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特朗普自就职以来,试图通过单边行动来改变现有贸易体系并重构全球价值链,这已经对全球自由贸易形成巨大挑战。从全球自由贸易的历史中可以看出,自由贸易总是在规则主导国能明显获益时才被积极推动。而当前全球经济结构调整的压力,美国国内经济社会矛盾的压力,甚至是美国自身对于霸权地位的担忧,都已促使美国国内的新孤立主义再次抬头。这种趋势虽然并不会让WTO多边体系马上瓦解,但全球很有可能进入一个贸易领域的“牙买加体系”。面对困境,中国应该理性看待中美贸易摩擦,提倡正确的义利观,积极拓展区域和双边经贸协商,并将国内改革和对外开放有机协调起来。
【关键词】自由贸易 多边体系 孤立主义
【中图分类号】F741.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18.20.003
2017年8月14日,特朗普授权美国贸易代表对中国开展301调查[1]。2018年3月23日,美国针对中国所谓的“歧视性技术许可要求”向世贸组织提出磋商请求,并在4月4日公布了对中国加征关税的商品清单,涉及航空航天、信息和通信技术、机器人和机械等行业约1300个关税项目,并限制中国企业对美国的投资并购,随后中方果断宣布反制措施。即使在极其紧张的氛围下,5月3、4日和5月17、18日,中美双方还是进行了两轮经贸谈判,并就框架问题达成协议。但5月29日美方突然变卦,申明将进一步加大对中国在美投资的限制。6月15日,美国发布加征关税的商品清单,宣布对中国500亿美元商品加征25%的进口关税,其中约340亿美元产品加征25%的关税于7月6日正式生效,剩余的160亿美元产品关税8月23日正式生效。针对这一状况,中国也同时宣布对相同规模的美国商品加征25%的进口关税,中美贸易战正式开启。7月11日,美国发布《301调查声明》,宣布准备对原产于中国的额外2000亿美元商品加征10%的关税,8月1日,美国进一步将原定的加征关税由10%提高到25%,中美贸易冲突愈发激烈。
中美贸易战引人瞩目,但全球的经贸争端远不止如此。2017年1月23日,特朗普上台伊始就签署政令,宣布美国退出《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同时还要求重谈《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甚至其在竞选时多次表达对WTO的不满,并扬言要退出。在对中国开展301调查之前的四个月,美国已经发起了关于进口钢材和铝产品的232调查[2],这一调查并不只针对个别国家,而是涉及相关产品的所有贸易伙伴。2018年5月,美国再次发起关于进口汽车和汽车配件的232调查,同年7月又启动了关于进口铀的232调查。并且,根据调查结果,美国已于2018年6月1日开始对所有进口钢铁产品征收25%的关税,对所有铝产品征收10%的关税,虽然有少数国家能够获得豁免,但绝大部分相关经济体受到影响,并随即采取了反制措施。美国上一次启动232调查还是17年前关于铁矿石的调查,而特朗普上台不到两年时间,就启动了三次232调查。全球自由贸易体系已面临巨大挑战。
全球自由贸易的历史溯源
最早的自由贸易理念雏形产生于16世纪的西班牙帝国,当时的西班牙思想家弗兰西斯科就提出了航海自由和通商自由的概念。到18世纪中期,法国的重农学派曾竭力反对重商主义保护关税的政策,倡导自由贸易。但直到18世纪中后期,英国的古典经济学将自由贸易用一种清晰的理论框架呈现出来,自由贸易理念才开始具备了真正的指导意义[3]。作为19世纪的超级大国,英国积极推动自由贸易,尤其在1846年至1853年期间,整个大英帝国基本废除了自身的关税壁垒,并在随后的几十年中,其凭借着强大的经济实力,在世界范围内推行着被后人称为“自由贸易帝国主义”的强力扩张。
自由贸易理论能够得以推广,和当时的时代背景密切相关,自19世纪初开始,大英帝国已经具备强大的生产能力,扩张市场已成为其实力迅速膨胀的内在要求。当时的自由贸易思想有着一个极强的时代特征——殖民经济。当时,欧洲殖民宗主国与殖民地之间的贸易被各种特定政策所保护,各殖民宗主国只想独占殖民地市场,从中最大限度地获取收益,这就导致不同殖民地体系之间的经贸往来受到很大影响。自由贸易思想与这种独占制思想明确对立。亚当·斯密曾指出:殖民宗主国所实行的独占制贸易极大地阻碍了全球性商业贸易活动的开展,任何对世界市场的人为干预,都必然会影响到双边或多边贸易下的经济增长。随着英国主导推行全球自由贸易,世界经济迎来了一波快速的增长。
