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生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06-05-2019-0019-1
生成日期: 2019-06-28
发文机构: 教育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 教基厅函〔2019〕39号
信息类别: 基础教育
内容概述: 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生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生
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
教基厅函〔2019〕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暑假将至,为使广大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安全、快乐、有意义的暑假,现就做好2019年中小学生暑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安全教育。暑假前,各地各校要安排专门的安全教育活动,通过主题班会、班团队活动、发放安全提醒和致家长书等形式,聚焦溺水、交通事故、食物中毒、自然灾害等防范重点,将安全提示内容告知每一个学生、每一个家长,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防护意识,推动家长履行安全监护职责。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当地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特别要用好互联网新媒体,加强宣传引导,普及安全知识。要通过公益广告、微视频、发布手机短信等形式提升宣传效果。要认真做好教育部印发的《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见附件)的复印发放、回执回收保管工作,及时提醒家长担负起学生离校期间的监护责任。
二、合理布置暑假作业。学校要统筹调控不同年级、不同学科作业数量和作业时间,由学科组、年级组集体研究布置学生暑假作业。鼓励布置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严禁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通过多种途径,引导家长不盲目给孩子报校外培训班,减轻学生课外负担。指导家长针对学生的年龄特点和个性差异安排适量的家务劳动,培养劳动节约习惯,提高劳动能力,帮助树立节水节粮节电意识。
三、丰富学生暑假生活。各地各校要根据当地实际,结合教育部部署的“圆梦蒲公英”暑期主题活动,广泛利用体育馆、博物馆、文化馆等社会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为孩子假期生活提供更多选择。各级各类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要专题开设暑假研学实践课程,打造精品研学实践线路,提供丰富多彩的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引导学生暑假期间积极参加适合的农业生产、工业实训、商业和服务业公益劳动与志愿服务等体验活动。各类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要统筹调配师资,尽量多开设丰富多彩的兴趣班,满足中小学生暑假生活需要。鼓励中小学体育场馆、图书馆(阅览室)、乡村学校少年宫暑假定期向学生开放。要通过开展专题教育,讲授网络安全和网络沉迷等内容,帮助学生提高对网络黄赌毒等不良网络行为的甄别能力,自觉抵触网络不良信息和不法行为。要会同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青年志愿者关爱农村留守儿童“七彩假期”志愿服务工作,共同关心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的暑假生活。
四、加强校外培训监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校外培训机构假期开展的中小学生学科类培训班严格进行审核备案。一经发现有超标超前培训内容的,要求培训机构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直接取消培训班次,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直至吊销办学许可。务必做到学科类培训班全部备案并向社会公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市场监管、公安、消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以及街道、居委会等,在暑假前对行政区域内校外培训机构专门开展一次排查,并在暑假期间不定期进行专项巡查监测,重点巡查培训机构集中的热点区域以及学校周边地区,一旦发现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培训,坚决予以严肃查处并及时向社会通报。对无证无照经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实行“零容忍”,现场予以取缔或责令其立即停业整改。对拒不整改、屡教不改的机构,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并吊销办学许可,同时提请市场监管等部门吊销执照。
各地各校要健全暑假值班制度,明确带班领导,强化人员和条件保障。要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确保重大事件第一时间妥善处理,并及时做好通报和上报工作。
各地暑假有关工作情况请及时报教育部基础教育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