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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财税政策,驱动我国工业生态化转型

核心提示: 驱动我国工业的生态化转型,已成为降低资源和能源消耗、改善生态环境、保障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选择。对应,应优化支出性财税政策,健全收入性财税政策,完善财税政策配套措施,从而充分发挥财税政策的经济杠杆作用,促进工业的生态化转型。

【摘要】驱动我国工业的生态化转型,已成为降低资源和能源消耗、改善生态环境、保障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选择。对应,应优化支出性财税政策,健全收入性财税政策,完善财税政策配套措施,从而充分发挥财税政策的经济杠杆作用,促进工业的生态化转型。

【关键词】财税政策  工业  生态化转型    【中图分类号】F424    【文献标识码】A

驱动工业生态化转型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程,离不开政府的引导与扶持。财税政策是政府在宏观调控中常用的经济手段。在工业经济发展过程中,用好财税政策,能够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保障社会公平性,对于驱动我国工业生态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用好财税政策对于工业生态化转型具有促进作用

能够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推动工业生态化转型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工业企业造成的生态负效应,提升社会效益,但由于企业追求的是经济效益最大化,因此,在面对高投入且投资回收期长的生态化转型工作时,部分工业企业往往会存在顾虑。政府借助财税政策进行经济干预,则是化解这一问题的重要手段。一方面,在财政支出视角下,政府部门可以选择优先采购通过生态化模式制造的工业品,这能够有效拓宽生态工业品的市场空间,从而引导工业企业实现生产模式的生态化转型;同时,政府部门还可以为推进生态化转型的工业企业提供激励性财政补贴,引导工业企业朝着生态化方向转型。另一方面,在财政收入视角下,政府部门可以选择对“高投入、低产出、高消耗、高污染”的工业企业施以行政处罚,提高其税费水平,并限制其生产规模,而增收的这部分财政收入可以用于推进工业生态化转型。

能够保障社会的公平性。工业企业运作的目的是获取经济效益,因而势必会追求效率。倘若缺乏政策的约束,其在追求效率的过程中容易忽略自身活动对其他社会主体造成的影响。政府用好财税政策,是保障社会公平性的有效途径。一方面,部分工业企业为了提升生产效率,对各种废物、废气、废液不进行处理便直接排放,将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政府用好财税政策,对超标排污的工业企业收取环保税,同时将这部分税收用于改善生态环境,不仅体现了“谁污染、谁补偿”的原则,抑制了工业企业对于生产效率的盲目追求,也有效保障了全体社会成员在生态环境治理成本承担方面的公平性。另一方面,政府用好财税政策,对于通过技术改造转而利用可再生资源的工业企业予以财政补贴,对于通过工艺革新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工业企业予以税收优惠,鼓励工业企业节约资源,能够有效保障人类代际之间在资源利用上的公平性。

优化支出性财税政策,健全收入性财税政策,完善财税政策配套措施,为工业生态化转型提供动力与保障

驱动工业生态化转型,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与废料的循环利用,有助于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政府用好财税政策,能够为工业的生态化转型提供一定的动力与保障。

第一,优化支出性财税政策。在驱动我国工业生态化转型过程中,优化支出性财税政策,旨在利用财政投入与税收优惠,引导和激励工业企业实现生态化转型。对此,政府需提高财政投入水平、优化政府绿色采购机制、加大税收优惠力度。一是提高财政投入水平。提高财政投入水平是帮助工业企业进行生态化改造的直接手段。首先,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各地方政府需要提高节能环保方面的财政投入,鼓励工业企业对生产工艺进行绿色改造,降低污染排放量;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方面的财政投入,引导工业企业构建资源重复利用系统,提升资源重复利用率,降低能耗。其次,扩大财政贴息支持范围。各地方政府还需扩大财政贴息支持范围,面向更多生态工业产品实施价格补贴政策,从而降低其价格,加强市场竞争力,鼓励群众购买生态工业产品;面向更多节能环保设备给予财政补贴,鼓励工业企业采购节能环保设备,实现节能减排。