即使在当年自由贸易风头正盛之时,反对的声音也不绝于耳,李斯特的贸易保护主义就是其中的一面大旗。19世纪初的德国,由于受到英法自由贸易的冲击,在这一背景下,李斯特承袭了汉密尔顿的思想,形成了以生产力理论为基础、以关税为主要手段的保护幼稚工业理论[4]。与此同时,自由贸易的旗手英国经济学家密尔在推崇自由贸易的同时,也提出了总原则下一个例外安排,即针对某些国家“新兴工业”进行适当保护的解决方案。其认为,在适当的一段时期内,政府可以对那些有发展基础且前景光明的生产部门,实施一段时期的贸易政策保护,待该产业成熟后退出保护,加入自由贸易。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英属自治领开始建立,他们希望对新兴工业部门进行保护发展的意愿十分强烈,自由贸易政策的挑战越来越大。加上自由贸易带来的统一市场的红利逐渐消失,钢铁和铁路时代带来的增长动力出现衰退,全球自由贸易的动力开始减弱。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英国开始明确偏离自由贸易轨道,1929到1933年大危机时,全球自由贸易几近崩溃。1932年,英国开始实施充分的贸易保护政策,在其自治领和殖民地之间甚至建立了复杂的帝国特惠制。
当英国主导19世纪全球自由贸易之时,美国也积极参与其中。19世纪中期英国大幅降低关税,美国也将平均关税由40%以上降到20%~30%之间,接近实现自由贸易。但1861年由于为国内内战筹款,美国再次提高关税,战后关税有所降低,到1913年,美国的安德伍德关税法案将美国关税降低到平均16%,但紧接而来的一战也明显改变了美国自由贸易的趋势。1929到1933年大危机时,美国也于1930年大幅提高关税,筑起贸易壁垒。但1934年,美国国会通过互惠贸易协定法,根据自由贸易理论,美国致力于建设一个世界范围内的多边贸易体系,明确将“多边主义”作为对外经济政策的基本目标,这意味着美国在工业总产值超越英国40年之后,开始从英国手中接过全球贸易格局的主导权。虽然二战打断了全球贸易自由化的进程,但二战结束之后,美国积极主导全球政治经济新秩序的重建。美国在联合国、关贸总协定、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国际组织建立中的主导作用,标志着美国正式接替英国成为全球的“中心国家”。
二战后美国通过推动建立第一个全球多边贸易体制——关贸总协定(GATT)来积极推行贸易自由化。但是美国推行贸易自由化有两大背景:一是美国当时已具备了极强的经济实力[5],而战后的盟国相对羸弱,实施自由贸易能使美国通过扩大的统一市场获取经济红利,并促进其国内经济体系开放转型;另外,美国推行的自由贸易只限于盟国体系内,对社会主义阵营则采取了禁运等保护主义手段,这也是基于冷战思维的一种霸权争夺。在二战后的很长一段时期,美国对其主要盟国开放国内市场,而并不要求对方履行对等义务。自由贸易体系的建立极大地促进了战后全球经济的复苏。
到20世纪70年代中期,美国开始遭遇石油危机,长期的需求面宏观调控最终让美国面临了滞涨的压力,加上主要盟国经济已迅速崛起,全球贸易冲突开始升级。1974年美国国会通过《贸易改革法》,这成为了全球贸易新格局的一个起点。从此以后,美国虽然没有明确提出放弃自由贸易,但事实上采取了自由贸易与公平贸易相结合的政策,从积极推进多边主义转为实行多边、双边和单边的多管齐下。作为全球经济秩序的主导者,美国的贸易政策极大地影响了全球贸易格局的走向。公平贸易的提出,使得全球自由贸易的成分开始淡化,而管理贸易、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的成分越来越浓,并且这一格局一直延续至今。
当前全球多边自由贸易体系面临巨大挑战
