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新时代的改革?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新近有两次重要讲话。一次是2018年12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纵论改革开放四十年,其中包括党的十八大以来的6年。另一次是2019年1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的讲话,集中论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全面深化改革,阐述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划时代意义,总结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成就,部署了进一步推进改革的重点。
改革方位:改革进入新时代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划时代的,开启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历史新时期。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也是划时代的,开启了全面深化改革、系统整体设计推进改革的新时代,开创了我国改革开放的全新局面”。这是讲改革的方位。
比肩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这是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也是对全面深化改革的极高评价。众所周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历史上都具有里程碑的地位。我们曾一直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比之于遵义会议:遵义会议确立了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正确领导,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形成了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集体;遵义会议是中国革命史上生死攸关的转折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历史上的伟大转折;遵义会议为开创中国革命的新局面奠定了基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使中国进入了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相对而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相比,主要不是从政治角度而是从改革角度的比较,不是从转折意义而是从飞跃意义的比较: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新时期,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新时代。
开启改革新时代的重要标识是“全面”。不能简单地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前的改革是不全面的,我们历来是从总体上谋划改革的。但要看到,改革的过程总是由点及面、由局部到全局、不断走向更为全面,这是改革的一般走向和必然规律,也是中国改革的实际历程。总体来说,我们的改革从以经济体制改革为主到全面深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体制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等。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全面性提到了新的高度,不仅是命名为“全面深化改革”,而且在具体规划的改革领域也前所未有,包括各个领域、各个方面的300多项具体要求,极为全面。
开启改革新时代的重要标识还有“系统”。“系统整体设计”与以前的“顶层设计”是大致相同的。用“系统整体设计”更准确一些,偏重于设计的系统性、全面性;而“顶层设计”,偏重于设计的层次。改革初期主要方法是“摸着石头过河”“基层首创”,实践证明那是符合实际的、行之有效的方法。经过改革开放40多年的客观经验的积淀和主观认识的提高,新时代我们有能力从更高的站位谋划改革。与此同时,随着改革的推进,涉及的问题越来越多、触及的问题越来越深,解决复杂的问题需要系统考虑,解决深层的问题需要长期谋划,这些都需要更多地进行全面系统谋划。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系统整体设计。这次通过的全面深化改革决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描绘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蓝图、新愿景、新目标,汇集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部署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重点、优先顺序、主攻方向、工作机制、推进方式和时间表、路线图。这些大大增强了各项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使得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各领域改革和党的建设改革紧密联系、相互交融、密切配合。
改革成就:基本确立主体框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高举改革开放旗帜,坚持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入、工作再抓实,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主要领域改革主体框架基本确立,全面深化改革展现了新作为、实现了新突破”。这是讲改革的成就。
巨量的改革标志主体框架的确立。在领域上,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的改革覆盖了“五位一体”和党的建设的方方面面,关涉到制度建设的主要领域,诸如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依法治国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外事体制改革、社会治理体制改革、生态环境督察体制改革、国家安全体制改革、国防和军队改革、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纪检监察制度改革等。改革实现了全覆盖、无死角。在数量上,截至2019年1月,6年间我们先后推出了1932个具体改革方案。这个数量和频率都是惊人的,几乎是一天推出一项新改革举措。6年的施工,蓝图上的改革方案变成了现实中的主体轮廓。原定2020年完工的时间过半了,通过如此全方位、大数量的改革,使得四梁八柱性质的改革主体框架基本确立,许多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
重大的创新标志改革的全新突破。量变是一方面,质变是更重要的一方面。新时代改革不仅数量大,而且有标志性的新变化。一是改革的理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仍然是经济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仍然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修改为“决定性作用”是一个重大突破,对改革的深入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二是改革的目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邓小平同志1992年南方谈话提出:“恐怕再有三十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在这个制度下的方针、政策,也将更加定型化。”改革既是“破”,破除不合时宜的陈规陋习;改革更是“立”,建立新的政策法规。新时代改革重在建章立制。确立这个新的总目标,将全面深化改革引向发挥制度优势、释放制度红利的新阶段。
改革推进:重在精确改革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对标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继续打硬仗,啃硬骨头,确保干一件成一件,为全面完成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的改革任务打下决定性基础”。这是讲下一步改革的推进。
要有紧迫感。2020年既定的时间在迫近,既定的任务需对标。全面深化改革的主体框架确立,有了很好的基础,但一点也不能懈怠,千万不能搞成烂尾工程。还要保持站位统筹改革全局,要多抓根本性、全局性、制度性的重大改革举措,多抓有利于保持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的改革举措,多抓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改革举措,多抓对落实已出台改革方案的评估问效。
要精确改革。如同扶贫攻坚要精准扶贫一样,改革攻坚也要精确改革。改革需要深谋远虑的开局、大刀阔斧的中盘,也需要细致入微的收官。随着改革的推进,改革工作重点要更多放到解决实际问题上,发现问题要准,解决问题要实。要把问题想深、想细、想透,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推进精准改革,就是拿好手术刀,画好工笔画,下足绣花功,做好精装修。
要面向基层。基层是改革的“最后一公里”“最后一步路”,是人民群众对改革感受最直接的地方。面向基层群众的改革,要把事关人民群众生活的改革放到更加突出位置来抓,对于收入分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环境治理、养老、食品药品安全等问题,要结合群众的现实需求,有针对性地推出一批改革举措,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基层千差万别,要处理好政策顶层设计和分层对接、政策统一性和差异性的关系,改革方案落地要因地制宜,逐层细化,落小落细。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21世纪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协同创新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