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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四中全会打开科学社会主义制度发展新篇章

摘 要: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在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基础上,以深邃的历史穿透力、深刻的理论感染力和深厚的时代感召力,提出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从“总目标”到“总体目标”的提出,是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理论和实践认识的升华。

关键词:国家治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制度自信

中图分类号D60 文献标识码A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和根本要求、显著优势和制度安排等重大问题作出系统阐述,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作出庄重宣示,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学制度体系和国家治理体系的纲领性文献,赋予“中国之治”以新的时代内涵,谱写了科学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的新篇章。

制度:根本保障、优势和特色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在党的文件中最早是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理论联系在一起的。2011年,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的讲话中,把“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看作是我们党经过90年的奋斗、创造和积累形成的,也是党和人民必须倍加珍惜、长期坚持、不断发展的“根本成就”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是一个有机统一体,其中道路是实现途径,理论体系是行动指南,制度是根本保障,三者紧密联系,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党的十八大对这一制度进行概括时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及建立在这些制度基础上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等各项具体制度。”

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的讲话中,根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和理论的新发展,提出“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就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不断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在“四个自信”中,不仅突出了“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而且也强调“我们要坚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是具有鲜明中国特色、明显制度优势、强大自我完善能力的先进制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作为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保障,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各个领域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点和优势。

“总目标”的推进和升华

“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成为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的显著特征。关于“总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就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这项工程极为宏大,必须是全面的系统的改革和改进,是各领域改革和改进的联动和集成,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形成总体效应、取得总体效果。”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勇于实践、重在发展、不断创新,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全面推进和发展党的领导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事等各方面制度,特别是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水平明显提高,为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文化繁荣、民族团结、人民幸福、社会安宁、国家统一提供了制度保障,作出了历史性贡献。

在这一过程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了“总目标”中“两句话”的关系,即“必须完整理解和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这是两句话组成的一个整体,即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前一句话规定了根本方向,我们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后一句话规定了在根本方向指引下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鲜明指向。从“两句话”体现的根本方向和鲜明指向的内在统一性上理解“总目标”,才是完整的、全面的。

党的十九大正式作出“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基本实现现代化,把我国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安排,提出了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到“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步骤。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宏伟目标,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涵,是对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理论上和实践上的重大跃升。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历了一个时段虽然不长、但却极不平凡的过程。在这一时段,党的十八大期间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得以巩固、延续和深化;面对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以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各个方面,也展示出更加向好的新成就、新变革、新气象;在制度完善和国家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同样交出了一份出色的成绩单。

制度体系和治理现代化的中国智慧和显著优势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和国家治理体系是党领导人民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砥砺前行、坚韧不拔地干出来的,是历经艰辛探索而得出的规律性认识。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实践中不断得到丰富、发展和检验的成功经验和思想智慧的凝炼,对党的十九大作出的战略安排一步一个脚印地坚定推进、与时俱行,使我们更为深刻地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同时又赋予马克思主义以新的时代内涵,是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同时又彰显时代意蕴、具有世界意义,深得中国人民拥护的制度和治理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和国家治理体系,不是任何别的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的“翻版”,而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因势而新的理论结晶,特别是对中国制度体系和国家治理体系多方面的显著优势的思想凝练。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对这些显著优势作出全面概括,主要包括: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的科学理论,保持政治稳定,确保国家始终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的显著优势;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发展人民民主,密切联系群众,紧紧依靠人民推动国家发展的显著优势;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的显著优势;坚持全国一盘棋,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优势;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显著优势;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把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显著优势;坚持共同的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全体人民在思想上精神上紧紧团结在一起的显著优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走共同富裕道路的显著优势;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善于自我完善、自我发展,使社会充满生机活力的显著优势;坚持德才兼备、选贤任能,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培养造就更多更优秀人才的显著优势;坚持党指挥枪,确保人民军队绝对忠诚于党和人民,有力保障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显著优势;坚持“一国两制”,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的显著优势;坚持独立自主和对外开放相统一,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断作出贡献的显著优势。

对这些规律性的深刻认识和对这些显著优势的深刻把握,成为我们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基本依据和根本力量,也成为我们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定力和信念,成为我们提出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体目标”的底气和底蕴。

“总体目标”升华的意蕴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在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基础上,以深邃的历史穿透力、深刻的理论感染力和深厚的时代感召力,提出了“到我们党成立一百年时,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到二〇三五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的“总体目标” 。

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到“总体目标”的提出,是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理论和实践认识的升华。

这一“总体目标”,涵盖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各个方面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各个环节,构成一个有机的“总体”。《决定》对国家治理各方面各环节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一是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二是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三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四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五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六是坚持和完善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巩固全体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七是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八是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九是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十是坚持和完善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制度,确保人民军队忠实履行新时代使命任务;十一是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十二是坚持和完善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十三是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这一“总体目标”,在对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改革和发展目标设定中,凸显了实现“总体目标”首要的政治优势就是“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对此《决定》强调,“必须坚持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可见,“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党是领导一切的”,成为“总体目标”中“决定其他一切关系的地位和影响”的“普照的光” 。

这一“总体目标”,站在新时代的高度,对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本方向和鲜明指向作出新的概括,必将在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重要保证的牢固基础。

参考文献

[1]《十七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年。

[2]《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

[3]《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年。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

【本文作者为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

责编:周素丽 / 罗 婷(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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