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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抗性网络舆论的生成及引导

核心提示: 对抗性网络舆论是一种“以网抗争”的新型策略,旨在以集体性的抵抗性话语方式表达公平正义诉求。议题设置、情绪传染和资源动员三大结构性要素,深刻影响和制约着对抗性网络舆论的发展走向。减少对抗性网络舆论,应在治理理念上具备互联网思维,在治理内容上进行制度化变革,在治理方法上把握好时度效。

【摘要】对抗性网络舆论是一种“以网抗争”的新型策略,旨在以集体性的抵抗性话语方式表达公平正义诉求。议题设置、情绪传染和资源动员三大结构性要素,深刻影响和制约着对抗性网络舆论的发展走向。减少对抗性网络舆论,应在治理理念上具备互联网思维,在治理内容上进行制度化变革,在治理方法上把握好时度效。

【关键词】对抗性网络舆论  互联网思维  演化逻辑    

【中图分类号】C912.63    【文献标识码】A

当前,互联网日益成为非制度化参与和表达的重要渠道。当网民对现实生活感到不满时,互联网便成为抗争动员、集聚资源的有效工具。当前一个值得注意的重要动向,是对抗性网络舆论的出现。在发生突发事件和一般事件时,网民们总是表现出不同程度的不信任感,试图以对抗的方式来改变和影响公共舆论的最终走向,常常能产生倒逼问题解决和政策改变的效应。但同时,网民们也可能由于“风险感知偏差”而造成网络社会失序,导致网络谣言、网络民粹主义盛行。因此,我们需要了解对抗性网络舆论的基本性质和形成机理,多措并举,减少对抗性舆论的负面影响。

对抗性网络舆论旨在以集体性的抵抗性话语方式表达公平正义诉求

对抗性网络舆论是一种非制度性或制度外的政治参与形式,是大多数人通过互联网对公共事务表达出来的对抗性意见、态度和情绪。对抗性网络舆论分为日常隐形对抗和直接显性对抗,或者软对抗和硬对抗,其往往会随着情势的变化而综合呈现出多种类型的对抗形式。

对抗性网络舆论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舆论表达主体的泛在化。舆论表达主体不局限于直接当事人,大量网民与事件或当事人并无直接利益关系。但他们通过强关系和弱关系临时形成耦合群体,从最初的“陌生人”到“熟悉的陌生人”再到“我们一家人”,这些群体往往发挥着比当事人更加重要的作用。二是舆论表达内容的冲突性。引发舆论的源头一般有自然诱因和社会诱因,社会诱因主要有涉腐、涉权、涉官、涉富、涉名人等冲突性议题,以拆迁、环保、司法等涉及弱势群体的领域最为突出。三是舆论表达倾向的情绪化。在“想象共同体”的情绪感染下,炒作、吐槽、恶搞、抹黑、习惯性质疑甚至谣言等开始在网络空间传播,致使负面情绪弥漫。四是舆论表达渠道的动员化。舆论动员具有无组织的组织性,“两微一端一网”尤其是社交媒体成为舆论动员的主要工具,音视频、恶搞图片、流行语、直播等新媒介更是成为舆论动员的催化剂。五是舆论表达目的的正义性。除少数人恶意使用非法非理性的表达手段外,大多数人把互联网视为“弱者武器”,并以集体性的抵抗性话语方式表达其公平正义的诉求。

对抗性网络舆论是一种“以网抗争”的新型策略,它为抗争行动图景增添了重要的一笔。以往的“依法抗争”“以身抗争”“以理抗争”“以势抗争”“以闹抗争”等诸多形式,都可以通过“以网抗争”得到放大、增强、统摄。可以说,互联网带来了新型机会结构和大规模社会支持,为弱势群体或受损群体创造了利益救济的机会和条件。

从理性选择理论看,人们的集体行为不是盲目的,而是有成本——收益分析的。选择“以身抗争”“依法抗争”等传统抗争策略,在既有环境下是高成本、高代价的;而选择“以网抗争”,则能够“以半公开、半政治、较低成本的表演行为引发社会和高层关注……激活公共政策议程,试图实现权益救济与公正诉求”。①此外,从资源动员理论看,相对宽容的社会环境、多元的媒体格局、历史文化传统等,都为“以网抗争”提供了资源支持。

