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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协商机构是人民政协新的综合性定位

“专门协商机构”是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民政协作出的新的综合性定位,鲜明标识了人民政协的民主性质、协商特征和专门属性,综合承载了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职能定位、制度定位和工作定位。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协工作会议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立足新时代新方位,从坚持好人民政协制度、发展好人民政协事业的高度,突出强调要“发挥好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深化了对人民政协性质定位、职能使命和工作重点的认识,为新时代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可以说,“专门协商机构”是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民政协作出的新的综合性定位,鲜明标识了人民政协的民主性质、协商特征和专门属性,综合承载了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职能定位、制度定位和工作定位。

第一,专门协商机构科学概括了人民政协的历史发展和时代特征。人民政协因民主而生、因协商而立、因协商民主而兴,在协商建国的伟大实践中应运而生,从一开始就是一个集统战组织、政党制度和民主形式于一身的政治协商机构。成立初期,由于人民政协还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责,因而还不是专门协商机构。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人民政协职能回归本位,开始向专司政治协商的专门协商机构转变。改革开放后,随着党和国家工作重心转移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上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地位作用日益突出,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不断完善,在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协商议政、建言资政的独特优势日渐彰显。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世界正经历百年未遇之大变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正处于关键时期。越是接近目标,越是形势复杂,越是任务艰巨,越需要发挥好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把各方面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形成海内外中华儿女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强大合力。习近平总书记首次阐明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强调要把发挥好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作为新时代人民政协的新使命,既体现了人民政协的历史传统和发展逻辑,又反映了新时代的鲜明特征和迫切要求,为人民政协事业与时俱进、高质量发展开辟了广阔前景。

第二,专门协商机构精准表达了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和核心要义。专门协商机构深刻揭示了人民政协在协商中实现党的领导、促进广泛团结、推进多党合作、实践人民民主这一贯穿始终的核心要义,综合承载了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的组织、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机构、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三位一体的性质定位。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的组织,坚持一致性与多样性的统一,通过深入的协商议政,求同存异、聚同化异,找到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实现大团结大联合。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进行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专门机构,通过专门的制度安排,组织参加政协的各民主党派开展协商议政、促进团结合作,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的作用,充分彰显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这一新型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人民政协作为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以协商民主的形式和专门协商机构的制度安排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实现。

第三,专门协商机构深刻揭示了政协职能的本质特征和协商民主的精髓真谛。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以实践协商民主为本质特征,以开展民主协商为专责主业,政协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项职能归根到底都是民主协商的表现形式。人民政协作为党领导的专门协商机构,以宪法、政协章程和相关政策为依据,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保障,集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通过专设的组织体系、专门的协商平台和专有的机制程序,组织人民内部各方面开展有序政治参与广泛政治协商,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有效保障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享有广泛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集中体现了人民政协的民主性质、协商特征和专门属性,生动诠释了我们党“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根本工作路线,充分彰显了“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这一人民民主的真谛。

第四,专门协商机构充分体现了人民政协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独特政治功能和组织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政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协商民主是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制度设计”。在我国,国家治理体系是一整套系统的制度设计,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地位作用独特。在这个体系中,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处于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对一切工作实行领导,这是治国理政的本根;人大是权力机关、立法机关,通过法定程序、法治形式使党的主张转变为国家意志、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政府是执行机关、行政机关,通过贯彻党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执行人大制定的法律法规对社会进行行政管理;与党、人大、政府通过行使领导和管理权力进行治理不同,人民政协既不是领导机关,也不是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而是专门协商机构,主要是通过民主协商和有序参与,把发扬民主、科学决策的过程与汇聚共识、凝聚力量的过程有机结合起来,使党的政治主张和路线方针政策成为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政治共识和自觉行动。可见,人民政协在国家治理体系中承担着独特的政治功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组织作用,突出体现多主体协商、互动和共治的现代治理理念和治理现代化的特征。一方面,人民政协与国家政权组织是一个同构的制度安排,是各党派团体和界别群众表达意愿的平台,是上达党政、下连各界的通道,能够从制度上保障协商成果既体现民意、又能及时有效纳入决策链条,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效能。另一方面,人民政协具有其他机构所不具备的广泛代表性、巨大包容性、有序参与性、充分协商性、合作共治性、有效监督性等优势,能够更好整合社会关系、赋能善治良政、实现共建共治共享、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治理目的。可以说,专门协商机构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制度资源和重要着力方向。

第五,专门协商机构突出彰显了人民政协这一中国特色制度安排的鲜明特色和优势。专门协商机构作为协商民主的制度安排,是人民政协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最鲜明的特色和优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政协制度具有很多方面的独特优势”,“实践充分证明,中国式民主在中国行得通、很管用”。之所以行得通、很管用,根本在于这种以协商民主为代表的中国式民主坚持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协商理政的有机统一,以专门的制度安排保证了人民民主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这是我们党实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长期执政的重要制度基础,也是“中国奇迹”“中国之治”的重要制度密码。与西方式民主相比,中国式的协商民主,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吸纳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参加共同协商议政,是具有最广泛代表性的民主,能够广泛持久深入地代表、维护和实现全体人民的利益,有效避免利益集团和金钱政治操控;是合作性的民主,能够最大限度形成政治合力、促进社会和谐,有效避免党派政治对抗和社会长期内耗;是建设性的民主,能够在协商中寻求共同利益、找到最大公约数,有效避免党派倾轧和社会撕裂;是有序性的民主,能够通过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协商,把各种社会力量纳入政治体制,有效避免政局混乱和社会动荡;是真实性的民主,能够将民主参与深深嵌入日常政治生活实践,有效避免人民只在投票时才被唤醒的形式主义民主。可以说,专门协商机构凸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与西方式民主相比“我有你没有、我能你不能”的鲜明特色和独特优势。

第六,专门协商机构鲜明标识了新时代人民政协的职责使命和工作重点。专门协商机构的新定位要求人民政协必须适应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迫切需要,强化使命担当,把加强专门协商机构建设、发挥好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作为主责主业和着力重点,切实把人民政协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要强化职能责任,把专门协商机构职能定位突出出来,把开展协商作为主要工作,把搭建协商平台作为主要工作方式,把双向发力作为工作主旨,积极推动政协协商与各类协商有效衔接,更好发挥专门协商机构在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中的独特作用。要抓住中心环节,紧紧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主轴,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主线,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打牢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努力成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用党的创新理论团结教育引导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的重要平台、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化解矛盾和凝聚共识的重要渠道。要着力提质增效,大力培育协商文化,提高协商能力,紧紧围绕党在新时代的总目标总任务,聚焦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瞄准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重要问题,深入协商集中议政,强化监督助推落实,把凝聚共识融入履职全过程各方面,不断提升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的质量水平,努力使专门协商机构专出特色、专出质量、专出水平。要完善制度机制,健全专门协商机构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完善协商议政的制度程序和参与实践,推动专委会工作专起来、实起来、新起来,界别工作活起来、实起来、强起来,政协系统贯通起来、协同起来、联动起来,发挥好人民政协制度体系的整体效能。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政协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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