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社会保障兜底扶贫能够保证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推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平衡收入分配。现阶段我国社会保障兜底扶贫工作取得显著效果,为了确保脱贫攻坚战的胜利,需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兜底扶贫的制度,持续推进社会保障兜底扶贫实践工作。
【关键词】社会保障 兜底扶贫 制度完善
【中图分类号】C913.7 【文献标识码】A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2018年贫困发生率为1.7%,比2017年下降了1.4%。当前我国脱贫攻坚工作已取得了显著成效。然而,脱贫攻坚战的后期面临更大的挑战,如孤寡老人、长期患病者、残疾人以及文化水平偏低又缺乏就业技能的贫困人口,这部分人群的脱贫工作难度很大。依据“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可持续”的原则,可充分利用和应用社会保障的减贫功能,进一步发挥社会保障兜底作用,助力脱贫攻坚战取得最后胜利。
社会保障兜底扶贫的制度体系
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调研时明确提出,要“低保政策兜底一批”,随后,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中习近平总书记又强调,要“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由此可见,扶贫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兜底措施,决胜脱贫攻坚战。
贫困地区社会保障兜底扶贫的参与主体为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客体对象则是贫困人口。其中由政府部门承担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责任,如政府发挥社会保障主导作用,保障贫困人口基本生活,稳定社会运行,平衡收入分配,促进经济发展。社会组织则承担通过社会保障参与扶贫开发的社会责任,尽可能满足贫困人口的基本利益诉求。政府部门与社会组织协同发挥作用,使得贫困人口得到物质层面的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在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的联动作用下,通过资金筹集、精准识别、保障发放、监督管理等环节,促进社会保障兜底扶贫效能发挥。一是全方位、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资金;二是构建信息共享机制和精准识别机制明确扶贫对象;三是由社保局或民政部门进行社会保障的统一发放;四是强化监管、彻底杜绝“关系户”现象。
社会保障兜底扶贫的制度体系涉及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三个重要内容。其中,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兜底制度,政府财政承担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保障责任,如贫困地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临时救助制度、专项社会救助项目等。社会保险则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中间制度,对扶贫开发来说具有有效的责任分担作用,贫困人口在承担一定的缴费后享受保险待遇,一般生活风险得到保障。具体来说,贫困地区的社会保险制度包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对贫困地区人口实施基本生活保障。社会福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改善制度,促进社会资源再分配,改善贫困人口生活质量,如贫困地区老年人福利制度、残疾人福利制度、妇女儿童福利制度等。
社会保障兜底扶贫的实践应用及效果
社会保障兜底扶贫制度体系不断完善。现阶段,社会保障与扶贫开发两项制度体系不断融合、相互对接,使得社会保障的兜底扶贫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我国已出台了不少有关社会救助的政策,比如农村低保制度,这使社会保障与扶贫开发得到良好的对接。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包括残疾人、留守儿童等也有相应的生活补贴以及其他救助措施。此外,我国在社会保险推进扶贫方面也提出了相应的保障措施。适当增加对贫困人口的社会保险补贴额度,引导树立“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意识,促使城乡居民积极参保。截至2018年9月底,我国享受代缴保费的贫困人员达到2053万人,代缴总金额超过21.2亿元。
社会保障兜底扶贫的待遇水平有所提高。我国的扶贫工作最终必须要落实到“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之上。在社会救助方面,截至2018年6月底,我国城乡低保对象共计4833.9万人,农村低保标准达到4583元/年,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3.3%。2018年1-6月,我国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以及医疗救助支出分别达到4362亿元和208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增加13%和24.7%。在社会保险方面,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与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之间的对接,进一步提高贫困人口待遇水平。比如,到2020年,我国将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制度全覆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覆盖率均达到100%。
社会保障兜底扶贫的社会参与情况良好。社会组织是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工作深度实施的重要媒介,社会各慈善力量发挥了关键作用。根据《2017年度中国慈善捐助报告》公布的数据显示,2017年全年捐赠总额近1500亿元,扶贫与发展是社会捐赠最多的领域之一,占捐赠总额的20%以上。据2018年《福布斯》中国慈善榜显示,上榜的100名企业家现金捐赠总额达173.1亿元,比去年增长了66%,为推进脱贫攻坚发挥了较大作用。
社会保障兜底扶贫的推进对策及建议
构建全面、科学、整合的社会保障兜底扶贫制度体系。首先,强化贫困人口的参保面拓展工作。通过加强宣传,扩大对贫困人口参保知识宣传,强化贫困人口思想意识。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关注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精准确定保障对象。其次,强化扶贫政策的全面整合工作。促进社会救助政策体系不断完善,重点优化各项救助政策、扶贫开发政策、低保政策等相关的制度整合、待遇对接,同时促进基本医疗、医疗救助、大病医疗全面覆盖贫困人口。最后,强化扶贫政策的精准化、精细化工作。构建贫困人口精准识别机制,制定科学的贫困户评定机制,构建扶贫政策动态调整机制,对扶贫的政策、对象实施动态调整,力求资源合理配置。
构建社会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机制。首先,多部门协同合作,实现社会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联动发展。金融、民政、社会保障、卫生等部门联合社会保障扶贫通力合作,各司其职、部门协作,构建联动工作机制。由金融财政部门保证社会保障资金,由民政部门呼吁社会组织参与、协调政府与贫困户矛盾,卫生部门实施医疗保险以及卫生疾病等相关工作。其次,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实现社会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信息共享。构建多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实现数据信息互联互通,便于进行社会保障兜底扶贫的监测与更新。最后,强化国家立法建设,实现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衔接顶层设计。建立反贫困法律法规,推进社会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
构建社会保障兜底扶贫的服务与监管机制。首先,提高慈善事业专业化、规范化发展水平。完善慈善事业参与扶贫开发的相关规章制度,加大对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扶贫开发工作的宣传,并做好相关的参与指导和服务工作。其次,优化社会保障筹资机制,扩大资金来源渠道。创新思路,激发市场参与活力,促使社会保障资金来源多元化,加强社会保障筹资与社会保险的融合度,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力量。再次,广泛动员和引导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社会保障兜底扶贫工作。在扶贫的具体工作中,推进社会组织、志愿者的积极参与,可有效拓展社会保障兜底扶贫工作的形式和内容。最后,健全和优化社会保障兜底扶贫考核指标体系,可考虑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提高扶贫精细化管理水平。
(作者为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区域经济所副高级研究员,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特聘副教授)
【参考文献】
①韦璞:《贫困、贫困风险与社会保障的关联性》,《广西社会科学》,2015年第2期。
② 李琼、李叶定:《湘西自治州社会保障兜底扶贫调查》,《合作经济与科技》,2018年第20期。
责编/陈楠 美编/李祥峰
声明:本文为人民论坛杂志社原创内容,任何单位或个人转载请回复本微信号获得授权,转载时务必标明来源及作者,否则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