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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变革与发展策略研究

核心提示: 当前,发达国家贸易保护主义、单边主义和独占保护主义思想导致知识资源公平分配及在此基础上的全球正义无法实现。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变革与发展亟需先进的理念指引。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以追求知识资源公平分配为形式,以实现全人类共同利益和福祉为目标,可以促进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变革与良性发展。对此,我国应大力提倡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积极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强化规则参与意识。

【摘要】当前,发达国家贸易保护主义、单边主义和独占保护主义思想导致知识资源公平分配及在此基础上的全球正义无法实现。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变革与发展亟需先进的理念指引。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以追求知识资源公平分配为形式,以实现全人类共同利益和福祉为目标,可以促进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变革与良性发展。对此,我国应大力提倡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积极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强化规则参与意识。

【关键词】人类命运共同体 国际知识产权制度 知识霸权 【中图分类号】D997.1 【文献标识码】A

当前,知识产权制度是一种高度国际化的制度。随着世界贸易组织的形成,以《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以下简称TRIPS协定)为标志的高标准、高水平的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新格局已经形成。然而,由于各国科技、经济和文化发展存在差异,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存在较为严重的利益失衡现象,国际知识产权制度的制定也出现了被发达国家主导、更多地代表发达国家利益的趋势。尤其是单边主义、贸易保护主义和知识霸权主义,阻碍了国际知识产权制度追求的全球知识资源公平分配和在此基础上的全球正义的实现。新形势下,国际知识产权制度面临诸多变革,因此需要先进理论作支撑,以逐渐改变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中出现的种种不公平现象,求同存异,实现共同发展和繁荣。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可以很好地适用于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变革与发展。基于此,本文拟从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角度探讨当前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变革与发展,并结合我国现实情况提出相应对策。

当前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变革与发展的特点及问题

知识产权制度本身是一个国内法律制度。19世纪中叶以前,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尚未成型,一个国家通常不会保护来自国外的知识产权。19世纪末,随着有形商品的出口、1883年《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签订,知识产权在国外得不到保护的局面得到改变。越来越多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诞生,相关的知识产权国际组织也不断涌现。以1967年签订《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为标志,据其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作为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该组织推动了知识产权制度的国际化。不过,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仍然非常有限。这主要是因为对国际知识产权纠纷的解决缺乏有力的强制措施。此外,在20世纪90年代信息网络技术发展之前,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重要性也没有得到充分认识。例如,《关贸总协定》就几乎没有涉及知识产权的内容。只是到了1986年,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才逐渐将知识产权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并列为谈判的三项新议题。随着20世纪末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以及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变得越来越重要,特别是世界贸易组织TRIPS协定的达成,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出现了诸多新特点。具体地说,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其一,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大幅度提高。TRIPS协定是一个保护范围广、保护水平高的高标准、高水平(代表了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最高水平)知识产权国际公约。该协定虽然是由10个发达国家代表和10个发展中国家代表为主进行谈判达成的,但最终体现的仍主要是发达国家的意志,即按照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准进行规范。其二,实施力度强。与以前的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不同,TRIPS协定规定了透明度原则和贸易报复机制,大大增强了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力度。其三,没有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的利益,尽管该协定规定了某种过渡措施。签订TRIPS协定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前提,在当前世界贸易组织体制下,这意味着发展中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需要达到和发达国家一样的水平。

当前世界贸易组织体制下的高标准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代表的是发达国家的利益,尽管在是否签订TRIPS协议上各国有自由选择权,但很多发展中国家为了在更大程度上获得国家利益,不得不接受这一高标准和高水平的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公约。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和文化方面存在巨大差距,高标准的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从形式上看是平等的,但从结果上看则具有不平等性。这就使得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在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某些方面产生了矛盾和冲突,比如公共健康和人权方面的问题。虽然在2003年达成了关于公共健康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多哈宣言》,但基于南北国家之间的发展水平差距短期内无法缩小的现实,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中的矛盾和冲突仍然会存在甚至加剧。与此同时,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还在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上奉行独占保护主义,通过滥用知识产权和垄断行为,进一步加剧了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中的矛盾和冲突。当代,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各国在国际竞争中的战略武器,发达国家跨国公司利用知识产权本身的优势,娴熟地运用知识产权战略手段,以技术和资本实力做后盾,使得发展中国家企业在与其开展国内外市场竞争时往往不占优势。在解决国际知识产权纠纷时,发达国家往往一味地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忽视了知识资源在全球的公平分配和在此基础上实现的全球正义。不仅如此,知识产权问题还屡屡被发达国家拿来作为解决与发展中国家经济贸易争端的“杀手锏”。例如,到目前为止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的中美贸易争端,美方指责中国的一个重要事由就是根据其“301条款”,中国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实行所谓“强制技术转让”。

