导。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督促推动中央有关职能部门完善公务接待、公务差旅、公务用车、中央企业商务接待等规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曝光7批50起典型案例;全国共查处相关问题6.5万起,处理党员干部9.2万人,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制定实施专项工作意见,重点整治在学习传达党中央精神方面不求甚解、照抄照搬,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大力整治在联系服务群众方面消极应付、冷硬横推,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在文风会风及检查调研方面搞形式、走过场、重留痕、轻效果等突出问题。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对问题集中的地区、部门和单位开展专项督导,抓住典型、严肃问责。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曝光13起典型案例,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扎扎实实成效。
(五)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切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
深刻把握纪律建设新要求。党中央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党章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要求具体化,突出政治纪律,划出纪律红线,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中央纪委领导同志深入省区市和中央单位作专题辅导报告、进行调研督导,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组织培训研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将党纪处分条例纳入教学内容,推动形成学条例、明底线、知敬畏、守纪律的浓厚氛围。
强化日常监督。牢牢把握监督基本职责,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设立监督检查室,调整优化人员配置,既坚持纪严于法,又把握纪法协同,实现执纪执法有效衔接。认真做好来信来访来电网络举报受理,搭建互联网、大数据监督平台,积极畅通渠道,拓宽线索来源,对信访举报定期梳理、综合分析,对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分类处置,从变化中把握趋势、改进工作。综合运用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检查抽查、列席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强化近距离、常态化、全天候的监督。推动日常监督与执纪问责、审查调查相衔接,认真处置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344万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66.7万件,谈话函询34.1万件次,真正让日常监督的约束作用得到发挥。
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理173.7万人次。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约谈函询、批评教育110.4万人次,占总人次的63.6%,对如实说明情况且被反映问题不实的党员干部予以采信并反馈告知;妥善运用第二种形态,给予轻处分、组织调整49.5万人次,占28.5%;准确运用第三种形态,给予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8.2万人次,占4.7%;果断运用第四种形态,依规依纪依法处理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的党员干部5.5万人次,占3.2%,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教育帮助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纠错改过、回归正道,真正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落到实处。开展纪律处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处分决定“打白条”、“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对受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回访,对真心认错悔错改错的给予肯定和关心。
用好追责问责利器。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力,在推进重大改革、重点工作中推诿应付等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坚决追责问责。中央纪委领导同志约谈相关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推动落实主体责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曝光7起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的典型案例。全国共有1.3万个单位党委(党组)、党总支、党支部,237个纪委(纪检组),6.1万名党员领导干部被问责,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六)不断深化标本兼治,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发挥中央和省级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作用,强化党委全过程、常态化领导,构建权威高效的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打虎”、“拍蝇”、“猎狐”多管齐下,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紧盯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惩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精准有力惩治腐败。围绕打赢三大攻坚战,果断查处赖小民等手握金融资源权力,大搞幕后交易、大肆侵吞国有金融资产的“内鬼”;拔除冯新柱等违规操纵产业扶贫基金、中饱私囊的“烂树”;挖出李贻煌等利用国有企业资源谋取私利、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蛀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立案审查调查中管干部68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15人;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对52.6万名党员作出党纪处分,对13.5万名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艾文礼、王铁等中管干部主动投案,党的十九大以来共有5000余名党员干部主动投案。
多措并举深化反腐败工作。加快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及时总结审查调查、巡视巡察中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和制度漏洞,提出纪检监察建议,推动以案促改、举一反三,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谋取私利,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等经商办企业行为。发挥党性教育和政德教化功能,督促指导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相关单位党委(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广泛开展警示教育,强化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治本作用。
深入开展追逃追赃。积极参与全球反腐败治理,参与全球性政党高层对话,加强廉洁丝绸之路建设,打造中老铁路等廉洁建设示范工程,推动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金砖国家、中非合作论坛等多边框架下国际合作,推进构建国际反腐新秩序。推动出台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等配套法律法规,2018年与16个国家商签引渡条约和刑事司法协助条约,与瑞典等国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引渡合作。加强反腐败综合执法国际协作,举办亚太经合组织反腐败资产追缴培训班,召开中国与加勒比地区国家反腐败执法合作会议,与白俄罗斯、越南、老挝、泰国和港澳地区等商签合作协议,深化与美国等重点国家和地区务实合作,强行遣返外逃人员取得积极进展。推动建立刑事缺席审判制度。开展“天网2018”行动,发布敦促外逃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追回1335名外逃人员,其中“百名红通人员”5名,追回赃款35.4亿元,宣示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坚定决心。
(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制定实施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中央纪委常委带队到困难矛盾集中、脱贫攻坚任务艰巨的地方开展调研,召开深化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以“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为契机,强力纠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惩治在扶贫项目中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违纪违法行为。全国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3.1万件,处理17.7万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21起典型案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
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深入地方开展现场督导,对民愤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时办结,对工作推动不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及时约谈、督查问责。严厉惩治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低保养老、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重点整治在落实惠民政策过程中脱离实际、急功近利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省、市、县纪委监委开出问题清单,坚决惩治基层腐败问题。全国共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23.5万件,处理30.9万人,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扎实成效取信于民。
严惩黑恶势力“保护伞”。制定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找准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结合点,深挖彻查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参加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与政法机关联动对接、攻坚克难、除恶务尽。全国共查结涉黑涉恶腐败问题1.4万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万余人,移送司法机关1899人。
(八)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以过硬作风和本领扎实推动各项工作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努力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在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开展领导干部讲党课、重温入党誓词、主题党日活动等,推进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化,以务实有效的党建工作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增强履职本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加强对省级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的领导,带动全系统转变优化职能,更好服务保障大局。围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目标,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增强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等本领。坚持畅通渠道和严把入口相结合、教育培训和实践培养相结合、选拔使用和管理监督相结合,培训各级纪检监察干部3.7万人次。制定信息化建设五年规划,推进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加快建设信息查询平台,纪检监察工作科学化、精准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强化自我监督。中央纪委常委会修订领导班子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办法。充分发挥干部监督机构和机关党委、纪委作用,定期排查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对政治不纯、纪律涣散的认真清理,对作风飘浮、不能胜任的及时调整,对滥用职权、以案谋私的坚决处理,对担当不力、失职渎职的严肃问责。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强化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全国共谈话函询纪检监察干部9200余人,组织处理1.3万人,处分3900余人,移送司法机关110余人,清除害群之马,保持队伍纯洁。
一年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的重大成果,反腐败斗争取得显著成效。但也要清醒看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绝不能有差不多了,该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必须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长期坚持下去,任何时候都放松不得。从信访举报、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情况看,仍有一些人不收敛不收手、甘于被“围猎”,削减存量、遏制增量的任务繁重。与党中央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对履行监督职责认识不到位,存在畏难心理,方法手段不多,不敢监督、不善监督;有的把握合署办公条件下的纪法关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够精准,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不够顺畅;有的深化“三转”不够到位,内设机构职能分工不够明确;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实,能力不足问题比较突出;有的甚至以案谋私、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等等。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