议题设置、情绪传染和资源动员三大结构性要素,深刻影响和制约着对抗性网络舆论的发展走向

一般来说,对抗性网络舆论要取得成功,议题设置、情绪传染和资源动员是三大结构性要素,深刻影响和制约着对抗性网络舆论的发展走向。从信息进化论看,对抗性网络舆论在演化逻辑上经历了三条路径:生理遗传信息进化路径、心理活动信息进化路径以及行为结构信息进化路径,三者综合协同、相辅相成。

第一,生理遗传信息进化路径:议题模因演变。“一个一般性的偶发事件如何发展成为引爆舆论的网络公共热点事件,并不断引发网络围观参与和持续性抗争动员,这其中议题的性质和议题框架的建构转换及扩展,具有重要的决定性影响。”②可见,引发对抗性舆论的根源在于初始议题关涉到深层次社会问题,并且触及到每个行动者的直接或间接利益。因此,议题模因的激活、复制、变异、转移和定势,以及议题框架的建构、转换、扩展、联结、共鸣等链条,共同决定了对抗性网络舆论的生命周期。

议题模因的激活始于初始议题的信息发布。模因具有选择性,一些模因更易引起人们的注意,而另一些模因则从来得不到传播。马尔科姆·格拉德威尔归纳了引爆流行的三大法则:个别人物法则、附着力法则和环境威力法则。某个议题一旦符合这三大法则,议题模因就开始了大规模复制。一些议题模因具有模式化的特征,可以在不同情景中被抗议者反复使用,形成效仿潮流。

议题模因在经过网民和媒体的不断重构之后会产生议题变异,从而出现两种现象:一是分蘖,即对初始议题进行深层次挖掘,从而产生次议题,次议题再生成三、四级议题;二是散射,即议题模因在复制过程中偏离了初始议题的指向或发生了性质上的变化,具体表现为对娱乐、恶搞、谣言、敏感点等吸引子的片面呈现,这些表现往往具有“节外生枝”“击鼓传花”的效果。议题模因遵循“适者生存”的生物进化规律,那些经过竞争、选择、淘汰而保留下来的模因就是高质量的强势模因,能够引发更高的社会关注度。

第二,心理活动信息进化路径:情感认同演变。对抗性网络舆论的形成,需要借助“情感表演”博取同情、认同和支持等情感性资源,从而持续激发“非利益相关者”的加盟。正如美国学者特纳·乔纳森所言:“人们通过执行‘道德工作’和使用‘正义框架’,把情感能量集中于这些外部现象上……并用‘正义’来疏导情感,以使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合法化。”③“情感认同”的过程,往往会经历群体聚集、群体分类、群体盲从甚至群体极化等主要阶段。议题模因一经互联网发布,就会引发“围观”。“围观”现象会产生一批特殊的观众——“网络哄客”。这部分网民通常抱着事不关己的态度,在“围观”过程中或报以欢呼,或施以嘲笑和谩骂。随着群体的聚集,在大量个人意见的不断交锋中,人们会自动站队归类,出现同类相吸、异类相斥的现象,形成对内群的偏好和对外群的偏见。

群体认同可能产生群体智慧,也可能导致群体盲从。群体盲从在积累一段时间后有可能导致群体极化现象,产生“非理性”倾向。一方面,网民们会自动启动已有的刻板认知框架,按照非此即彼的二元对立关系,利用一切手段,包括借助谣言来填补某种“事实真相”的空缺,进而产生“对立认同”。④另一方面,群体盲从也会造成语言暴力和行为暴力,很有可能被某些“推手”甚至不法分子利用和操控。

第三,行为结构信息进化路径:集体行动演变。集体行动的资源动员能力是取得成功的重要因素,具体表现在集体行动的人员规模性、行为伤害的显著性和行为者之间的组织性等方面。群体规模性影响着集体行动的压迫力,人员规模越大则行动意志越强;组织化程度直接影响着行动的可持续性,行动越无组织则越无持续性;伤害性程度直接影响着行动的风险程度,行动越具有伤害性则风险系数越大。如果按照行动的组织性和伤害性建立坐标系,集体行动的演变依次会经历对话性行动、抗议性行动、对抗性行动和暴力性行动。

当议题被发布到网上,一部分网民开始聚集并展开对话。网民对议题发布者的网贴进行转发、点赞和评论,并进行一场大规模的对话行动。在广泛的对话之下,不同的观点得到呈现,最终推动网民达成对议题的初步共识。如果涉事方处置不当,网民的行动就会随之升级,从对话性行动转向抗议性行动。如果问题没有在升级阶段得到解决,抗议性行动就会升级到对抗性行动,一般包括网络审判、人肉搜索、网络恶搞、网络流言等。当网民认识到仅靠网络行动无法得到满意答复时,就很有可能将线上行动转化为线下行动,如上访、请愿、静坐、绝食、群体诉讼、示威游行甚至打砸抢烧等。

