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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云南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

——专访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厅长张纪华

人民论坛: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并作了许多顶层设计。对云南而言,最重要的是把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蓝图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践行绿色发展理念,那么,云南在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进程中有哪些具体做法?

张纪华:云南作为祖国西南的生态安全屏障和生物多样性宝库,具有丰富的生态资源优势。在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实际,锐意创新,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一是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的总要求。必须加快建立健全以生态价值观念为准则的生态文化体系,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目标责任体系,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保障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以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环境风险有效防控为重点的生态安全体系。二是切实加强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领导。省委成立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先后召开了12次专项小组会议和全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会议,高位推动我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制定印发了《云南省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总体实施方案》《云南省贯彻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实施意见》《关于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实施意见》。三是明确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将2020年前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划分为建设制度、保护制度、治理制度、管控制度、执法制度、责任制度、产权制度、补偿制度等8类制度126项,以及积极推进生态环境部门党政机构改革、全省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全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四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我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空间规划改革、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改革、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河(湖)长制、环境监管执法、环境保护督察、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不动产登记、生态补偿等具有支撑性、全局性、关键性改革的“四梁八柱”已基本建立,2014年以来累计完成108项,完成率86%。

人民论坛: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提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那么,云南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有哪些重要举措?当前阶段,取得了哪些特色成效?

张纪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省委常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污染防治攻坚战,2018年7月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全面打响了我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省政府成立了由省长任组长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副省长分别担任标志性战役专项小组组长;在省生态环境厅设领导小组办公室,6个省直部门分别设立标志性战役专项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各标志性战役。二是印发作战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和目标。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明确了8个标志性战役,分别是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以长江为重点的六大水系保护修复、水源地保护、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8个标志性战役专项小组办公室牵头,瞄准关键问题、短板问题、要害问题,编制印发实施了8个标志性战役的作战方案,明确具体工作措施。三是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制定1个总体分工方案和8个子项分工方案,即: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意见的任务分工方案和8个标志性战役作战方案的任务分工方案,将相关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地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四是强化工作协调,加强督查检查。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分管副省长定期协调、督促,领导小组办公室对8个标志性战役工作进展情况适时调度,各牵头和配合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机制基本建立。

通过一些重要工作的开展,也取得了一些重要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蓝天保卫战。大幅度淘汰落后产能,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开展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统计全省无秸秆大规模燃烧情况。积极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大力淘汰黄标车,2018年全省共治理淘汰黄标车14.76万辆。加快油品升级,在全国率先全面供应符合国Ⅵ(B)标准的车用汽油、国Ⅵ标准车用柴油,比国家要求全面使用国Ⅵ(B)标准汽油要求提前四年。第二,九湖保护治理。全面深入推行河(湖)长制,强力推进九湖保护治理,全面推进精准治湖,强化九湖保护治理工作监督,省委开展九湖机动巡视,省人民政府组建洱海抢救性保护行动工作组、抚仙湖保护治理工作组,组织开展九湖治理保护专题调研和督导。第三,以长江为重点的六大水系保护修复。扎实开展长江流域劣Ⅴ类国控断面整治、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长江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长江“三磷”排查整治、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长江经济带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长江经济带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等8个专项行动。第四,生态保护修复。认真实施造林绿化、退耕还林还草和陡坡地生态治理、天然林保护等林业重点生态修复工程,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出台《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为全国第一部生物多样性保护法规。第五,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开展固废排查专项行动,积极开展工业固废堆存场所排查,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打击“洋垃圾”走私活动监管和对查获走私固废的无害化处置工作力度。第六,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稳步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加强农用地、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第一批试点有2个项目完工,其余13个按计划稳步推进。第七,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实施化肥和农药零增长、畜禽养殖粪污治理、秸秆资源化利用、农用地膜回收处理、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等行动。禁养区内确需关闭或搬迁的养殖场(小区)已全部完成关闭或搬迁。第八,水源地保护。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全省497个问题全部整治完成。地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完成规范化建设。第九,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进入国家监管平台的33条黑臭水体中,30条完成整治,初见成效。

人民论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抓手,同时也是督促落实地方环保主体责任的有效措施。那请您介绍下,目前,云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取得的主要成效?

