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国的节日大致有四种类型:一是传统节日,如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冬至等;二是国家法定纪念日,如三八妇女节、五一劳动节、五四青年节、七一建党节、十一国庆节等;三是源自西方的洋节,如情人节、母亲节、感恩节、圣诞节等;四是新兴节日,如“11.11”光棍节、“12.12”购物节、“5.20”表白节等。这四种节日类型的渊源不同、功能各异、参与群体有别。传统节日历史久远,源自农耕文明,是全民参与的节日;国家法定纪念日重在突出纪念的意义,是一种国家的行为仪式;洋节源自西方文化,以青年人为参与主体;新兴节日是互联网时代的产物,借助特定的数字和谐音等发明创造而成,商业为其主要的推手,在青年人群体中更为流行。通常我们说的“过节”主要是指传统节日。然而,在当下的语境中,“过节”的方式与以往相比,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被赋予了更多的意义。如何看待这些变化,见仁见智。对此,我们应该客观地看待,既不能一味地批评,也要给予适当的引导。
一些传统节日随着历史的发展,需要实现“现代化”
中国传统节日是中华民族在长期的实践过程中积累的经验和智慧的结晶,历经千、百年的传承,是一种全民参与的文化创造。其产生的根基一为源远流长的农耕文明,二为自西周以来的宗法家族制度,因此传统节日最重要的两大主题是感恩和祈福。感恩大自然的恩惠、先辈的福荫,寄托对先人的哀思;祈求幸福美好的生活。而这两大主题的实施,往往需要通过一系列的仪式来完成,如春节、清明节、冬至的祭祖,七夕的祭拜织女,中秋节祭月,重阳节登高、喝菊花酒,端午节祭拜屈原、挂艾叶菖蒲等。中国传统节日大多以家庭、家族为单位举行,只有少数节日延展到社区(村落),如元宵节的灯彩、社火,端午节举行的龙舟竞渡等活动。
传统节日作为生活的一部分,跟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生活方式的演进密切相关,它不可能独立于社会大环境。产生于农耕文明时代的传统节日也必然会发生相应的变化。例如,随着手机、互联网成为人们生活中须臾不可或缺的部分,春节期间也产生了微信红包、视频拜年等方式;清明节传统上是上坟祭祖,但现在,一些在外地工作的年轻人因种种原因无法回乡祭祖,以视频直播的方式参与祭扫活动,或者在网上设立虚拟祭扫空间,进行清明礼拜,表达对逝者的追思与怀念。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西方的一些节日日渐传入中国,受到部分年轻人的追捧。由于生活节奏的加快和赴异地工作的常态化,有些家庭平时很难聚在一起出游,于是全国法定节假日就成为全家出游的理想时间,于是,“过节”就等同于“放假”。这是一个自然而然形成的现象,也是节日“自我更新”的表征。
中国传统节日重视仪式的神圣性和家族性,娱乐性与公共性并不提倡,所以逐渐难以满足现代人的审美要求。洋节之所以被部分年轻人追捧,就在于其具有较强的娱乐性和公共性。在各级政府部门的引导、推动下,传统节日的公共性和娱乐性也在不断增强,如春节期间举办的各种庙会,元宵节期间的大型灯彩和花车巡游,端午节龙舟竞渡比赛等,从而逐渐形成了由政府部门组织的大型活动、街道和村落组织的社区节日活动和以家庭家族为核心的活动相结合的节日模式,使得公共性、娱乐性更加突出。
因此,传统节日的“现代化”是一个必然的趋势,正如黄涛先生在《开拓传统节日的现代性》一文中所说的:“传统节日是一宗重大而特殊的民族文化遗产,但不应该是与现代社会格格不入的奇风异俗。它既是拥有久远历史的文化遗产,又是为当代国民人人享有的生活文化。作为全民性文化生存方式,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与庆贺方式应该是在传承中不断更新、与时俱进的。”节日文化正是在传承的过程中不断加入新的元素,才体现出传统节日强大的生命力。
节日“赋值”应坚守其固有的“文化内涵”
节日“赋值”一方面是节日自身“适应”社会发展的结果,另一方面也是政府、学界、媒体、商界各方合力作用的产物。在这过程中,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衡量成功与失败的标准应是对节日“文化内涵”的坚守程度。
例如,重阳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之一。这一天,人们要登高、饮菊花酒、插茱萸、吃重阳糕、放风筝等。从各种文献记载来看,至少在汉代,重阳节的习俗已经盛行。避祸除邪消灾、强身健体是重阳节主要的文化内涵。而且重阳节很早就与祈寿、敬老结合在一起,曹丕在《九日与钟繇书》中说:“岁往月来,忽复九月九日。九为阳数,而日月并应,俗嘉其名,以为宜于长久,故以享宴高会。”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一些地方逐渐把重阳节定为老人节,倡导尊老、敬老、爱老的社会风气。2012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法律明确每年农历九月初九为老年节。重阳节的这种“赋值”符合其本身的文化内涵,是对重阳节的成功“再造”。
