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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地区人民检察院践行实干作风 严在平时 担当作为 追求高线

今年第二十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的主题是“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自觉践行‘两个维护’”。根据荆州市江北地区人民检察院《第二十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结合院党组在抓党建、带队伍、促工作方面的部署和要求,江北地区人民检察院在落实“三个在平时”力求做到三个“担当作为”、守好法纪“三条线”等三个方面持续发力,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一、落实“三个在平时”要求

精神懈怠危险是我们党面临的“四大危险”之首,精神懈怠主要表现为不注重平时“严字当头”,不注重平时担当作为,实质上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祟。如果精神懈怠、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就会丧失有所作为、大有作为的干劲和冲劲。为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坚持真正把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落在实处,江北院提出“三个在平时”要求,以此激励干警干事创业的激情,推动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一)把“严”的工作抓在平时。在管党治党越来越严、越来越紧的新形势下,各项工作都有了更高要求。为此,江北院倡导“着眼创争做计划,立足岗位加措施,有声有色抓落实,顺理成章写总结”“四季工作法”,要求严格把握每个时间节点做好各自岗位工作,否则就会陷入被动。要以更高标准抓好党建工作,特别是党组成员、党员领导干部、检察官要把管党治党“两个责任”装在心上、扛在肩上、拿在手上,必须牢记“三个高于”“四个第一”,做实做新“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等工作。如果还是以办案、办事任务重等为由忽视政治学习、政治工作,那就不是讲政治,具体检察业务上也很难做到合格,更不要说用“三个效果”统一的更高标准去衡量。要以更高标准抓好重要事项督办和督促检查,加强对基本行为规范、履行“一岗双责”、财务管理、意识形态、案件办理等各方面情况的督促检查,不能让监督责任“挂空挡”。要以更高标准抓好意识形态管理,特别是网络意识形态管理,严格审核把关,不能以信任代替监督。要以更高标准抓好司法责任制落实,树立检察工作新理念,全面落实“规范监督,加强办案”执检工作总要求,督促监狱加强改造环境、改造功能建设,切实提升罪犯改造质量。

(二)把“严”的要求落实在平时。江北地区人民检察院建立了以绩效管理为核心的管党治党、内部治理制度体系,就是要把“严”的要求贯穿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其中,《绩效档案管理办法》是所有工作的指挥棒,对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基本行为规范的扣分标准都有明确规定,其中有5项内容设有一次扣完30分的情形;每个人的业绩考评事项也设有扣分项,未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出现失误被通报批评的将被予以相应扣分。《线上办案不规范情形纳入绩效考核的实施办法》和《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试行)》详细规定了线上办案不规范情形、瑕疵案件或不合格案件的认定标准及评分规则。《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方案》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了相关部室、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责任。还有专项法律监督、巡回检察、财务管理、机关事务管理等工作,都有严格的要求,必须把这些“严”的要求落实在平时,不抱丝毫侥幸,没有半点懈怠,在“顺理成章写总结”时才能交上合格的答卷。

(三)把“严”的效果体现在平时。平时的严管理、严要求,就是要通过平时的点点滴滴体现出强化管理、提升素能、规范办案“严”的效果。从严格执行办文办会办活动规则、值班制度等机关管理规范做起,养成“严”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守护江北地区人民检察院“零违纪”记录,确保不出现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和因个人重大事项填报不实被上级院通报的情况,保持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继续以“三个平台”建设(升级新媒体、创办《案事例》季刊、建设路演大厅)为抓手,不断提升“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三大素质”,培养一批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细节专家、办案能手、业务尖子。规范司法办案,减少线上办案不规范情形,不断提升办案质量,办出更多的典型案件和优秀法律文书。

实践证明,只有注重平时,才能将党风廉政建设抓早抓细,抓长抓常,从根本上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

二、做到三个“担当作为”

《荀子·臣道》云:“不恤君之荣辱,不恤国之臧否,偷合苟容,以持禄养交而已耳,谓之国贼。”在中国传统社会,庸碌无为者往往为世人所不齿,而勇于担当、坚持忠义的贤士,则为世人所称颂。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发展史,就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一部“担当史”。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担当”是“救国”,领导中国人民站起来;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担当”是“立国”,领导中国人民挺起来;改革开放时期的“担当”是“兴国”,领导中国人民富起来;新时代的“担当”是“强国”,领导中国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能否敢于负责、勇于担当,最能看出一个干部的党性和作风。他多次强调,“领导干部要忠诚干净担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中国共产党人要具有担当精神。”对新形势下党员干部廉洁奉公,担当作为提出了明确要求。因此,有所作为、有所担当是为官从政者的基本政治素养。江北检察人如何做到担当作为,我的体会是“积极作为、精准作为、有效作为”,积极作为是前提、是基础,没有积极作为一切都是空谈,精准作为是过程、是要求,有效作为是结果、是目的,最后的落脚点还是精准作为和有效作为。