进言之,国际知识产权制度的演变是一个从跨国问题到全球问题的过程。当初,由克服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局限而产生了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如今,由于南北国家在经济、科技和文化发展水平上的差距而实行统一的高标准知识产权国际保护,造成南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的利益失衡。英国知识产权委员会2002年发布的关于整合和发展知识产权的报告,甚至将知识产权保护描述成 “穷人的毒药和富人的粮仓”。笔者认为,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利益失衡在一定程度上是旧的不平等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在新的历史时期的延续。从当前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趋势来看,南北国家知识资源及其有效利用的差距还在加大,而不是缩小。特别是在世界贸易组织体制下,知识产权日益替代关税而成为国际竞争的主要武器,发达国家跨国公司在发展中国家存在过度保护问题。不仅如此,发达国家在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上越来越奉行独占主义。 当前知识霸权苗头的出现、发展中国家的知识创新空间受到不断挤压,无不与发达国家在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方面奉行的不适当理念、忽视全人类福祉、只顾及本国利益最大化的价值追求有关。因此,对现行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实施中的不公平、不合理部分进行改革,首先需要在指引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理念上进行重构,以彻底摆脱发达国家主导的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以其利益最大化为基准的被动局面。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提出及其对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新要求

人类命运共同体,是近些年来我国提出的重要概念,不仅在国内被广泛接受,而且在国际上亦被认可,具有重要影响。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地提出了这一概念:“合作共赢,就是要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在追求本国利益时兼顾他国合理关切,在谋求本国发展中促进各国共同发展,建立更加平等均衡的新型全球发展伙伴关系,同舟共济,权责共担,增进人类共同利益。”党的十九大报告呼吁,“各国人民同心协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坚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被确定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之一。特别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在2018年被写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不仅如此,基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推进全人类福祉方面作用重大。2017年2月10日,联合国社会发展委员会第55届会议通过的“非洲发展新伙伴关系的社会层面”决议首次写入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由此可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已经“成为全球的共识,成为全球治理和全球化进程的核心思想”。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具有深刻的内涵,可以从不同学科的角度加以解读。仅就与本文相关的国际法制和国际关系而言,它至少涉及以下重要观念和价值取向。

其一,人类具有共同的利益,这是形成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现实基础。当前世界由具有不同价值观念和自身利益的国家、地区组成,但基于人类共同发展需要也存在诸多共同利益,共同利益是维系国际关系与促进和平与发展的基础,也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客观基础。

其二,人类共同利益和福祉的实现,需要彼此平等、相互尊重,以公平正义、民主自由作为共同的价值追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也是联合国的崇高目标。”当前世界各国和地区除了价值观冲突外,还存在其他各方面的基于各国和地区自身利益考虑的矛盾与冲突,只有求同存异,树立平等、正义、民主、自由的共同价值观,才能确保追求人类共同福祉目标的实现。

其三,人类共同利益的实现,需要合作共赢、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合作共赢、互利共赢的结果是获得共同发展。在共同发展中,各国能够更好地开展合作,实现合作共赢、互利共赢,从而形成一种良性循环。

其四,在当前国家、地区之间因为自身利益而存在各种矛盾与冲突的情况下,需要本着共同发展和繁荣的目标,在全球治理体系中通过完善规则体系,确保规则实施的民主性与参与性。

总的来说,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主张平等、公平、民主与自由,以及互相尊重、合作共赢与共同发展,其揭示了国家间关系和国际社会的终极性命题,即人类的终极命运,为构建新型国际关系与公平、公正、和谐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规划了美好蓝图和愿景,是当代全球治理和全球化发展的重要方向,其意义和影响是深远的。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是解决全球化发展出现的相关问题的新理念,也是指引当代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变革与发展的最重要的理念与愿景。笔者认为,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变革与发展引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如上所述,当前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变革与发展存在诸多问题,尤其是发达国家,利用占有优势的知识产权以及成熟经验,在发展中国家获取了不平等的利益,违背了知识资源公平分配和全球正义,其知识霸权与贸易保护主义、独占保护主义行为大行其道,不仅损害了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生存权和发展权,而且造成了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秩序的混乱。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正好弥补了这些缺失和不足。当代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变革与发展引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必将首先在观念上扭转和击垮发达国家在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上所坚持的保护主义、单边主义与独占主义思想,共同谋求知识产权在全球范围内的公平合理的保护,鼓励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最终实现人类知识共享的目标和愿景。

