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合作式对话”,是说进行跨文化之间的交流时,不是一定要分清彼此,争出个优劣对错,而是对公共性的问题,特别是人类社会的共同问题,采取一种合作式的探讨态度。我认为,“合作式对话”代表了“冷战”结束、人类走向全球化时代最需要把握的一种富有建设性的思维方式。
不是从“拳头”转移到“舌头、笔头”,“合作式对话”带来新的启示
“用对话代替对抗”这样的话,大家已经耳熟能详了。那么,怎样的对话,才不是仅仅从“拳头”转移到“口头、笔头”的对抗,而是真正成为相互理解、友好互动、寻求共赢的有效途径呢?从学术的角度看,“合作式对话”这一观念带来了新的启示。
关于“合作式对话”的最近正式表述,来自美国哈佛大学迈克尔·桑德尔教授。他是在多次来中国进行学术交流对话之后,对跨文化对话的不同方式本身产生了强烈的印象,因此产生了这个想法。他说:
在我看来,跨文化对话的范式有两种,即“比较式对话”(comparativedialogue)与“合作式对话”(collaborativedialogue),我们对前者比较熟悉。在“比较式对话”中,我们直接关注于不同哲学传统的相似性与差异性,它让我们关注整个的传统,比如东方与西方,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比较式的跨文化对话产生了许多了不起的洞见,但它也不可避免地有这样一种倾向,即把东方思想与西方思想截然二分。
……
对此,我们能做何改变呢?在我看来,我们可以试试合作式的对话路径,也可称之为“合作诠释学”(CollaborativeHermeneutics)。我认为,共同合作研究将比那种整体比较的方法走得更深、更远。
他的这一倡议,得到了笔者本人的赞赏和响应,觉得这是适合新时代文化交流的一种有效方式。
“比较式对话”的传统特征和局限
“合作式对话”的宗旨,是要自觉地超越“比较式对话”的几个情境预设及其限制,增强对话的建设性效果。而有待超越的“比较式对话”,不是指比较研究,而是指对话交流中有以下几个特征和局限:
其一,“比较式对话”往往立足于文化传统之间的“截然二分”。例如笼统地、粗略地划分成“东方思想”与“西方思想”、“中华文化”与“西方文化”等等。然后在“比较”时,将其视为一个单一的整体,看不到由于来自内部的多元性和与外部多元文化的交汇,它们各自也含有多元因素。一旦贴上了简单、模式化的标签,就容易使之成为抽象的、僵化的教条和公式,从而脱离实际。而实际上,“我们深入思考各自的传统,就会发现不同传统之间的差异在很多情况下往往不像一开始看起来的那么大。差异很细微,而我们往往容易偏向一隅”,导致用成见代替了观察和理解。
其二,“比较式对话”看重比较,也止步于比较。例如,仅仅致力于寻找不同文化之间的“异同”,进而判明各自的“长短优劣”。其潜在的动机,大多是想“取长补短,择优汰劣”。就是说,这种比较的出发点和动机,往往忽视多元文化各自的基础、条件和权利责任,却用某种预定的(优劣)价值尺度来评价不同文化。这样,比较就不仅有“观察、参照”的意思,而且有“比量、计较、争长论短”的意思了。如此下去,这样比较的结果,有时会助长某种文化体系的自负或自卑,有时会强化某种文化歧视和强迫心理,有时则是使学者在忙于“自我辩护”之余,增加了对他者文化的隔膜感和神秘感。总之,沉溺于这样的“比较式对话”,往往很难展示文化交流中的平等和善意,不足以提升对话的建设性。
其三,“比较式对话”的最大局限性,就在于它是以既定的文本或门派体系为中心,而不是以“问题”为中心。这样就会“立场先行,自我导向”,使对话至多不过是对思想史上已有成果的展示、考证和比较,却忽略对重大现实问题的共同观照,因而流于形式,使对话的基础和动力失去其应有的建设性。
“合作式对话”的基础和动力
针对上述三大缺陷,试图提出解决之道的“合作式对话”,则首先立足于对某一公共“问题”的共同关注,让对问题的理解和回答问题的愿望,而不是一定要争出个高下的冲动,成为对话的共同基础和动力。
其次,基于对文化多元性的承认和理解,保持对话者之间的独立平等。独立平等的对话者,通过面对共同的问题,力求提供相应的理解和回答,必然会有针对性地挖掘整理各自的文化资源,在更有效地展示不同文化的成果、风格和特色的同时,也能够彼此加深理解,在此基础上找到彼此间的“共同点”和“衔接口”,互相借鉴,切磋琢磨,从而形成有深度的、建设性的共识,推动思考向着对双方都有益的高度提升。
再其次,在讨论问题时,“合作式对话”要求充分注意区分“实然”的状况与“应然”的导向。首先要在对对象的认知上形成共识,消除背景和语境的隔阂。只有在共同了解和尊重事实的基础上,才能明确真正的“问题”所在,避免由于“立场先行”和“主观误导”而流于形式,变成“聋子的对话”或无益的争吵。在确立了“实然”的前提和对象性地位的基础上,才能深入准确地理解多元文化各自的价值导向,并以“切实解决问题”为共同的价值目标和意向,去分辨不同价值判断的逻辑条件和现实意义,从而提供各得其所的、最有说服力的“应然”指向。
