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避免干部挂职中出现挂虚职、虚挂职、沉不下去、扎不住根等不良现象的产生,近年来,宣汉县采取“三个强化、三个坚持、三项制度”,切实管住管好挂职干部心态、状态、动态,使挂职干部真正沉入基层、扎根基层、奉献基层,全面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三个强化”重服务,让挂职干部“安心沉下来”
挂职干部“心思”沉不下去是挂职工作中最常遇到的问题。宣汉县始终围绕挂职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三个方面,努力为挂职干部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让挂职干部顺利渡过角色转换期、情况熟悉期和心理适应期。
一是强化思想重视,凝聚发展共识。宣汉县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干部挂职工作,始终把保护挂职干部的政治热情放在首要位置,积极引导全县干部充分认识和理解挂职干部的政治使命、角色性质和重要性,从心底真正尊重和接纳挂职干部,达到互助互信,增强挂职干部对当地发展和文化的认同感,让挂职干部来时“一腔热血”、去时“一生怀念”。
二是强化意识引导,激发工作干劲。定期召开形势报告会、政情通报会,邀请挂职干部参加县委县政府重要会议,以发展蓝图和宏伟事业激发挂职干部的激情和斗志,引导号召挂职干部积极主动投身工作、奉献当地,切实增强挂职干部的“主人翁”意识,真正使挂职干部把“他乡”当“家乡”,把“挂职”当“本职”,把个人发展融入当地发展,形成工作、事业、发展的“命运共同体”。
三是强化日常服务,拉近心灵距离。在物质生活上同等待遇、精神生活上优先关怀,全方位为挂职干部提供服务保障;通过开展组织生活、文体活动、帮扶慰问等活动,消除挂职干部的陌生感和疏离感;定期召开挂职干部座谈会,建立挂职干部“帮带机制”,明确一名县领导进行“传帮带”,做好“两讲两带一传”(讲县情、讲政策,带业务、带工作,传经验),切实帮助挂职干部尽快熟悉情况、了解风土人情,着力解决好挂职干部在工作、生活中的问题,有效增强挂职干部的亲切感、融入感和归宿感。
“三个坚持”重使用,让挂职干部“主动干起来”
干部挂职存在不同程度的“挂虚职、不担责”问题,宣汉县突出赋权、定责、提能“三个重点”,积极为挂职干部搭建平台、配强资源,让挂职干部有岗有位、有位有为。
一是坚持“人事相宜”定岗位。充分考虑挂职干部的专业背景、任职经历、特长优势等情况,并结合培养需要,合理确定岗位和工作分工,如金融专业挂职干部分工侧重工业经济、招商引资、工商监管等工作,旅游专业的挂职干部侧重服务业、旅游发展等工作,不与其他班子成员工作交叉、重叠,确保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二是坚持“人尽其才”定职责。针对性地为挂职干部安排分管领域、联系部门,赋予其调度人手、整合资源的职权,努力为挂职干部搭建平台,让其真正参与决策、推进工作,切实避免挂职干部“虚挂职”“挂虚职”。通过定职定责,赋权干事,让挂职干部人尽其才,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特长,主动担当、自信作为,更好地开展工作,切实履行好职责使命。
三是坚持“压担培养”定任务。探索建立“双挂双岗”锻炼模式,给挂职干部既交任务,又压担子。针对挂职干部缺乏基层工作经历、欠缺群众工作经验等客观实际,安排分管脱贫攻坚、特色产业发展、重大工程建设等工作,提升自身工作能力;安排挂职干部到急难险重的一线乡镇担任第一书记,帮助其补齐无基层历练的短板,又提升驾驭复杂工作局面的能力。
“三项制度”重管理,让挂职干部“形象树起来”
对待挂职干部在不少地方不敢管理、管理松散的情况,宣汉县建立挂职干部管理纪实、服务、监督“三项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加强对挂职干部的管理与约束,推动形成好面貌、好作风、好形象。
一是日常纪实制度。建立挂职干部跟踪管理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对挂职干部的工作表现、学习收获、出勤记录等进行全程纪实,实行“日记录、月小结、年评议”,切实做好挂职干部的绩效考核。积极向上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做好汇报,定期与派出单位做好反馈,客观、真实地反映挂职干部的现实表现。
二是跟进服务制度。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掌握挂职干部的思想动态,对生活上、学习上、工作上出现的困难及时帮助解决,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沟通提醒、批评教育;组织参加短期培训,更好地满足挂职干部的履职需要。同时,在挂职干部期满后,定期到派出单位开展回访活动,加强联系、增进友谊。
三是量化监督制度。突出挂职干部监督管理标准更高、要求更严的导向,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督、评价机制,制定出台宣汉县《领导干部日常行为量化监督管理蓝黄红三级预警实施办法》,重点加强挂职干部在思想、纪律、作风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推动挂职干部形象持续好转。同时,强化量化监督结果运用,对于表现好的、成绩突出的,加大表扬、宣传和推荐力度。
关于进一步做好干部挂职工作的建议
宣汉县通过强化挂职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既加速了挂职干部成长进步,又加快了脱贫奔康进程,真正实现了挂职干部培养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双赢效果”。结合具体工作实际,就进一步做好干部挂职工作有以下三点建议:
一是挂职干部选派。建议充分针对地方发展现状和班子结构需要,将组织需求、岗位需求、干部本人需求有机结合起来,防止出现“上面硬性摊派、下面被动应付”现象。同时,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的挂职帮扶力度,适当突破“选派到同一地、市、县或单位领导班子中挂职锻炼的干部,最多不超过2人”的规定限制,增加挂职干部特别是专业型干部数量,帮助贫困地区加快脱贫进程和经济发展。
二是挂职锻炼方式。建议将锻炼干部与支持工作相结合,最大限度发挥干部优势、推动地方发展。比如,在挂职单位、挂任职务的安排上,要摒弃对干部级别、单位规格等方面的习惯性认识,适当突破“挂任职务原则上平职或低一职安排”的规定,根据干部的经历阅历、专业特长,灵活确定挂职去向,做到干部缺什么、挂什么,挂什么、补什么,让挂职干部人人挂出成绩、个个取得“真经”。
三是挂职干部任期。建议根据挂职干部的专业特点、目标任务灵活确定,至少应不低于2—3年,对推进重大工作、重点项目未完成的,除延长干部挂职时间外,还可根据实际由派出单位开展“接力式”挂职,避免同类型同专业单个干部挂职期满而影响整体帮扶工作的质量。
责编:杨 阳 / 蔡圣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