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法治保障。对民营经济的法治保障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民事、经济、行政和刑事等诸多方面,但长期以来人们更多地是从非刑事法治角度去关注,对于刑法推动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功能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当前,对于民营经济的刑法保护,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树立平等保护观念,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对于民营经济,经过我国宪法的多次修改,经历了从承认其合法地位,是“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到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最后升级为“鼓励、支持和引导”,确立了与公有制经济平等保护的法律地位。但长期以来,我国相关法律制度不同程度地存在“重公有、轻民营”的现象。在刑法领域,主要体现在罪名设置、刑罚配置、定罪量刑标准等方面,呈现出对民营经济与公有制经济保护上的差异。这些现象,成为我国推动民营经济平等保护的掣肘,需要着力解决。
完善刑事立法,构建平等保护民营经济的刑法体系。对于民营经济的法律保护,在刑事立法上还存在以下一些不足:一是对民营经济与公有制经济在罪与非罪问题上区别对待。如有的犯罪主体仅仅针对国家工作人员,将非国家工作人员排除在外;而有的罪名几乎沦为民营企业家的专属罪名。二是对侵害民营经济与公有制经济性质、危害相同的行为,刑罚配置相差悬殊。三是有的罪名设置已经不符合社会的发展,已无法适用。因此,为落实宪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的精神,刑法在犯罪圈的设定、罪名设置、刑罚配置方面,需要统筹考虑,构建平等保护的刑法体系。
严格贯彻罪刑法定原则,正确适用法律。一要合法区分企业与企业家的法律责任,不能追究了企业家也就把他的企业一块追究了;追究了企业,企业家也难以幸免;二要严格区分企业和企业家的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要准确认定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的性质,严格掌握入刑标准,坚决防止将两者混为一谈;三要尽可能保障司法程序中当事人的民事权益。
责编/张迪 美编/于珊 孔雅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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