(一)积极作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时代是奋斗者的时代。”“我们要勇于在艰苦奋斗中净化灵魂、磨砺意志、坚定信念。”唯有实干,方能行稳致远。刑事执行检察是需要主动而为的工作,混天度日不仅一事无成,而且是严重的失职渎职,只有采取积极主动的措施,加强对刑事执行各个环节的监督,才能确保取得良好的监督效果。江北院在巡回检察中转变监督理念,就是要通过主动监督真找问题、找真问题、推动真解决问题。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最主要的原因还是“本领恐慌”,担当作为能力不足,要增强学习紧迫感,如饥似渴、孜孜不倦学习,学深学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在学习中增长才干、练就本领。“人生在勤,勤则不匮”,要大写一个“勤”字,在驻监检察、巡回检察、办案办事中都要做到脑勤、手勤、眼勤、口勤,始终保持饱满高昂的精神状态和奋斗姿态,坚决摒弃“过得去”的想法和“过日子”的做法,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做好各项检察工作。

(二)精准作为。天下大事,必作于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从细节处着手,养成习惯。如果对工作、对事业仅仅满足于一般化、满足于过得去,大呼隆抓,眉毛胡子一把抓,那么问题就会被掩盖。”所以,要做到精细司法、精准管理,把“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深耕细作、务实重行、开拓创新、担当作为”四种精神和“规范监督,加强办案”的执检工作总要求落实到每一件案件、每一件事情中,把握工作总逻辑下的路线图,促进各项检察工作落实落细。在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上,不能有差不多了,该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不能有打好一仗就一劳永逸的想法,不能有初见成效就见好就收的想法,要对照省院党组巡视组2018年巡视江北院的意见建议、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出的问题,积极整改落实;刑罚变更执行监督案件办理、巡回检察、专项活动等各项法律监督工作也要对标改革新要求,人民新期待精准施策,提升精细化水平,对案件反映的倾向性、趋势性问题,以及制度缺陷、监管漏洞等问题,要敏锐地抓住、深入地分析,实事求是提出建议,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防范任何大而化之最终导致的形式主义。

(三)有效作为。做优刑事执行检察要由新时代出题,按新理念作答,照新要求评分。作为刑事执行派出检察院,要充分履行刑事执行法律监督职能,树立国家总体安全观,坚持以办案为中心,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追求,维护好刑事执行最后一道防线的司法公平正义,确保监管场所秩序的安全稳定,促进提升罪犯改造质量。由此,江北院探索刑罚变更执行监督与驻监检察日常监督内部分离,实现了日常监督实效和刑罚变更执行监督案件质量“双提升”;有针对性地打造“小院大调研”进阶版也取得了明显成效,《江北院关于优化减刑、假释办案程序的考察调研报告》得到省院批复,同意江北院开展执检子系统三段式改二段式试点,相关问题已与荆州市中法、江北监狱、荆州监狱达成共识;江北院受权对孝感监狱开展交叉巡回检察、开展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探索刑罚变更执行监督案件专业化办理等3项工作被最高检报道;“执检小精灵”、升级微信公众号、创办《案事例》等工作经验得到推广……因此,只要找准刑事执行检察与新时代检察工作新理念的结合点,着眼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案件办理、巡回检察、专项法律监督、检察文化建设等各项工作都会实现“更加好”的目标,为把罪犯改造成为守法人、有用人、追梦人提供更多优质检察产品。

三、守好法纪“三条线”

高线、红线、底线,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三条基准线,党的十八大后由虚变实,由弹性变刚性,党风廉政建设越来越严、越来越紧、越来越硬。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主题也贯穿了这三条线,要将其作为我们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必须坚守的思想和行为准则。这“三条线”都是实线,不是虚线。其中,政治是高线。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要把理想信念作为追求的政治“高线”,始终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做到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纪律是红线。《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把党章、党中央的纪律要求以及其他党内法规的纪律规定,整合为六大纪律,明确了党员追求的高标准和管党治党的戒尺,是不可逾越的红线。法律是底线。《条例》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原则上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并按照规定给予政务处分后,再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也明确规定,“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监察机关经调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可见,法律底线不可触碰。

(一)守住底线。法律体现国家意志,是全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底线,更是党员干部的底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5条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则必然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作为检察干警,从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的高度更要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谋划工作要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要运用法治方式,说话做事要先考虑一下是不是合法。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这也是检察人员最基本的要求。

(二)不越红线。《条例》与《监察法》实现了纪法贯通,首要的是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这是党员干部不能逾越的红线。通过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体现了对干部的关心爱护,避免一夜之间从“好干部”变成“阶下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两高”党组工作汇报、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突出强调政法队伍肩负责任重、掌握权力大、面临诱惑多,必须打造一支纪律严明、行为规范、作风优良的政法铁军。要经常对标对表,审视自己、要求自己、检查自己,看看有没有做到,为什么没做到,怎么才能做得更好。时刻保持“勤能补拙才偏敏,廉不沽名品益高”的思想境界,全面履职尽责,始终坚持知行合一,表里如一,不做行动上的“两面人”。

(三)追求高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事实一再表明,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理想信念坚定,这是好干部第一位的标准。法律法规再健全、体系再完备,最终还要靠人来执行。党员干部一旦在德上出问题,必然纲纪松弛、法令不行。因此,应该追求理想信念这个高线,让自己站位更高,眼界更宽,心胸更开阔,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经受住各种风险和困难考验,“虽九死其犹未悔”“厉百折而仍向东”,从思想上行动上做到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做思想上的“糊涂虫”。

不触碰《监察法》“底线”,不逾越党章党规党纪“红线”,追求“两个维护”的政治“高线”,需要严在平时每一天、每一件、每一篇,积极、精准、有效担当作为,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做好江北地区人民检察院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向党和人民交上合格答卷。

(作者为:荆州市江北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责任编辑:赵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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