二是优化政府绿色采购机制。政府进行绿色采购是引导工业企业实现生态化转型的有效途径。首先,优化绿色采购清单制度。各地方政府需要不断扩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加大绿色采购力量;明确绿色采购原则,合理制定绿色采购指南与清单,确保采购者清楚了解政府绿色采购需求。其次,优化绿色采购公示制度。各地方政府需及时将采购目录公示在官方网站中,并对其进行动态调整,确保更多符合标准的生态工业产品进入目录;及时将中标信息公示在官方网站中,接受社会监督,提升政府采购工作的透明度。最后,优化协议供货制度。为了减少工业企业对于生态化转型的顾虑,各地方政府可以对生态工业产品实施协议供货制度,确保对相关生态工业产品的长期稳定采购。

三是加大税收优惠力度。对于大多数工业企业而言,税收优惠是推进生态化转型的强大动力。为了鼓励工业企业实现生态化转型,各地方政府可以针对生态工业产品降低增值税税率或实施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同时,对于实现生态化转型的企业,可以实施加速折旧、投资抵免等税收优惠政策。此外,对于工业企业中从事生产技术创新的科研人员,可以减征一定比例的个人所得税,从而激发科研人员革新工业生产技术的热情。

第二,健全收入性财税政策。在驱动我国工业生态化转型过程中,健全收入性财税政策,旨在通过加大“高投入、低产出、高消耗、高污染”工业企业的税收负担,倒逼其实现生态化转型。对此,我国政府还需将健全收入性财税政策的着力点落在资源税、消费税以及企业所得税等方面。首先,就资源税而言,各地方政府需要逐步扩大征收范围,将常见的水流、森林、草原、海洋、滩涂等自然空间资源纳入资源税征收范围,限制工业企业对上述资源的过度开发与利用。同时,根据资源的可再生性、稀缺性以及开采所造成的环境影响等因素,科学设置资源税税率,并针对不同的开采量设置阶梯税率,引导工业企业合理开采利用资源,提升资源利用率,避免资源的浪费。其次,就消费税而言,对于高消耗、高污染、不可回收的工业产品,需要根据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科学制定税率,使得非生态工业产品的销售价格缺乏市场竞争力,从而引导群众降低非生态工业产品的消费量。最后,就企业所得税而言,对于实现生态化转型的工业企业,可以按低档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延长税收优惠政策享受期限;对于进行生态化改造所需购买的设备,可以按照采购支出的一定比例抵扣企业所得税,这一比例主要根据该工业企业在改善生态环境方面的贡献而定。

第三,完善财税政策配套措施。为了充分发挥财税政策的促进效果,不仅要完善财税税收政策,也需要完善与之配套的各种措施。对此,还需完善激励惩罚机制,推行生态工业园区建设。一是完善激励惩罚机制。各地方政府可以引导本地工业企业签订节能减排协议书,要求工业企业承诺在一段时间内完成一定的节能减排目标。如若工业企业按时完成相应的节能减排目标,则地方政府给予其一定的税收优惠或财政奖励。如若工业企业未能完成节能减排目标,则地方政府需要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并取消其目前享受的相关税收优惠及其他扶持政策,对于连续两次未完成目标的工业企业,则需要责令停产治理。二是推行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各地方政府可以根据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设需要,划拨一定的财政收入,设置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基金,用于引进新技术、新设备,为已实现生态化转型的工业企业提供更多支持,并形成产业聚集效应,提升园区内工业企业的竞争。

(作者为山西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讲师)

【参考文献】

①王全良:《财税政策对中国绿色发展的影响研究——基于空间计量模型的实证检验》,《中国软科学》,2017年第9期。

②杨得前、刘仁济:《财政投入对中国产业生态化效率提升的实证研究》,《财经理论与实践》,2017年第1期。

责编/李一丹    美编/杨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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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贾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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