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作为全省乡村振兴综合改革的唯一县区级试点,2019年以来该区建立区委、镇(街道)党(工)委、村级党组织、村民小组党支部的四级书记协同联动机制,夯实乡村振兴的组织力量。
四级书记“领任务”
区委书记承担“一线指挥官”职责,全面领导全区乡村振兴工作,建立健全抓乡促村机制,督促各级书记聚焦乡村振兴的主责主业。7名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承担乡村振兴“第一责任人”职责,集中精力抓重点,统筹安排使用好各类资源,调动辖区内各类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48名村级党组织书记承担乡村振兴“领头雁”职责,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先知、先议、先做的“三先”作用,全面落实重要事权清单管理,探索具有本村特色的乡村振兴路子。728名村民小组党支部书记承担乡村振兴“主力军”职责,充分发挥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的作用,积极组织宣传凝聚党员群众,着力打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最后一公里”。
协同联动“抓落实”
首先,建立工作同步推进机制,确保乡村振兴各项政策措施“一杆到底”。其次,建立问题反馈机制,各级书记的问题建议可直接向上一级书记报告,上一级书记实行优先办理、快办快结,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再次,建立压力传导机制,把乡村振兴工作纳入各级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评议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目前,四级书记在重要事权清单管理上审议把关重大项目800多项,投入2.3亿实施“民生微实事”项目1000多个,覆盖71个村(社区)和大部分村民小组,受益群众数十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