到20世纪末期,关税已经不再构成全球自由贸易的主要威胁,而不断出现的非关税贸易壁垒措施却无法通过GATT得到有效遏制,加上GATT仅适用于货物贸易,日益增长的服务贸易、跨国投资和知识产权等问题亟需规则协调,另外原有GATT下的争端解决机制也存在较大缺陷,国际贸易规则亟待调整。同时,随着冷战的终结,新自由主义的兴起以及信息和通讯技术革命的出现,跨国公司引导全球价值链逐渐拉长,而作为跨国公司的代理人,美国等发达国家最终于1994年促成了世界贸易组织(WTO)成立。WTO的成立意味着参与国认可通过多边开放的贸易体系还可以进一步促进效率提升与福利改善。尤其是作为中心国家的美国,将前社会主义阵营的转轨国家和广大发展中国家纳入到多边贸易体系中,更有利于其主导全球秩序。
WTO成立后,美国通过多边贸易体制(WTO)、区域贸易体制(例如北美自由贸易区)、双边贸易体制(例如美韩贸易协定)等多重弹性贸易体制来尽可能维持美国利益最大化,同时,美国的管理贸易、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倾向也一直存在。进入21世纪,经济衰退和反恐危机使得小布什政府的保护主义倾向进一步升级。次贷危机之后,美国经济一方面遭遇衰退的冲击,另一方面还不得不面对中国这一贸易伙伴的迅速成长。奥巴马政府不断使用各种“公平贸易”手段来尽力维护美国的优势,到其第二个任期时,还高调宣布将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和跨大西洋投资伙伴关系协定(TTIP)纳入其核心政策议程,力图打造“立足于下一代和21世纪”的贸易体系,这一战略的核心要义就是美国通过制定新规则来遏制中国,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
2017年初特朗普上台伊始就宣布美国退出TPP,重谈NAFTA,并多次表达对WTO规则的不满。针对诸多贸易伙伴挑起争端,张牙舞爪,火力全开。一句话概括特朗普的贸易政策就是:继续高举“公平贸易”的旗帜,更多利用单边主义手段谋求美国国家利益优先。实际上,20世纪70年代中期开始,美国一直没有放弃“公平贸易”这面大旗,而且没有哪一位美国总统不从内心认可“美国优先”,但明确将单边主义作为行动准则,实施彻头彻尾的实用主义,这才是特朗普贸易政策的最重要特征。美国曾在1994年的“主权大辩论”、1998~2000年的“301”条款争端和2002~2003年的“201”条款争端中,体现出其运用单边主义对抗多边主义的本质,但像特朗普这样明目张胆地无视现有规则,全面推行单边主义的行径,还是美国二战结束以来首次出现。
单边主义的思想根源在于“孤立主义”。如果简单回顾一下美国的历史可以发现,美国从建国开始就奉行着“孤立主义”思想。当时美国的“孤立”是为了避免与欧洲国家结盟,通过摆脱与欧洲各国的纠缠,避免卷入复杂的争斗之中,以便聚精会神搞建设。虽然随后的“门罗主义”体现出美国对于整个美洲的野心,但这只是美国在实力不足情况下的有限扩张。一战前,美国已成为全球第一大经济体,但威尔逊尝试用理想主义来走出孤立并未获得国民的认可。直到二战后期,基于难以撼动的综合实力,罗斯福的现实主义“国际警察论”才正式确立。虽然二战后美国已经主导了世界秩序,但朝鲜战争、越南战争和冷战结束后,美国国内还是出现过“新孤立主义”的回潮,其核心诉求就是希望美国更关注自己的事情,避免过多介入全球事务或者承担过多国际义务。2008年次贷危机之后,美国新孤立主义再次兴起。美国皮尤研究中心2009年的民调数据显示,49%的调查者认为美国应该“管好美国的事情,让其他国家尽可能依靠自身力量去处理其自己的事”,76%的被调查者认为美国应该“更专注于美国自己的问题,致力于美国的强大和繁荣”。到2013年,上述两类观点的支持率增至52%和80%,达到皮尤中心1964年开始此项调查以来的最高值。可见,美国目前的单边主义并非只是特朗普一人的狂妄之念,其在美国国内具有强大的“新孤立主义”思想基础。我们认为正是以下因素导致了这一思潮再次兴起:
第一,全球经济增长的长波周期已进入萧条阶段。如果以50~60年跨度的康波周期来看,20世纪90年代开启了最近一次长波周期的高涨阶段,到2007年次贷爆发,全球经济开始转入长周期的衰退阶段。虽然各国果断采取政策抑制了危机的恶化,但随之而来的长期宽松的货币金融环境却将更多的矛盾隐藏起来,这使得长周期的萧条阶段有可能会比我们预想的更长。根据历史经验,长周期的衰退期和萧条期分别有10年左右的时间,这就意味着全球经济还将面临一段长达10年左右的萧条过程。在如此巨大的冲击下,全球经贸活力都将受到冲击,一旦遭遇冲击,退缩回保守主义和孤立主义状态,是美国一贯的传统。