张纪华:2016年7月,我省作为接受全国第一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的8个省份之一,2018年6月,又接受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高原湖泊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在加快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的同时,我省积极作为,主动补充延伸督察向纵深发展,2017年底,组成四个省级环保督察组分四批完成了对16个州市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全覆盖。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生态环境厅)认真履行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的主要职责,积极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推进问题整改。截至2019年6月底,对“回头看”指出的58个问题完成整改26个,正在整改32个,其中,整改时限为2018年年底的24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整改时限为2019年年底的15个问题提前完成2个、正在整改13个;整改时限为2020年年底的19个问题正在推进整改。截至2019年6月底,对“回头看”期间的群众投诉件,完成整改1798件,正在整改的200件计划于2020年年底前全部完成。对“回头看”移交的7个生态环境问题和洱海生态环境问题责任追究案件,由省纪委省监委牵头进行专项办理,共问责单位45个、责任人167人。其中,厅级单位14个、县处级单位20个、乡科级单位11个;厅级干部35人、县处级干部60人、乡科级干部72人。

通过近年的督察和问题整改,主要取得以下几方面成效:

一是全面深化和提高了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以“直击顽疾、切中痛点、督察到人、问责到位”的工作方式形成强大的震慑力,全面深化和提高了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这个“关键少数”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地方党委和政府落实新发展理念的主动性明显增强,忽视生态环境保护的情况明显改变,不顾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盲目决策的情况明显改变,发展与保护一手硬、一手软的情况明显改变。一批违法违规项目被叫停,一批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得到实施,一批传统产业优化升级,一批绿色生态产业加快发展,有力推动了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简而言之,就是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成为推动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平台,为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建设生态文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有力促进和推动地方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全面推动和进一步压紧压实了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环境保护督察一个主要目的,就是推动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有效落实,成为环保督察的一个重要抓手。通过“督企业、督政府”向“党政企同督”的转变,进一步压紧压实了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等一些生态环境理念进一步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通过督察进驻期间的边督边改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案卷的专项查处,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相关负责人因环保不作为和乱作为受到了严肃追责问责,也让一些地方党委和政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没有落到实处的真问题暴露无遗。比如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向我省移交的7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案件,共问责单位45个、责任人167人。其中,厅级单位14个、县处级单位20个;厅级干部35人、处级干部60人。省级环保督察移交的81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案件,共问责单位83个、相关责任人293人。通过严格督察问责,使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受到了警醒,强化了环保责任的落实。再比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中,各地区各部门全力推进问题整改,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生态环境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为整改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积极规范和深入探索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促进了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使领导干部在发展经济时不只重视GDP等“显性”指标,而是更加重视生态环境质量等“潜性”指标,推动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有效落实。

三是全面系统和有效提升了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现代化建设水平。各地各部门借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加快补齐环境保护短板,力促绿色经济“向前走”,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发挥环境保护督察对经济转型提质的倒逼作用,有力促进了地方党委政府更加自觉地把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通盘考虑。比如说,我省通过聚力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大力推进生态治理修复、攻坚重金属污染治理、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问题整改,有效提升了我省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水平,使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和绿色发展水平有了明显提高。2018年,全省地级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8.9%,出境跨界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地表水纳入国家考核的100个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79%,劣于Ⅴ类比例控制在9%,达到国家考核目标。九大高原湖泊水质基本保持稳定,重污染湖泊水质明显改善,其中,抚仙湖、泸沽湖水质保持Ⅰ类;洱海水质湖心断面为Ⅱ类,达到国家考核要求;滇池全湖水质达到Ⅳ类,为30年来最好水平;阳宗海水质达到Ⅲ类;程海水质为Ⅳ类(PH、氟化物除外);异龙湖、杞麓湖、星云湖水质恶化趋势得到遏制,主要污染指标呈下降趋势。全省森林覆盖率提高到60.3%,湿地保护率达到46.5%,森林面积达到2312万公顷,森林蓄积量达到19.7亿立方米,湿地总面积达到60.6万公顷,林地面积、森林面积、森林蓄积量等3项指标均位居全国第2位。2019年第一季度,全省实现生产总值3849.65亿元,同比增长9.7%,高于8.5%的全年预期目标。

四是全面推动和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关注的重点难点突出环境问题,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持续增强。环境保护督察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关键抓手,在推动和解决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方面起到了关键作用。比如说,我省三次环境保护督察共受理举报投诉件约4400件,已全部办结,推动解决了一批各地长期想解决而难以解决的问题,得到人民群众普遍称赞和拥护。同时,我省还由点及面、举一反三,建立健全了环境监管长效机制,持续保持环境监管执法的高压态势。2018年,全省办理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2436件,处罚金额3.38亿元,是2017年的2.4倍,超过了“十二五”的总和。2019年上半年,全省办理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917件,处罚金额8206.3万元。通过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着力解决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真正做到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监管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长效机制不建立不放过、社会不满意不放过。

人民论坛: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抓好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深化各项改革的同时,云南将如何提高全省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效开展?

