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结合各地有关要求及学校实际,特提出本中小学安全风险清单,以供参考借鉴。
一、学校安全风险确立和界定的依据
(一)学校安全风险的确立和界定的依据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7]35号)中“(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防控。将可能对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影响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和风险隐患全面纳入防控范畴,科学预防、系统应对、不留死角。”凡是可能给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影响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和风险隐患均应列为学校安全风险予以防控。
(二)本清单的建立根据多部有关学校安全法律中提及的“学生在校期间”这一时空概念,将学校安全风险分为校外安全风险和校内安全风险两大类型。对于学生校内安全风险,学校应承担主体责任,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标准和要求做好防控工作,确保学生平安;对于学生校外安全风险,学校不应承担主体责任,但应负有相应的防控责任,学校对此类风险级别的升降和事故的消减不起决定作用。
二、学校安全风险清单的类别
学校安全风险清单分为校外安全风险清单和校内安全风险清单两大类。每类分别下设一级风险清单,共计29项,在一级风险清单下设有若干二级风险清单(或称为危害风险点),共计校外风险九大类41小项、校内风险二十大类78个小项。
风险若需分级,应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可依据本区域或本学校3-5年内发生的风险事故数据进行分析研究后,将风险清单项分为蓝(一般)、黄(较重)、橙(严重)、红(特别严重)四级。
三、学校安全风险清单目录
(一)校外安全风险清单(9项)
1. 溺水事故(4项)
(1)野外游泳戏水事故
(2)洪水灾难事故
(3)冬季冰面事故
(4)其它
2. 交通事故(5项)
(1)学生自行上下学事故
(2)家长租车接送事故
(3)校车事故
(4)假期发生的事故
(5)其它
3. 青少年犯罪(5项)
(1)使用暴力伤害他人
(2)偷盗行为
(3)敲诈勒索行为
(4)性侵害
(5)其它
4. 不法侵害(5项)
(1)遭受来自身体的伤害
(2)遭受来自心理的伤害
(3)遭受性侵害
(4)遭受侵权
(5)其它
5. 野外防火(4项)
(1)森林草原等野外玩火
(2)室外游戏中玩火
(3)家中玩火
(4)其它
6. 网络安全(4项)
(1)沉溺网络
(2)网络犯罪
(3)浏览黄色反动网站
(4)其它
7. 食品卫生安全(4项)
(1)饮食中毒
(2)传染性疾病
(3)疫苗接种
(4)其它
8. 假期安全(4项)
(1)居家安全
(2)室外游戏安全
(3)出行安全
(4)其它
9. 校园周边安全(6项)
(1)治安环境安全
(2)交通环境安全
(3)文化环境安全
(4)经营环境安全
(5)门前环境安全
(6)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