第二,全球价值链开始发生深刻变化。次贷危机以后,原有以大规模跨国投资驱动、高增长中间品贸易为特征的全球价值链步入深度结构调整期,原有以“资源—生产—消费”为核心链条的全球贸易格局出现变化,一些处于全球价值链中低端的新兴经济体开始通过创新驱动不断向全球价值链的高端发展,从而推动整个全球价值链的重构。而在这一重构过程中,相关的贸易摩擦越来越多,各种技术壁垒层出不穷。例如,分析自中国加入WTO以来11个明显出现全球价值链升级的行业,我们能看到,随着中国产业升级,中美相关行业贸易摩擦数量明显增加,并且像化学医药、计算机、电子设备和机械制造这样的高端制造业,这一特征更加明显。
第三,美国国内财富差距加大,社会矛盾更加突出。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美国底层90%的人持有财富的比例达到了历史最高值35%,30年后,这一财富比例下降到20%,而失去的15%全部流向了顶层的0.1%。而要成为90%和0.1%之外的9.9%的“新美国贵族”也并不轻松,如果在1963年,要从90%的底层上升到9.9%层,财富需增加6倍;而到2010年,财富则需要增加25倍才能入围。根据斯蒂格利茨的统计,美国2015年家庭收入中位数甚至低于1999年的水平,贫富差距创30年来最大水平。虽然美国当前总体就业形势良好,但随着产业升级、技术替代等因素,很多不具备竞争力的制造业人口面临较大压力,这种结构性失业十分容易累积社会矛盾。
第四,担心领先地位受到冲击,美国提供全球公共品的意愿下降。1985年,美国GDP全球占比为34%,同年中国的占比仅为2.4%;2017年,美国GDP全球占比回落到24%,而中国的占比提升到15.2%。2014年,中美GDP之比首次超过60%,2017年该值为63%。1980年,美国贸易进出口全球占比为11.3%,同年中国占比仅为0.78%;2017年,美国全球贸易占比11.4%,而中国已跃升到10.4%。虽然从人均产值、生产效率和全球价值链占位来看,中美之间仍有较大差距,但中国经济总量的迅速提升,引起了美国对于其领先优势的担忧。奥巴马时期,美国就已经通过各种手段来遏制中国经济的扩张,尤其当发现WTO多边贸易体制让中国获益良多时,甚至不惜颇费周章构建TPP和TTIP等新的经贸体系来围攻中国。但通过贸易规则的调整来迅速改变全球价值链绝非易事,美国能够明显感觉到这一困难。特朗普上台后,干脆直接退出TPP谈判。但2018年3月,除美国之外的11个国家还是最终签署了TPP,随后特朗普在4月份又宣布美国考虑再次加入TPP,但前提条件是协议内容要有改进,日本表示欢迎美国回归,但也表示现阶段再修改协议的难度非常大。2018年8月,有报道称日本认为美国应回归TPP,但美国依然坚持先开展双边协议磋商。多边贸易协定是全球贸易领域最重要的公共品,美国作为全球最重要经济体,担心其优势受损,已不再愿意牵头提供全球公共品,这对于现有全球经贸秩序已形成重大挑战。
美国是当前全球贸易体系最重要的主导方,其贸易政策的变化势必会对全球自由贸易产生巨大影响。美国当下新孤立主义空前高涨,试图通过单边主义重构国际贸易规则,重构全球价值链,这对现有全球自由贸易和多边贸易体系已形成了严峻挑战。
国际贸易体系将进入“牙买加体系”[6]
面临挑战的国际贸易体系将何去何从?借鉴全球经济治理的分析框架,我们可以更清晰地审视未来。制定规则的过程是一种博弈行为,全球经济治理的分析中可以广泛运用博弈论的分析方法。虽然国际经济治理中在很多情况下是多边协商,但多边协商也可以运用双边谈判来解构分析,并且当前主要经济体之间的双边协商仍然是多边规则制定的核心。尤其是全球主要经济体之间的博弈,决定了全球经贸规则的发展方向。同时,当前国际政治学中现实主义、自由主义和建构主义的重要观点,均可从博弈论视角进行分析:
