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新时代好干部标准,不做昏官、懒官、庸官、贪官,是一个基层干部最基本的初心。对此的认识,不仅可以从党的理想信念这一政治视角来思考,也可以从经济视角切入分析,还可以从“生命理性”角度进行探讨。
何谓经济理性?经济学中,将人假设为“理性人”,其所追求的是特定情境下的利益最大化。市场条件下,无论收入高低,体现的都是建立在市场交换关系之上的分配关系。但是,对于机关部门而言,并不遵循这样的逻辑。如果将党员干部的待遇作为经济学中的“价格”,其在调节供求关系、提升干事效率上的作用并不明显。人生的追求总在选择和取舍之间,对党员干部而言,选择了这一岗位,就意味着要“薄”经济理性,让自己置身“市场”之外;选择了这一岗位,就意味着要“厚”生命理性,比别人花费更多心血去探求生命价值。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为人民服务”“当官不发财”,不光是理想信念的要求,也是制度设计的深意。
那么,何谓生命理性?人作为“万物之灵”,追求生命价值最大化才是真正意义上“人的理性”。比如,周恩来的鞠躬尽瘁、孔繁森的一心为民,又如,诸多追求生命价值的企业家、慈善家、教育家、艺术家,以及我们身边许多默默奉献的同志,他们的言行举止都不同程度上闪耀着生命理性的光芒。反之,“慵懒散”的机关病却是生命理性缺失的现实映射。对广大党员干部而言,求解生命价值的理性意识需要进一步觉醒,这与我们党的理想信念、初心使命,与开展的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同频共振。
市场经济中,“自利能够促进公益”,追求经济理性与追求生命理性,两者并非绝对冲突对立的关系,其外在表现常常殊途同归。不同于经济理性的是,生命理性是建立在信仰信念的基础上,是对经济理性的超越,它能够更加持久、深远地激发党员干部服务社会的主观能动性;不同于其他对象的是,党员干部对生命理性的追求,很大程度上源于党的理想信念,境界必定高远。
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我们不回避经济理性,但更不能忘却对生命价值的追求。基于党的理想信念为源动力的生命价值追求,使得我们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使命感、担当感油然而生,从而成为追求精彩人生的行动者、追梦人。
【本文作者为中共泰州市姜堰区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