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1992-2002年:建立市场经济的框架,形成市场主体
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和人民公社的取消,特别是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和大量引进外资,到90年代初期,工业化中的投资主体已经呈现多元化,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已被打破,新的经济体制初见端倪,但还没有全面建立起来,政府的角色也逐渐由唯一决策者和实施者向领导和协调者转变。十四大报告指出:“实践的发展和认识的深化,要求我们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利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3]正式确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但是光有目标还不行,离市场经济真正建立还有一段距离,这就对党和政府提出了新的要求,政府在这个过程中间究竟应该扮演什么角色、发挥什么作用,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应该是什么样子,这是一项没有任何经验可以借鉴的新的伟大“创业”,可见其实施难度之大。
十四大以后,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逐渐加快,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和转变政府职能,改革政府机构,建立健全宏观经济调控体系。前者主要是推进价格改革、发展商品市场、以及重点培育和发展金融市场、劳动力市场、房地产市场、技术市场和信息市场等;后者主要明确政府管理经济的基本职能以及建立健全宏观经济调控体系,包括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快金融体制改革、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加快计划体制改革、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等。这样就将培育和发展市场经济和转变政府职能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问题提出,以十四大确定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为蓝本,历届人大报告都在上一届的基础上围绕这一改革目标逐步发展、完善和突破。比如,十五大报告指出:“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大步推进了财政、税收、金融、外贸、外汇、计划、投资、价格、流通、住房和社会保障等体制改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明显增强,宏观调控体系的框架初步建立。”[4]在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中明确规定:“政府不能直接干预企业经营活动,企业也不能不受所有者约束,损害所有者权益。”[5]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健全国家宏观调控,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体制保障。”[6]十七大报告提出:“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健全现代市场体系。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7]并就探索“大部门”体制机构改革提出部署安排。
2001年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客观上推进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尤其是促进了市场经济建设,并对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和作用如何与世界接轨并体现中国特色提出要求和考验。这就要求我们各级政府管理经济的方式和办法必须有一个大的改进。要按照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合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行为规范和法律体系。客观上也促进了我国市场化改革和转变政府经济职能。中国加人世贸组织以后,根据其原则和所做出的承诺,在此基础上,对与之有关的经济法律和规章进行了重大调整。从1999年到2005年,中国政府制订、修订、废止了2000多项经济法律规章建立起了符合WTO规则的法律体系。
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新特点,首先,长期困扰我国的短缺经济时代基本结束,买方市场形成,扩大需求成为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其次,城乡居民生活向小康目标迈进的同时工业化进入中期阶段,工业发展和城市化发展速度加快,转变增长方式和解决城市建设和农民工问题,成为当务之急;第三,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的改革,进入了攻坚阶段;第四,经济结构调整的途径转向主要依靠加大科技投入和存量重组。这些都要求党和政府坚定不移地促进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两个转变”进入攻坚阶段。
这个阶段,依据邓小平“两个战略”大局构想和20世纪末这个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党和中央政府开始实施区域经济均衡发展战略,相继于1999年提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2003年明确了振兴东北计划、2005年明确提出中部崛起设想。
以上,我们可以看出政府仍然是经济发展的主角,而随着中国经济总量的迅速扩大和财政收人的大幅度增加,我国的投资能力也迅速提高。此外我国政府的财力也越来越大,能够承担起诸如三峡工程这样投资大的高效工程也能够承担起诸如“退耕还林”、治理污染这样的“不赚钱”项目。但另一方面,在市场经济体制框架基本形成的条件下,怎样运用“政府之手”来弥补“市场失灵”,例如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公平竞争解决城乡之间、地区之间、阶层之间收入差距过大等,都要求政府自身通过改革来消除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越位”、“缺位”和“错位”问题。
“两个转变”、“两个大局”、“两个利用”的明确提出,一方面为这一时期经济发展及经济体制改革指明方向,另一方面对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提出新的考验,在实施过程中应该怎么做,提出更高要求。要求政府在“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经济管理方式方法、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大力加强政风建设” 等方面“正位”。
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随着所有制结构的变化和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推进,以城市居民为主体的社会福利改革也加快速度,受市场化改革的影响,城市居民在住房、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过去由政府和企业承担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也开始推向市场。1998年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23号文件),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全面开启了城市居民住房商品化,此后房地产业逐渐成为支柱产业,同时,也大大缓解了地方政府财政困难,加快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在教育和医疗领域,一方面市场化改革激发了社会资源的投入,促进了发展;另一方面,也由于这两个领域具有公共产品性质和信息不对称,加上市场的“马太效应”,出现了市场“失灵”问题。
在这个阶段,由于市场化、工业化的快速推进,社会结构也发生了急剧的变化,2002年,权威学者将过去的阶级划分改为阶层划分,并将城乡居民划分为十个阶层: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组织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的占有状况为标准划分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结构的基本形态,它由十个社会阶层和五种社会地位等级组成。这十个社会阶层是: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经理人员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办事人员阶层、个体工商户阶层、商业服务业员工阶层、产业工人阶层、农业劳动者阶层和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者阶层。[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