第一,区分绝对收益与相对收益的博弈环境。试举一例,假如甲乙双方协商成功达成合作,甲乙的收益分别是(100,90);双方任一方不同意,合作无法达成,双方受益均为0。如果以现实主义的观点,那么相对收益更少的乙方,无论如何都会选择不合作,协商也无法达成。因为在霍布斯式的对抗文化下,相对力量的变化才是权力的关键,而相对收益更少的乙方将在对抗中处于不利地位,因此,无论怎样,乙方都会选择不合作;而自由主义则倾向国家之间可以通过合作消除对抗性,只要消除你死我亡的对抗思维,最终协商双方会愿意寻求绝对收益,达成康德式文化下的合作;建构主义则强调“观念构建利益”,该派别认为乙方是否接受合作,取决于甲乙双方在国际交往中形成的认同情况,如果总体是对抗性文化,则很可能无法达成合作,如果双方处于相互信任的环境中,寻求绝对收益,达成合作的可能性就很大。虽然判断国家之间的文化环境并非易事,但尽量在非对抗环境中去寻求共同的绝对收益,应该不失为一个有益的原则。
第二,注重国际声誉的影响。“囚徒困境”描述的是静态博弈,但国际协商中,国家作为博弈主体一般以相对稳定的形态存在,因此,重复博弈才是一种常态。某一国家通过背叛暂时获得利益,会极大损害其声誉,从而改变其在下一次博弈中获得的收益格局。这就会迫使该国考虑自身的声誉影响,以实现利益的最大化。
第三,区分信息交流有效性的条件。沟通障碍往往是很多合作失败的症结所在,尤其是在协调博弈领域,信息交换往往扮演着关键角色,例如,经过沟通形成交通规则,无论是靠左还是靠右行走,只要博弈双方进行信息沟通,博弈均可实现最优解。但在“囚徒困境”等非合作博弈下,收益矩阵决定了困境所在,即使再充分的信息交流,也无法改变双方不合作的结果。再如,在前述的甲乙博弈中,改变对抗环境下合作困境的方法应该是通过引入奖惩机制改变原来的收益矩阵,将甲、乙不合作下的损失由(0,0)调整为(-70,-80),并通过充分的信息沟通,让参与者知道对抗所带来的损失,从而促成合作的达成。由此可见,信息交换在特定环境下才能产生有效性。
第四,确定合适的协商范围,以优化公共品的提供机制。国际政治经济领域可以引入公共品供给的分析框架,一个集团中,强国的数量越小,强国就越有可能主动提供公共物品,这类似“智猪博弈”的格局。如果参与的强国越多,强国之间的博弈,反而会让整个集团中公共品出现供给不足。因此,划定一个合适的协商范围,往往是公共品出现有效提供的前提。
用以上的框架来分析当前国际贸易体系演进,前景会更为清晰。美国作为全球最大的经济体,其立场势必极大影响未来一段时期的全球贸易体系总体格局。而中国作为第二大经济体,中美两国之间的博弈更是所有规则协商中的焦点。美方现在秉承现实主义观点,宁愿放弃绝对收益,也要保持甚至扩大其领先优势,即使出尔反尔放弃国际声誉也在所不惜。如果美国坚持以上观点,那全球多边自由贸易体系不但难以进一步深化,反而极有可能被边缘化,现有全球经贸关系将被更多降维到区域或是双边的贸易体系中进行调整。
对于欧洲而言,虽然欧盟与美国在管理全球化上存在诸多分歧,但通过欧美共治来主导全球化进程一直是欧盟坚持的主要方向。如果美国奉行孤立主义,退出多边机制,欧盟也绝难单独承担起引领全球化发展的责任。当前,欧盟内部关于贸易自由化与贸易公平之间的争论日趋激烈,欧盟将自身贸易规则拓展到对外贸易中的意愿有增无减,其希望通过区域或者双边的谈判,将自身的规则、规范迂回渗透到多边贸易体系中,力图在贸易制度构建中尽可能占据主动。对于TTIP,欧盟也并不急于求成,而开始同日本等其他国家积极进行双边贸易谈判。2017年12月,欧盟宣布已完成与日本的自贸协定谈判,该协定为欧盟历史上最大的双边贸易协定,其规模堪比NAFTA。
次贷危机后,G20机制严重削弱了日本的相对话语权,其所谓的“亚洲代表”身份也被中国所取代,日本的危机感更甚于欧美。虽然其积极参与由美国牵头的TPP机制,试图通过创建全球贸易新体系夺回国际政治地位和话语权,但这一计划也随着美国的退出而破产。目前,日本仍努力争取在无美国的情况下牵头启动TPP,意图用高标准形成准入壁垒,达到用规则排挤中国的目的。
由此可见,由于美国主动淡化全球多边贸易体系,而目前尚无其他经济体能肩负起构建新的全球贸易规则的重担,全球极有可能会进入一个贸易领域的“牙买加体系”,虽然这并不意味着WTO体系将遭遇瓦解,但国际贸易很可能逐渐淡化多边统一规则,转而更多寻求区域的、双边的贸易协定来开展经贸磋商,全球贸易将逐渐面对一个没有“体系”的体系。
中国该如何应对
