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根据《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精神,同时结合放管服改革,泸州市合江县正在集中清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需要申请人提供其自身未持有、由第三方机构开具、针对特定事项具有证实意义的举证材料。
根据《合江县创建“0证明城市”实施方案》,合江县将坚持法无规定一律取消,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梳理群众和企业办事的证明事项,做到没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最大限度精简各种证明材料,形成证明事项取消清单,实现证明事项零保留。坚持法有规定无需提交,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以群众和企业不用提交证明材料为导向,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通过数据共享、部门间协查、部门自行调查核实、当事人告知承诺等方式,实现办事过程无需提交证明材料。
此举将进一步推进办理事项标准化,有力推动了“最多跑一次”改革,显著提高了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