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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体制改革的不二选择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研究》,姚文胜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研究》,姚文胜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全面从严治党和加强党和国家对反腐败统一领导的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针对管党治党和治国理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谋划、部署、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党中央多次召开会议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为改革步步深入指明了方向。2018年3月20日,习近平主席签署第三号国家主席令将《监察法》予以公布施行。2018年3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在北京揭牌,全国各级监察机关基本完成组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作为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瓜熟蒂落、结出硕果,一个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制初步铸就。

构建一个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制,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符合历史潮流,符合人民利益。习近平总书记曾引用北宋杰出政治家、文学家和改革家王安石的一句名言——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这句话告诉人们,建立好的制度、制定善法可以实现国家治理有序从而兴旺发达。习近平总书记曾在《从政杂谈》一文中也引用过北宋著名监察官、人称“包青天”的包拯的一句名言——法令既行,纪律自正,则无不治之国,无不化之民。这句话说明的是严明法律和纪律与国家发展和人民幸福的关系。2018年现行宪法第五次修改,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进了宪法,进一步明确了社会主义制度作为我国根本制度的内涵,突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大的制度优势。

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是中国共产党鲜明的政治立场,是党心民心所向。我们党高度重视反腐败斗争,无论是在革命斗争岁月还是和平建设时期,我们党都始终不懈地坚持开展反腐败斗争,全力以赴确保无产阶级政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以雷霆万钧之势,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但是,党和国家的反腐败大业依然任重道远。“老虎”或隐或匿,“苍蝇”低空飞舞,“狡狐”尚在脱途,所有这些都以不同的角度反噬、侵蚀着党和国家的健康肌体,影响着社会良好风尚的有效形成。

党的十九大对反腐败斗争提出了“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战略目标。2018年12月13日,中央政治局在听取中央纪委工作汇报、研究部署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时,作出了“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的重大判断。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进一步提出了“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目标任务。为此,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反腐败斗争虽然取得压倒性胜利,但对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一点也不能低估。

数据表明,党的十九大以来,仍有人不收敛、不收手,腐败存量不少,增量仍在发生,必须把“严”字长期坚持下去,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把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有鉴于此,如果没有强有力的制度,没有切合实际的立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所取得的成绩很可能被反噬甚至颠覆。纵观历史,放眼世界,我们可以发现,我国历史上任何强盛时期都非常重视发挥监察制度职能,重视以强有力的国家立法来推进反腐伟业。进行监察体制改革,通过宪法修正案,颁布实施《监察法》,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制,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正是立足当下,俯仰历史,借鉴域外的不二选择。

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姚文胜同志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研究》中想阐明这样几个基本观点:一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出发点是为了人民,二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顺民心集民智之举,三是监察权合宪适格,四是监察权受到严格控制。

数十年来,不少先辈、不少学者、不少纪检监察干部持续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鼓与呼。姚文胜的研究成果,正是其中一簇闪亮的浪花。我们坚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必将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立下不朽功勋,将在人类文明发展历史上,开辟全新路径,做出伟大贡献。得知姚文胜同志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研究成果出版,欣然为序。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研究员。本文发表时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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