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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法”升格“成文法”带来的乡村善治

村规民约是基层群众为了办理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维护社会治安、调解民间纠纷、保障村民利益、实现村民自治、民主议事而共同遵守的社会规范,它是在基层社会治理实践中总结归纳出的,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具有一定的合法性来源和独特的社会治理价值,是一种道德约束的“习惯法”,如何让村规民约在基层社会中更好地发挥巨化的效用是基层亟待思考的问题。

条款设置乡土化。村规民约的设置随时结合实际进行调整,与时俱进,实现新时代村民自治。如衢州柯城区花园街道上洋村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40万,村规民约修改过7版,2006年补充村规民约相关条款使红利分配有章可循,2018年又根据最新的户籍制度对社员、村民认定管理和福利待遇进行再次调整。每三年对村规民约调整一次。今年以来,上洋村依照村规民约处理解决了村民60余项事项。而柯城区已实现村规民约覆盖率、利用率100%,坚持以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作用。

推广复制仪式化。根据基层实际修订了通俗易懂的“十要十不要”村规民约,狠抓党建统领+基层治理+乡村振兴,通过开展“红手印仪式”,首先由乡村干部带头按红手印,倒逼责任,全区党员、村民代表共同践行承诺,同时,优化志愿者队伍,组建红手印志愿者服务队,规范志愿者公约为村规民约的监督者、协调矛盾的调解者、环境卫生的守护者、文化活动的活跃者、乡村振兴的志愿者,使有礼之花处处绽放,推进乡村振兴。

执行管控信用化。在村规民约的执行管控上激发全体村民的积极性,衢州柯城区沟溪乡碗东村率先启动“有礼信用分”的试点实施工作,每户起始信用分为10分,其中有10条扣分项,同时也设立了加分项,比如家庭成员可通过参加“红手印”志愿者服务活动,累计满8小时得1分等。每年年底汇总每户家庭的信用分,共分6个等级进行相应奖罚。这也是信用制度在基层乡村首次应用,目前为止,2名村民得到了信用分为负数的处罚。

(周星亮 陈雯)

[责任编辑:赵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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