一面是无法分割的全球价值链,另一面却是日渐式微的多边贸易体系,这种格局必定会让全球经济面临一次大的调整。面对这一形势,我们在充分认识到困难的同时,还必须要积极作为,逆水行舟。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中国坚持权利和义务相平衡,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反对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近五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全球经济治理问题阐述了深刻观点。面对世界经济形势的发展演变,全球经济治理需要与时俱进、因时而变。我们需要构建一个以平等为基础,更好反映世界经济格局新现实,增加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代表性和发言权,确保各国在国际经济合作中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以期建设一个以开放为导向、以合作为动力、以共享为目标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我们应该把上述思想融入到具体工作中,在接下来参与全球贸易体系的构建时,至少可以考虑以下五方面:
首先,理性看待中美贸易摩擦。从自由贸易的历史中能够看到,自由贸易总是在主导国能明显获益时才被积极推动。全球经济结构的变化,使得美国的相对优势在近些年有所下降,美国在奥巴马时期就明显出现了遏制中国的迹象,特朗普上台后,这一态势更加显性化。从博弈的框架中看,如果美方将中美关系看作是对抗关系,那孤立主义很可能将双方关系带入到“囚徒困境”中,这对中美双方和全球经济都将产生难以估量的影响。事实上,当前的全球价值链已经很难割裂,如果硬性将其割裂,所带来的损失将超出大家的预想。加上近年来跨国公司全球投资的持续扩张,现有的国际贸易格局早已发生深刻改变,美国希望单方面重塑贸易规则和重构全球价值链的愿望不仅很难达成,而且必定会让全球经济遭受重创。有研究发现,仅仅只看中美的双边贸易差额,很难全面反映出两国的贸易来往。如果将包括在华子公司在内的所有美国公司对华出口统计起来,美国2015年向中国的货物和服务总出口为3720亿美元,而同年中国公司(含中国在美的子公司)对美国的出口为4030亿美元,这样的贸易差额仅为310亿美元左右,远远小于海关统计的同年3670亿美元的双边贸易净差额。美国对2000亿美元的中国商品加征关税,这其中涉及到大量日用消费品,这在损害中国生产商利益的同时,势必也会影响美国消费者的福利。控制双方摩擦的烈度,尽量将双方的关系远离对抗状态,实现正常的竞争合作关系,才真正符合中美双方的利益。
其次,提倡正确的义利观,占领道德高地。国际经贸谈判和协商中,为自身谋求利益本无可厚非。但全球贸易机制的完善包含了大量的公共品供给,这就要求参与者,尤其是主要经济体必须具有一定的社会责任和担当意识。中国应高举提倡多边协商的大旗,坚持权利和义务相平衡,鼓励更多的发展中国家参与到全球经济治理的协商过程中,树立良好的国际声誉。反对美国退出多边协商,揭露其以双边协商方式实施“孤立主义”的实质。
第三,双边和区域协商是当前贸易协商的有效抓手。多哈谈判的停滞,使得多边协商趋于停摆,加之美国孤立主义兴起,中国目前尚无法扛起领导全球多边协商的重担。因此,保持与主要发达国家高水平的双边协商,推进周边区域和“一带一路”中的双边及区域协商,将是中国接下来一段时期的工作抓手。虽然目前多边贸易谈判处于低潮期,但中国仍然可以通过亚太经合组织(APEC)、G20等平台积极倡导多边协商。具体的贸易磋商中,中国需要与美国、欧盟继续保持高水平的双边协定谈判,在与发达经济体密切接触过程中,动态掌握全球经贸谈判的最新风向和最高标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中日韩FTA和各种双边FTA应该成为中国发挥主导作用的主战场,力争在这些谈判中体现出中国的国际贸易规则影响力。