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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雷军:学校如何处置学生伤害事故(2)

三、慰问沟通

在学生伤害事故当中,受伤学生一般都受到到了严重的身心痛苦。此时,如果学校能够对其加以慰问,对于学生和家长来说都是极大的安慰。有的学校领导认为,如果学校的领导和老师去看望受伤的学生,等于是承认自己对于事故的发生有责任,容易让受伤学生和家长过分追究学校的责任。但学校作为教书育人的机构,本身就应当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对学生加以关怀。另外事实也证明,学生和家长在学校的积极态度下,往往会打消原本想追究学校责任的想法,反而是那些态度暧昧的学校,往往会让受伤学生和家长产生敌对的心理。即使受伤学生想追究学校的责任,依据的也是事实和法律,绝不会仅仅因为学校的积极态度而去追究学校的法律责任。

学校在与学生家长的沟通过程中,应如实的向学生家长讲清事发时的真实情况。对于家长的一些过激情况及反应,学校工作人员应予以理解、劝慰。但对于如何分担法律责任等原则性问题上,学校应以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依据,有理有据的进行沟通。对于个别家长类似围堵学校、打骂教师等极端行为,学校应当请求当地公安等部门予以协助解决。

四、心理安抚

在学校安全事故发生之后,无论教师和学生都容易产生一定的心理障碍。尤其是事件的亲历人、目击人或者同班的师生,此时有针对性的心理安抚介入是必要的。针对事故发生班级、学校师生进行的心理安抚必须要由受过专业训练的人员进行,至少大学里是学习过心理学或受过三级心理咨询师以上的培训,一些复杂的问题可能要更专业的人来做。对于没有心理学学科背景的志愿者,只凭热情去做危机干预其实是不合适的。这些志愿者可以作为后勤支援,心理咨询师在进行服务的时候,他们可以做一些辅助工作,但不适合独立的从事心理服务工作,否则有可能引起被辅导师生进一步的心理障碍。

五、事故调查

在学校安全事故中,对于事故发展过程中预防和应对的各个环节进行调查,查找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学校应对的妥当与否是非常必要的。因为事故调查的根本目的并不是简单的要追究事件责任人的责任,而是从要事件的调查当中吸取经验和教训,从而改进今后的学校安全工作。事故的调查主要涉及到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一)事故的起因调查:

学校事故的起因是什么,是事故调查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其他调查内容的基础。例如在新疆克拉玛依的火灾当中,事故的起因就是舞台灯光将幕布引燃,从而导致了火灾的发生。

(二)事故的预防调查:

事故预防方面的调查,主要针对导致学校发生事故的隐患,学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加以预防和监控,预防和监控的手段和程序是否合理。

(三)事故的应对调查:

事故应对的调查,主要针对事故发生以后,学校是否有应急预案?学校的应急预案是否按计划启动?应急预案是否在事故中曝露出漏洞?在应急预案的执行过程中是否出现问题等等。

当事故调查得出结论之后,要根据调查的实际情况对学校的安全工作仅以改进,提请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对于触及刑律的责任人,要移交公安和检察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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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