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党忠诚是党员干部的首要政治品质,是党中央对党员干部一以贯之的政治要求。但是,当前仍有一些党员干部不忠诚,不忠诚的党员干部有以下四个特征:
丧失理想信念。理想信念坚定是党员干部忠诚的前提与基本表现,只有理想信念坚定,党员干部才能从正确的思维基点和政治立场出发做出正确的政治行为选择。但是,由于不注重系统的理论学习加之多元文化的强烈冲击,目前仍有部分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不坚定、对党不忠诚,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理想信念动摇。部分党员干部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不坚定,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不坚定,突出表现为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态度暧昧、立场摇摆,不自觉遵守组织原则、不辨别抵制错误言论,缺乏政治定力、政治敏感度和政治鉴别力,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二是理想信念缺失。一些党员干部认为理想信念空洞虚无,丢掉了理想信念这个“根”,要么迷信“大师”风水,“不敬苍生敬鬼神”;要么笃信利益至上,将党员身份与公权力作为利益置换的筹码;要么信仰真空,思想迷茫,毫无道德约束与行为标准,腐化堕落,最终走上违法乱纪的道路。三是信心不足。有的党员干部对社会主义的前途命运信心不足,缺乏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
党性原则缺失。中国共产党的先锋队性质要求全体党员统一意志、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坚持“四个服从”,成为有组织的、团结的集体,为实现党和人民的事业而奋斗,这是保持坚强的党性原则和坚定的党性立场的必然要求,也是党员干部忠诚于党的集中体现。但是,由于不注重加强党性锻炼再加之现实的多种诱惑和严峻挑战,目前仍有部分党员干部党性原则丧失,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漠视党规党纪,大搞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有的党员干部对党中央决策或在执行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或表面上表示坚决贯彻但实际行动上依旧我行我素,还有的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说三道四,甚至公开发表同党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二是政治野心膨胀,大搞宗派主义、山头主义。一些党员干部视主政的地方为自己的“独立王国”,为了追求个人更大的利益结成利益集团,阳奉阴违、党同伐异、贪污受贿、任人唯亲,大肆侵占国家资产。三是不讲原则、不论是非、不愿负责、不敢担当,热衷好人主义。部分党员干部只求做“一团和气”的“好好先生”,为了不出事,索性不干事,遇到矛盾难题绕着走,遇到群众诉求躲着行,沽名钓誉、四处讨好。
纪律意识淡漠。历史和现实表明,严明的纪律和优良的作风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重要方式,党员干部遵守纪律、摆正作风是保持党组织先进性、科学性的必要环节,是对党忠诚的重要表现。但是,仍有部分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弱化,对自身缺乏约束,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有的党员干部政治纪律不严明,热衷揣测中央决策部署,公开发表不正确的政治言论,甚至故意泄露国家机密。二是部分党员干部组织纪律观念不强,在工作中违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搞“一言堂”、家长制;甚至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会,在组织汇报中弄虚作假,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不良风气严重。三是一些党员干部对群众纪律不遵守,对党与人民的血肉联系理解不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强,为追求个人利益搞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大行享乐主义与奢靡之风,全然不顾人民的诉求与发展。
责任担当缺位。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工作,把发现问题作为巡视工作的生命线,把推动问题解决作为巡视工作的落脚点。在这个意义上,党员干部对于巡视反馈的及时整改是对党忠诚的重要表现。但是,现实中巡视整改不落实、疏于责任担当的问题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选择性整改”。有的党员干部对于巡视反馈的问题选择性执行容易解决的,主观上忽视甚至掩盖矛盾复杂、解决困难的,不能切实实现整改目标。二是“整改不实”。一些党员干部把开会当作贯彻整改部署,用发文冒充实际执行,尽耍嘴上功夫和公文形式,费尽心思做整改“包装”,全然不顾整改实效。三是“消极应付”。部分党员干部对于整改要求不重视,存在“过关”心态,表态会上态度鲜明、言辞恳切,会下实际操作过程中敷衍塞责、互相推诿。
(作者为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导;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王雨晴对此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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