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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思想及其发展

——从马克思到习近平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国家治理的基本原则

马克思、恩格斯的国家治理思想主要是在考察资本主义国家弊病,以及总结巴黎公社的经验教训基础上形成的,包含着关于国家治理的主体、原则、方式、机制、目标等方面的丰富内容。

基本原则一为国家治理的主体:人民和政党的统一。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资产阶级国家,不管是君主专制国家,还是民主共和制国家,表面上宣扬主权在民,实质上“现代的国家政权不过是管理整个资产阶级的共同事务的委员会罢了”。因此,他们强调,在无产阶级政党领导人民推翻资产阶级政权、建立无产阶级政权后,必须实现真正的人民民主,使人民成为社会的主人,广泛地参与国家治理。

列宁也高度重视民主问题,认为不但苏维埃政府的公务员必须由人民民主选举产生,无产阶级政党也必须实行民主。“党内的一切事务是由全体党员直接或者通过代表,在一律平等和毫无例外的条件下来处理的;并且,党的所有负责人员、所有领导成员、所有机构都是选举产生的,必须向党员报告工作,并可以撤换。” 在列宁看来,由于苏联社会主义国家是建立在经济文化落后的基础之上的,不可能实现共产主义,不可能消灭国家,消灭政党,要把人民组织起来进行国家治理必须充分发挥无产阶级政党及其领袖的作用。1920年在《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一文中,列宁指出:“在历史上,任何一个阶级,如果不推举出自己善于组织运动和领导运动的政治领袖和先进代表,就不可能取得统治地位。”

基本原则二为国家治理的原则:自由、平等、民主和效率的统一。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理性的胜利”建立起来的资本主义国家鼓吹所谓的自由、民主、平等、博爱,但其政治制度实际是一幅令人极度失望的讽刺画;而取而代之的无产阶级专政国家必须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实现真正的自由和平等,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不仅要实现民主,还必须追求治理的效率。列宁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也指出:“为了处理工农国家的事务,必须实行集体管理制。但是任何夸大和歪曲集体管理制因而造成办事拖拉和无人负责的现象,任何把实行集体管理的机关变为清谈馆的现象,都是极大的祸害,应不顾一切尽快根除这一祸害。”

基本原则三为国家治理的方式:民主和集中的统一。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要实现国家的治理,既要民主,也要有权威。马克思恩格斯深刻总结巴黎公社的经验指出,为了确保人民成为社会的主人,一要保证人民群众的普选权,所有公职人员都必须由选举产生;二要保证人民群众的罢免权,公职人员必须接受公众监督并随时可以撤换。他们明确提出无产阶级政党必须树立领导权威才能确保组织坚强有力,否则,大家都自由散漫、各行其是,毫无组织纪律,党就会瓦解。在总结巴黎公社失败的教训时,恩格斯就明确指出:“巴黎公社遭到灭亡,就是由于缺乏集中和权威。” 恩格斯还指出,权威无论在革命时期还是和平建设时期都是需要的。“没有权威,就不可能有任何的一致行动”,“而没有这种统一的和指导性的意志,要进行任何合作都是不可能的!”

列宁进一步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民主和权威相统一的思想,创造性地提出了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并把它作为无产阶级政党的组织原则和国家治理的根本原则。根据列宁的提议,1906年4月在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四次(统一)代表大会上,通过了《组织章程》,其中第二条明确规定:“党的一切组织是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的。”在党章中首次确立了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民主和集中的统一确保了人民对国家的民主治理、有效治理,避免了自由主义和无政府主义。

基本原则四为国家治理的职能:管理职能和经济社会职能的统一。马克思认为,国家具有两种功能,具有两重性,一是国家的阶级性,体现为利用政权维护统治阶级的“政治统治”,这就是管理职能;二是国家的社会性,必须维护社会发展的基本秩序和处理公共事务,这就是为政治权力提供基础的“经济的、社会的职能” 。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是一个有机体,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是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没有稳定的经济基础、意识形态、社会意识,就难以实现政治统治,所以,国家的治理职能不应该只是停留于政治层面,还应包括经济、文化和整个社会层面。而且随着国家的消亡,国家的政治统治职能也会消亡,但其社会服务职能则不会消失。列宁也明确指出,国家的职能,“既是为了镇压剥削者的反抗,也是为了领导广大民众即农民、小资产阶级和半无产者来‘调整’社会主义经济。” 总的来说,由于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没有亲身经历社会主义的实践活动,或者经历的时间很短,所以他们关于国家治理思想,都是一些原则性、指导性的要求,相对来说比较简单、抽象,但也为社会主义国家的治理实践提供了基本遵循。

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家治理思想上的创新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总结我国国家治理的经验,立足新时代国际国内的新挑战,把马克思主义的国家治理思想和中国新时代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提出了许多国家治理的新理念新战略新要求,开拓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新境界。

治理体制: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国家治理涉及方方面面的治理机构,也包含方方面面的内容。如何确保治理的有序和有效,这就是必须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是最高的政治领导力量。” “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形象地说是‘众星捧月’,这个‘月’就是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治理体系的大棋局中,党中央是坐镇中军帐的‘帅’,车马炮各展其长,一盘棋大局分明。”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国家治理机制的独特优势,是我们坚定制度自信的底气所在。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我国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

治理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政治立场。“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提出,确立了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治理上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充分表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价值维度。

治理目标:积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超越了西方国家治理模式以民主化为单一标准的思想,突出强调了国家治理的民主化、制度化、科学化、体系化、高效化相统一的科学评判标准,为现代国家治理指明了方向,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国家治理,具有重大而深远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治理方式: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 法治是治国理政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是现代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和现代国家的主要标志,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和制度保证,确保了国家治理的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重要保障。

治理内容:注重全面性、系统性和协同性。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以唯物辩证法为指导,运用全面思维和系统思维,提出了“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克服了条块分割、地方主义、部门主义等长期积弊,着力解决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等问题,极大地提升了全面、系统、协同、综合治理的水平。注重治理的全面性、系统性和协同性,这是对马克思主义所主张的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治理目标的追求。

治理的民主形式:积极开拓多种民主形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中国共产党执政和国家治理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各个方面、各个层级的工作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人民对自身利益的实现和发展上来。” 在我国,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不仅有民主选举的权利,而且有广泛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不仅有程序的民主,还有实质的民主。不仅有选举民主,还有广泛的多层次的协商民主。特别是协商民主,这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国家治理的特色和优势。

全球治理:坚持共建共商共享原则,积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旗帜,坚持共建共商共享,这是对马克思关于自由人的联合体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中国为解决世界“发展赤字、和平赤字、治理赤字”而提出的中国方案。积极参与全球治理,既展示了中国的大国担当形象,也为中国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促进了国家的内部治理。

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治理体系,必须从这个国家的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所要面对的历史任务的实际出发。我国今天的国家治理体系是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既立足我国的历史传承、文化传统,也充分考虑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和国内国际的挑战。“我国的实践向世界说明一个道理:治理一个国家,推动一个国家实现现代化,并不只有西方制度模式这一条道,各国完全可以走出自己的道路来。可以说,我们用事实宣告了‘历史终结论’的破产,宣告各国最终都要以西方制度模式为归宿的单线式历史观的破产。”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一系列国家治理思想,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思想的新发展,为解决国家治理问题提供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我们必须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研究员、博导,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部副主任)

[责任编辑:赵光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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