在治理理念上具备互联网思维,在治理内容上进行制度化变革,在治理方法上把握好时度效

一方面,对抗性网络舆论通过“共意性社会运动”向政府部门施加压力或提出诉求,倒逼政府产生“决策型回应”,客观上激发了社会治理的原生动力,有助于推动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另一方面,对抗性网络舆论在特定情况下也会加剧网络公共空间的撕裂与异化,影响社会稳定,挑战现有制度规范,侵蚀政治合法性资源。对于减少对抗性网络舆论,尽管网络运营商承担主体责任、主流媒体承担监督责任、广大网民承担参与责任,但更为重要的还是政府部门的领导责任,因为这直接影响到对抗性网络舆论的演化逻辑和现实后果。政府部门应清晰认识对抗性网络舆论的演化逻辑、形成机理,从而在治理理念、治理内容、治理方式上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

其一,在治理理念上具备互联网思维。面对对抗性网络舆论,一些政府部门还存在管制思维,例如采取“鸵鸟政策”、封堵删、否认辩解、转移焦点、事先声明和秒杀切割等简单粗暴的方式,甚至出现雷人雷语,进一步助长了对抗性网络舆论的声势,使得网络舆情的应对处置变得更为复杂。

减少对抗性网络舆论,需要从管制思维转向互联网思维。舆情治理思维和互联网思维紧密相关,如用户思维强调信息发布的责任心,极致思维强调信息发布的精细严谨,换代思维强调信息发布的更新意识,社会化思维强调信息发布的开放互动,大数据思维强调信息发布的整体预见性,等等。只有树立互联网思维,才能走出对抗性网络舆论的治理困境,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其二,在治理内容上进行制度化变革。由于制度化参与渠道狭窄、参与成本较高、民意表达机构功能虚化,非制度性政治参与成为现阶段弱势群体表达利益诉求的主要途径。减少对抗性网络舆论,不应仅仅局限于应对具体微观的问题和矛盾,而是要在更高层次上加强系统性制度化变革。

首先,要不断完善舆情应急处置机制。政府部门要完善舆情监测预判机制、舆情回应发布机制、舆情报告机制、舆情应急处置机制、舆情评估与归档制度、舆情回应责任追究制度等,尤其要落实重大公共决策、重大突发事件及社会热点事件的政府回应机制,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接受媒体采访,表明立场态度,发出权威声音,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

其次,要建立有效的利益表达机制和救济机制。一方面,我们要畅通民众的利益表达渠道,建立官民协商对话机制,大力发挥主流媒体、政务新媒体的问政作用;另一方面,要健全民众的利益协调机制,拓宽已有的利益救济渠道,切实维护好相关利益方的合法权益。

其三,在治理方法上把握好时度效。把握时度效,就是掌握舆论格局中的话语权。这一方式能够影响对抗性网络舆论的生成机理,从而有效减少具体语境中的对抗性舆论。

“时”就是要把握好时机,掌握话语主动权,解决“何时说”的问题。基本节奏是:前期为信息饥渴期,要密集发布救援情况,不断消除谣言;中后期为探求真相期,要逐步发布事故原因;后期为责任追究期,要权威发布事故报告,防止“回应有力而处置乏力”、“解释”层面与“解决”层面脱节等突出问题。“度”就是要掌握好尺度,确保话语主导权,解决“怎么说”的问题。“效”就是要注重效果,提升话语引导力,解决“说得如何”的问题。回应话语要入眼、入脑、入心,信息发布要有理有据、解疑释惑,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作者为暨南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博导)

【注:本文系国家重大哲学社科规划项目“互联网群体传播的特点、机制与理论研究”(项目编号:15ZDB142)的阶段性成果】

【注释】

①王蒙:《当代中国政治中的表演式抗争:景观、结构与效能》,《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5期。

②倪明胜、钱彩平:《公民网络抗争动员的演化过程及其内在机理——基于近年来典型网络抗争性行动为例的经验研究》,《理论探讨》,2017年第3期。

③[美]特纳·乔纳森著,孙俊才、文军译:《人类情感:社会学的理论》,北京:东方出版社,2009年。

④陈龙:《对立认同与新媒体空间的对抗性话语再生产》,《新闻与传播研究》,2014年第11期。

责编/王妍卓    美编/李祥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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