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传达贯彻落实省法院和市、区相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该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及扫黑办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洪泽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袁爱军传达市、区相关会议文件精神。
该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党组书记、院长王亚林,传达了全省法院院长会、全市扫黑除恶“重点培育市”建设动员会会议精神,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对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培育市”,提出五个“进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要进一步明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意义,增强政治自觉。要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对象、要求,在实践中再深入、再务实,立审执各部门不得有丝毫松懈。二是要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推动整改反馈落实见效。要在主体责任、传导责任、工作责任上逐级逐人压实,要细化、实化、分化到人,形成责任清、力量强的工作格局。三是要进一步增强标杆意识,努力形成可示范的经验。要在扫黑除恶专项“重点培育市”和争创“无黑县区”行动中,发挥法院主力军作用;要立足审判职能,加大依法严惩、推进综合治理、强化机制建设。四是要进一步加强防范举措,切实练好内功。要把好立审执调各环节关键节点,在探索机制保障、强化审判管理、加强队伍建设上下功夫,把案办好、把事办好。五是要进一步彰显成效巩固成果,形成长效机制。要坚持依法严惩,打“财”断“血”、打“伞”破“网”,深入开展案件一案三查、一案双问、一案一建议,在工作中不断总结建设长效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