再如,清明节的祭祖原本主要是祭祀宗族的祖先和逝去的家人。民国时期增加了对黄帝、炎帝等中华民族先祖的公祭活动。近些年来逐渐扩大到对当代先贤、革命先烈的祭祀纪念,甚至在这天,有些高校对创始校长、著名教授也进行祭奠。这种变化把祭祀对象从家庭、家族先祖扩展到国家先烈,礼敬先人、慎终追远的文化内涵并没有发生变化,培养感恩文化、家国情怀的社会功能也没有变。
近些年来,也有一些对传统节日的“赋值”因为背离了其本来的文化内涵而以失败告终的案例。例如,前些年有些地方不遗余力要把七夕节“打造”成中国情人节。七夕节,又称乞巧节、女儿节。《西京杂记》有“汉彩女常以七月七日穿七孔针于开襟楼,人俱习之”的记载,说明在汉代已盛行过七夕。唐宋诗词中,妇女乞巧也被屡屡提及,唐朝王建有诗“阑珊星斗缀珠光,七夕宫娥乞巧忙” 。到了北宋,京城中出现了专卖乞巧物品的市场,称为乞巧市。由此可见,七夕节原本与爱情、情人没有丝毫关系,反映的是中国农耕文明时期,由于男耕女织的社会分工,女性希望自己能够心灵手巧,所以向织女星乞巧。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七夕向织女星乞巧以及牛郎织女故事中七夕相会情节的缘故,两者逐渐合二为一,南朝梁宗懔在《荆楚岁时记》中首先把两者放到了一起,“七月七日,为牵牛织女聚会之夜。是夕,人家妇女结采缕,穿七孔针,或陈几筵酒脯瓜果于庭中以乞巧。有喜子网于瓜上。则以为符应。”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提高地方知名度、商家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刻意突出牛郎织女故事中的爱情元素,以此来“打造”中国的情人节。殊不知,这种做法,既背离了七夕节“乞巧”的文化内涵,也违背了情人节的基本规律,世界上所有民族的情人节几乎都在春季开展,因为春天才是生机盎然、爱情萌发的季节。更何况牛郎织女基本上是一个爱情悲剧,哪对情人愿意像牛郎、织女一样一年只能相聚一次?所以,这种“赋值”注定是要失败的。
传统节日要与时俱进,就要被赋予现代的价值与意义。但“赋值”应建立在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之上,背离或扭曲节日文化内涵的“赋值”是没有生命力的,也终究会被民众所淘汰。
一些商业介入对传统节日的发展有助推作用
在对传统节日“赋值”时,最具争议的是商业介入的问题。持批评意见者认为,过浓的商业意味,可能会削弱传统节日的文化意涵,淡化其本来的价值意义。对此,我们也需要针对不同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商家纯粹出于牟利的目的,不顾传统节日的历史和文化内涵,偏离传统节日的价值取向,确实会对传统节日的传承带来负面作用。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绝大多数的商业介入,对于传统节日的传承是有益的。
商业的介入有利于推动对传统节日的宣传。传统节日是农耕文明的产物,到今天多少有些水土不服,同时,由于社会历史的发展,传统节日的很多仪式已经被人们所遗忘。因此,传统节日的复兴需要政府、学界、媒体、商界的共同参与,商界无疑是一股重要的力量。例如,每到农历岁末,每个商铺都会布置一新,除了琳琅满目的春节商品外,浓浓的春节味扑面而来。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莫不如此。虽然商家的目的是为了经济效益,但客观上营造了良好的节日气氛。
商业可以为传统节日提供充足的节日物品,丰富节日活动。在农耕时期,节日所需的食品及其它物品大部分是自己加工的。今天因为生活节奏加快,人们已无暇亲自制作,不要说城市居民,就连农村中很多家庭因为外出务工也无暇顾及。而且,即便有时间,年轻人也不会制作或者不愿意自己做了。商家提供这些节日物品,如清明节的青团、端午节的粽子、上坟祭祖用的“元宝”,可以满足人们的需求,对于传统节日的传承无疑是有益的。
传统节日有自我纠偏的能力。每当商业介入超出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时,这种纠偏功能就会发生作用。例如“年夜饭”是春节最重要的仪式之一,体现全家团圆以及对新年美好生活的期盼,传统上都是在祭祀天地、祭祀祖先后在家里进行的。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后,市民的收入提高了,而年三十又要上班,没有时间准备年夜饭。于是各饭店、宾馆就适时推出了年夜饭的项目,一时间供不应求,在上海好的饭店往往需要提早几个月预定。在酒店吃年夜饭,虽然少了购买、烹饪乃至最后收拾的辛劳,但多少有悖于年夜饭的传统,再者存在环境嘈杂、私密性不够等缺憾。最近几年年夜饭出现了回归家庭的趋势,2018年上海各饭店、宾馆的年夜饭桌数已大减。这就是纠偏功能在起作用。
(作者为复旦大学中文系教授)
责编/于洪清 美编/王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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