虽然“一带一路”倡议并非以设立区域性贸易协定为目标,也不具有排他性,但在“一带一路”建设中,适时达成双边或是一定范围内的多边贸易协定,对于维护全球多边贸易框架,仍然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四,注重国际与国内规则的统筹,将扩大开放与深入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党中央于2014年明确提出“统筹国际国内规则”的治理理念。在吸收和配合国际规则上,一方面,要区分国际规则中哪些是我们自身的改革目标,哪些是我们现阶段能承受的规则调整,将合理的成分吸收到国内改革的进程中;另一方面,要注意把握我们自身的经济金融结构特点,坚决抵制那些和我们自身发展路径不符的规则。同时我们还要通过将国内规则有效扩散,影响国际经济治理规则的调整。
当前发达国家在贸易磋商中提出的高标准虽然为广大发展中国家所反对,反对的原因是因为发展阶段差异所带来的责任义务不匹配,但很多标准与发展中国家国内自身不断改革的目标并不矛盾。目前来看,主要关注点在以下几个方面:管制的一致性,要求国内的管制体系更具有透明度、有效性、可实施性和相融性;国有企业的竞争中立原则,要求政府支持的商业活动不因其与政府的联系而享受私营部门竞争者所不能享受的人为竞争优势;促进电子商务,要求对关税、数字环境、电子交易授权、消费者保护和本地化要求等进行规范,以保证信息的自由流动;通过在清关、标识要求、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支持,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更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原产地规则的确定,目前是增加值、税目改变和加工工序等三大标准,这将产生全球价值链合作的新标准;高标准的环境和劳工规则。从以上关注点可以看出,各标准基本都属于国内深化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当前国内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就是本着这一思想展开的,在试验区内创造更加开放的经贸环境,探索高标准规则在中国的适应性。试验区外条件合适的领域,我们也要统筹好国际国内规则的制定,以开放促改革,变压力为动力。
第五,注重经济治理与全球治理的统筹。中国坚持全球经济治理必须遵循全球治理中“共治、共享”的原则,参与治理的核心能力在于规则制定能力、议程设置能力、舆论宣传能力和统筹协调能力。中国要将全球治理中的安全治理、环境治理和社会治理等问题与经济治理问题统筹起来,相互衔接,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注释
[1]301调查是根据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款发起的贸易调查行为。根据301条款,美国贸易代表可以采取强制行动或斟酌行动,针对外国出现下述三类情况开展调查:违反贸易协定;对美国商业造成负担或限制的,与国际法赋予美国的权利不一致的“不公正”的法律法规、政策或措施;对美国商业造成负担或限制的不合理或歧视性的法律法规、政策或措施。一旦美国贸易代表判定出现上述三类情况之一,美国通过贸易手段回应别国的不公平、不合理以及歧视性贸易行为,也可以在其他领域采取行动。1974年至今,美国总共发起过124次301调查,其中16次最终采取了反制措施。但自WTO争端解决机制建立以来美国便很少启动301调查,特朗普上任以来仅针对中国发动了301调查。
[2]232调查是根据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款进行的关于特定进口产品是否影响美国国家安全的调查。232调查可以由相关利益方和包括美国商务部在内的任何一个政府部门或机构发起。
[3]亚当·斯密继承和发扬了休谟对于重商主义的批判,否定了重商主义的货币财富观,重视一国的财富应该是土地和劳动的产物,认为自由平等的对外贸易才能实现分工和交换的效率提升,从而真正扩大财富。李嘉图秉承这一思想,并提出国际贸易的比较优势理论。