“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呼唤的新的世界格局
我之所以积极赞成用“合作式对话”代替“比较式对话”,是觉得,“合作式对话”代表了在“冷战”结束以后,人类走向全球化时代最需要的一种富有建设性的交往方式和思维方式。
人类的成长,经历了原始的蒙昧、野蛮的奴役、接连不断的掠夺与杀戮,几千年里一直在受着一种自发的“丛林法则”的支配。弱肉强食,赢者通吃,强者独霸。直到20世纪后期,以“两大阵营全面对抗”为中心的“冷战”结束,人类才有机会开始反思“丛林法则”,并认真思考:世界,应该是野兽竞逐的“丛林”,还是“和而不同”、万物繁荣的“百花园”?二者之间一个明显的区别在于,丛林中随时有“兽王”的争夺,百花园里却不需要角逐“老大”。这正是“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所呼唤的新的世界格局。
认识到需要构建百花园式的“人类命运共同体”,代表了一种新的历史性觉醒,呼吁的是一种新时代的先进文明。因为在马克思看来,以阶级对抗和丛林法则为特征的时代,属于人类的“史前期”状态;而它的结束,意味着理想的人类文明的到来,才是真正人类历史的开端。如果用马克思历史观的这个大尺度来观察,我们也许更能看清楚,对于整个人类来说,这个时代是一个新的成长期,是从“史前期”步入真正人类历史的过渡期的一个新阶段。这样也许就能理解,在具有普遍性的意义上,用“合作式对话”代替“比较式对话”,具有怎样的时代基础和历史意义。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华民族正处于走向伟大复兴的关键阶段。对内坚持以人民为主体的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全面发展;对外则超越两极对抗的“冷战”格局,同时以“不缺席,有担当,不争霸”的全新的姿态,加入新的全球化进程,为人类的未来做出自己的贡献,这些都意味着,中华民族的复兴,既不可能是重走别人走过的路,亦步亦趋,也不可能是复归“昔日”的辉煌,自我陶醉。只能是挺立新时代的潮头,面对前所未有的境遇,开拓前所未有的境界,创造前所未有的辉煌,同时迎来新的人类文明曙光。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必然依赖于“合作式对话”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必然依赖于“合作式”的跨文化对话。这样的对话,不应再是多元文化之间谁优谁劣、谁对谁错、谁服从于谁的争执。而是着眼于人类整体面临的共同性、公共性的生存和发展问题,主张全世界的人采取一种合作的态度,探讨如何防止共同毁灭,寻求“和而不同,合作共赢”,使人类永续繁荣。
要走向合作式的对话,就要真正地理解和尊重多元化的主体现实。过去冷战时代的那种对抗主义思维,实际上是不太接受和承认多元主体的。总认为世界虽然是多元的,但是多元里头总有好坏之分,先进落后之分。先进的就应该去教导落后的,好的就应该去战胜坏的。霸权主义思维必然不是以客观的、平等的、公正的态度来面对现实当中的多元化的主体,不能容忍从多元主体各自权利责任的角度来思考问题。
要超越这种两极对立的旧式思维,首先要理解“人类命运共同体”是现实社会共同体中的一个层次、一种形态。所谓“共同体”的存在,在于把人连接在一起的纽带。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参加很多不同的共同体,共同体之间的区别,不在于参加者个人,而在于纽带是什么。比如经济利益、生态关系、政治追求、宗教信仰,还有个人的兴趣、品位都可以成为纽带。因为纽带的性质不同,所以导致共同体有真实的,有虚假的;有暂时的,有长远的;有松散的,有紧密的。就是说,共同体是多层、多元的。
地球上的人类作为一个物种,相对于宇宙自然和其他物种来讲,本身就天然地属于一个共同体。但是过去因为人与人的分裂和对抗,使大家都忘记了这一点。自从政治上的两大阵营结束对抗即冷战结束后,人们发现存在着如环境污染、资源、能源和核战争等全球性的问题,于是关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意识在全球化的进程中又被强化起来了。我们不能落后于这种自觉意识。
(作者为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