当前国际法的主流观点认为:“国际法存在和发展的根基从共存和有限合作为基本特征的国际社会转变为国家间存在广泛而重要的共同利益从而更紧密合作的国际共同体。”从国际法律制度而言,国际知识产权制度作为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形成了知识产权国际规制共同体,这一共同体背后是各国、地区为了促进知识产权产品的国际流动以及技术信息在全球范围内的分享和利用,共同维护国际经济贸易秩序的共同利益。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变革与发展引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必然会提出相应的要求。笔者认为,这些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在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变革与发展的基本理念和原则上,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应摒弃现有的知识霸权思想,实现包容发展与共同发展(美国政府对华为的打压,从侧面反映出美国不允许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挑战其先进技术)。第二,在国际知识产权制度的制定过程中,发达国家应当从程序民主、实现共同利益的角度考虑,而不是凭借其在经济和技术方面的优势与实力实现对发展中国家利益的争夺。当前,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制定中的民主参与不够,特别是地区性的国际制度制定甚至还存在人为地排斥他国参与的现象。例如,已经流产的由美国主导的TPP就排斥中国的参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下的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变革与发展则要求规则制定参与的广泛性。同时,在国际知识产权规则内容的确定上,要考虑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与文化发展的差距,基于构建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利益平衡的考虑,应当特别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利益诉求。第三,在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应特别强调公平合理的平等保护,实现互利互惠,反对通过贸易保护手段和跨国公司等过度保护发达国家在发展中国家的知识产权。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下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变革与发展中的应对策略建议

当前我国已经是世界上第二大经济体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并且也是知识产权大国(“知识产权大国”的提法,主要还是针对当前我国知识产权数量而言,并非针对质量而言。一般认为,我国还不是知识产权强国,需要通过努力才能实现)。在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构建与实施中,我国理应发挥一个负责任大国的作用。在提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下,在当前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变革与发展中,在促进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秩序公平合理,实现合作共赢、包容发展、共同发展中,我国能够发挥更加独特的作用,对此,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三点着眼。

第一,在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变革与发展的理念与原则层面,大力提倡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尤其是公平、平等、合作共赢、包容发展、共同发展的基本思想,从理念和思想层面铲除国际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霸权心态,正本清源,逐渐树立为实现人类共同福祉而制定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新理念。

第二,更加积极地参与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全球治理,提高我国在国际知识产权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推动依法处理涉外经济、社会事务,增强我国在国际法律事务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有利于推动全球治理创新。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下,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体系的变革,特别是国际知识产权规则的制定与修改,不仅有利于提高我国在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而且有利于在知识产权全球治理体系中融入更先进的理念和措施,从而推动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更加公平合理,最终实现知识资源的公平分配和全球知识共享。中国参与国际知识产权制度构建的定位若以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一先进理念和愿景为导向,必将对推动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变革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第三,在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实施、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我国应基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秉持公平公正和合作共赢的原则,高举利益平衡旗帜,反对知识霸权心态,反对将知识产权保护泛政治化,反对以知识产权保护为名阻止技术公平竞争。当前,中美经贸摩擦就涉及错综复杂的知识产权问题。除此之外,还需要对跨国公司知识产权的过度保护问题以及滥用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采取相应的对策。

(作者为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

【注:本文系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培育项目“中国市场经济法治体系的完善与发展”(项目编号:1000-10817370)的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①杨睿宇:《外资企业知识产权过度保护问题研究——基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2期。

②《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

③《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

④习近平:《携手构建合作共赢新伙伴 同心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在第七十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时的讲话》,《人民日报》,2015年9月29日。

⑤张辉:《人类命运共同体:国际法社会基础理论的当代发展》,《中国社会科学》,2018年第5期。

⑥廖凡:《全球治理背景下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阐释与构建》,《中国法学》,2018年第5期。

责编/刁娜 美编/王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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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小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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