[4]李斯特不同意古典经济学的绝对自由,提出需要结合国家发展的阶段,将一国经济阶段分为:原始未开化时期、畜牧时期、农业时期、农工业时期和农工商业时期。其认为本国如果处于农业时期早期之前的阶段,都应该实行自由贸易,以便尽快让自身脱离未开化状态,进入农业时期晚期和农工业时期,则需要实施贸易保护,促进本国工商业发展,待本国经济进入农工商业时期,再重新融入自由贸易中。
[5]1948年美国的工业生产占全球45%,对外贸易占全球18%,资本输出占主要资本主义国家输出量的70%,同时拥有全球三分之二的黄金储备。
[6]布雷顿森林体系瓦解之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理事会“国际货币制度临时委员会”于1976年1月在牙买加首都金斯敦举行会议,签订达成“牙买加协议”。其与布雷顿森林体系的重大区别就是,解除原有的多边汇率挂钩体系,实行浮动汇率,并推行黄金非货币化。牙买加体系被称为“无体系的体系”,主要原因就是没有一个多边的、制度化的国际收支调节机制。
责 编/马冰莹
On How to Understand the Current Constraints of Global Free Trade
Hu Zhihao
Abstract: Since he took office, Trump has been attempting to change the existing trading system and restructure the global value chain through unilateral actions, posing enormous challenges to global free trade. As can be seen from the history of global free trade, free trade would be actively promoted only when the dominant countries can obviously benefit from it. The current pressure of the United States due to global economic restructuring and its domestic economic and social conflicts, coupled with its concerns about its hegemonic status, have caused new isolationism to rise again. Although this trend will not immediately disintegrate the WTO multilateral system, the world is likely to enter into a "Jamaica system" in the trade field. In the face of the difficulties, China should rationally deal with the Sino-US trade frictions, promote correct views on justice and interests, actively expand regional and bilateral economic and trade consultations, and organically coordinate domestic reforms and opening up.
Keywords: Free trade, multilateral system, isolationism
胡志浩,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博导,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研究方向为国际金融市场、金融风险与金融周期。主要著作有《复杂金融网络中的风险传染与救助策略——基于中国金融无标度网络上的SIRS模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