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守护好祖国北疆这道亮丽风景线。生态环境是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更是对执政能力的考验。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回答了为什么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什么样的生态文明、怎样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出现了稳中向好趋势,但任务依然艰巨,形势依然严峻。为此,我们要善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丰富完善生态治理五大体系,深入植入生态文明建设六大原则,利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集中力量解决生态环境问题。
一、完善生态经济体系,促进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只有坚持正确的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才可以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有机统一。
一是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与新兴产业培育并重、扩大总量与提质增效并重、扶大扶优扶强与选商引资引智并重,抓好生态工业、生态农业、抓好全域旅游,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二是要加快传统产业生态化改造。按照生态高效的要求对传统产业的发展进行重新设计和定位,鼓励企业积极采用绿色、生态技术,探索良性发展的循环经济模式,特别是对污染严重、与生态环境冲突激烈的企业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其尽快实现知识化、技术化改造。
三是要发展新兴生态产业。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全过程和各方面,协同推进经济发展和环境污染防治、生态系统保护。要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半导体照明及文化创意产业等新兴生态产业,形成新兴生态产业群,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此外,还要大力发展节能环保、生态旅游、文化创意、商贸物流、金融保险、租赁、服务外包、咨询、研发等生态服务业。
二、完善目标责任体系,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目标责任体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动力和载体,也是底线、上限和红线。因此,要积极完善生态文明目标责任体系,引导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形成正确的政绩观,加快推动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要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严格的制度、严密的法治,有赖于加强党的领导。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是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应当“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分工协作、共同发力”,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和追责制度,建设一支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二是要坚持生态保护问题导向。要设定并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以空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为目标责任,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确保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
三是要完善考核评价体系。要突出绿色发展指标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权重,将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要建立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方法,加快开展相关试点工作,建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严格考核问责,形成约束性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