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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宿豫区制定标准确保脱贫质量

2019年7月4日,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发布了《扶贫对象脱贫退出认定规范》等6项标准,从扶贫对象精准识别、扶贫责任精准落实、扶贫政策精准宣贯、扶贫措施精准实施、扶贫过程精准监督、脱贫成效精准评估6个方面建立健全了扶贫标准体系。其中,《扶贫对象脱贫退出认定规范》规定了经济薄弱村及低收入农户脱贫退出认定的基本原则、认定标准、认定程序和工作要求,在以后的扶贫对象退出认定中,宿豫区将严格依据标准开展贫困对象退出确认工作。

2019年4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召开的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指出:“脱贫既要看数量,更要看质量。要严把贫困退出关,严格执行退出的标准和程序,确保脱真贫、真脱贫。”宿豫区此次制定《扶贫对象脱贫退出认定规范》等扶贫标准,正是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要求,完善脱贫标准,运用标准化手段提升脱贫质量的具体举措。

据悉,宿豫区近几年在扶贫领域引入标准化手段,运用标准化的理念和方法,提高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发挥标准化的创新引领作用,探索多元精准扶贫脱贫模式。该区在以“优居强村兴产富民”为主要内容的脱贫攻坚工作中,制定了精准扶贫“6+N”标准体系,除了扶贫工作的6个方面标准外,扶贫项目也将通过制定标准、实施标准和对标准实施进行严格监督,确保建设质量。目前,该区曹集冒店金银花、仰化荷藕、关庙稻虾等6个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纳入市级扶贫标准化试点,大兴瓜蒌被省市场监管局、省发改委批准为江苏省2019年度标准化试点项目,精准扶贫标准化工作被国家标准委确定为国家第三批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项目。下一步,该区将陆续制定第一批51项扶贫标准,通过标准研制、标准宣贯、标准示范、标准推广、标准提升、标准监督“六大行动”,真正让标准助推精准扶贫的作用充分发挥,从而建立“标准化+精准扶贫”的模式,用标准化提升扶贫的精准度,用精准度提升群众满意度。(作者为宿迁市宿豫区委常委、区委副书记张青)

[责任编辑:张莉]
标签: 宿迁市   脱贫质量   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