张纪华:我省在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狠抓环保督察整改、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等各项工作的同时,将从五个方面着力提高全省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效开展。

第一,着力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加快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推进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的互联共享。提高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化和监测预警能力,不断提升我省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化自动化水平。落实省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环境监测第三方运维机构管理,严肃查处影响和干扰监测数据质量的行为,确保监测数据质量的红线不被逾越。

第二,着力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优化环评文件审批管理服务经济发展,推进长江经济带战略环评“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三线一单”编制工作。严格环境准入,积极服务“四个一百”“五网”“八大产业”“三张牌”的重点建设项目环评服务。统筹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以及打好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水源地保护、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以长江为重点的六大水系保护修复、黑臭水体治理等“8个标志性战役”。

第三,着力提升生态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好系列环保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对九湖、牛栏江等重点流域的环境监管,严厉打击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行为,开展自然保护区执法检查等认真受理“12369”环保举报投诉,积极解决环保诉求,化解社会风险。强化应急演练,积极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第四,着力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能力。根据我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方案,加强统筹调度及督促检查,加快推进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对具体问题逐一对账销号,确保每项问题按序时完成整改,做到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监管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长效机制不建立不放过、社会不满意不放过。同时,通过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督促抓好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第五,着力提升生态环境宣传教育能力。建立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新闻发言人队伍;加强培训,提高生态环境宣传教育队伍的能力和水平;继续推进每月例行新闻发布工作;把生态环境厅官方微博、微信作为开展生态环境舆论传播的重要窗口,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引导网络舆论;发挥好全省“1+16”(省厅+16个州市)两微矩阵平台的作用,实现矩阵运行指令畅通、上下联动、同频共振、整体发声。加大环保设施面向公众开放活动的力度,积极开展面向公众的多形式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公众有序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参与最美丽省份建设。

人民论坛:云南提出“把云南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为美丽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谱写好中国梦云南篇章”。请您站在生态环境保护的视角谈谈,对省委这一目标定位的理解,其前景展望是什么?

张纪华:省委、省政府高瞻远瞩、审时度势,立足我省实际和发展未来,作出了把云南建设成为生态美、环境美、山水美、城市美、乡村美的“中国最美丽省份”这个重大决策部署,这是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实际行动,是云南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必然要求和现实需要,是筑牢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应有的时代责任和使命担当,体现了省委、省政府立足新时代特征和省情变化不断与时俱进的解放思想和开拓精神。生态环境部门深感振奋、备受鼓舞,认为这是全面加强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着力点;是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任务落到实处,促进我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重要契机,对于进一步做好我省生态环境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们将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严格环境准入,从源头守护住“中国最美丽省份”。强化环评源头预防作用,按照“依法管理,守住底线,严控风险,提高效率”的工作原则,把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作为环评的重要前提,严把环境准入关。在环评管理工作中贯彻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三线一单”约束机制,强化准入管理;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三挂钩”机制;促进战略环评、规划环评和建设项目环评有机衔接,进一步提高环评效能。严格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和产能过剩、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以及涉及危险化学品、重金属和其他具有重大环境风险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

二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自然生态保护,为“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提供良好生态环境质量保障。认真贯彻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决打赢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和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以长江为重点的六大水系保护修复、水源地保护、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8个标志性战役”,以重点突破带动全面推进,切实解决一批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全省生态环境质量。

三是强化环境执法,为“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保驾护航。云南要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必须建立起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保护环境的治本之策是源头严防,关键所在是过程严管,根本保障是后果严惩。要坚持重典治乱、铁腕治污,重点打击偷排、偷放、伪造监测数据和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等违法行为。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对于破坏“生态美、环境美、山水美、城市美、乡村美”的严重恶意环境违法行为持续保持“零容忍”态度,推动形成环境守法新常态。

四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为“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把云南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是全省上下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事业。要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促进政府、企业、公众各尽其责、共同发力,政府积极发挥主导作用,企业主动承担环境治理主体责任,公众自觉践行绿色生活,使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理念深入人心,全社会积极投身到最美丽云南建设中,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风尚。

通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切实把我省建成为“生态美、环境美、城市美、乡村美、山水美”的中国最美丽省份。生态美就是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科学布局生产、生活、生态“三生空间”,生态系统各种成分在空间上和时间上有序平衡的状态。环境美就是要实现大气、水、土壤“三大环境要素”质量优良,让人民群众生活在蓝天白云、青山绿水、鸟语花香的宜居环境中,拥有获得感,为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城市美就是要着力解决城市存在问题,让城市环境更宜居,城市居民的生态文明观牢固树立,形成绿色出行、绿色消费、绿色办公等适度简约、低碳绿色的生产生活方式。乡村美就是要着力解决乡村存在问题,让乡村整洁、乡风文明、生活富裕,呈现出一种殷实、自然、美丽、和谐的景象。山水美就是要维护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完整性,精心装扮云南的山坝河湖路田,着力打造云南群山叠翠、四季飞花,湖清水净、湖光山色的秀美山水。“五美”是我们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目标,努力的方向。

[责任编辑: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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