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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古代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事业(2)

核心提示: 在社会保障的范围上,宋代跳出了传统社会只重荒政救助的局限,将之扩展延伸至整个社会的各个层面。在机构设计及其相关规定上,宋代社会保障体现出多样性与制度化的特点:既有用于救荒的仓储设施,又有用以济贫助弱的福利机构,为了确保这些机构的运行,相关法律规定也层出不穷。

又如,江东转运副使余晦所建的实济院,共有房屋60余间,收养“无告之民”,限额100名,每名月支米6斗、盐菜钱15贯文、柴钱5贯文,按旬给散。另外,经费筹措中官钱所拨数额、放贷后息钱所得等亦记录在内。

这两则例子中,房屋、支付钱米、运行经费等均有精确的数字,为今人对它们的观察与分析提供了较为精确的历史画面。然而,对于福利机构在具体操作中可能达到的成效,历史记载中则明显缺乏计量的偏好。比如,南宋时建康所设的养济院颇有社会效应,时人说:“流徙之民往往多聚于此……皆得安居饱食,不复宛转于市井,捐瘠于道路。”文字所描述的场景,这种模糊的估算与其说是在讲述其功效,莫如说是在响应“养济”的意义。

更有甚者,因为记载的阙如,许多机构只有制度上的文字规定,缺乏操作上的具体面相。或许囿于这一点,许多现代研究者在讲述宋代社会保障时,选择就每项机构设置、制度规定的具体信息作细节上的铺叙。但是,制度规定的细密并不等同于执行时的章法有度,将应然等同于实然的做法难免会受人诘责。通过社会保障这一视野,可以看到宋人在新制度、新方法上的各种尝试。

宋代社会保障中的各种机构与制度一直处于变动之中,很多时候受制于个人仕宦生涯的调迁

社会保障(social security)是一个西方概念,这一概念及其背后所代表的内在逻辑是基于西方社会的事实而确立的。尽管研究者曾注意到,宋代社会保障中“损有余以补不足”的理念,与现代社会保障所秉持的“国家与社会通过国民收入的分配与再分配,对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予以保障”的思想有相同之处,但研究者同时也指出“宋代有社会保障之实,而无社会保障之属性”,这一提法在一定程度上彰显了传统时代的社会保障与现代社会所存在的差异。

就“社会保障”这一概念而言,当它用来观照宋代社会时,无疑给出了一种线索与解释框架,吸引着人们将注意力聚焦于制度、诏敕、事件、习俗等对象上,并将这些零散的信息解构成一个可供观察的“宋代社会保障”的视角。当然,这种做法也使原本差异鲜明的事物呈现出单调的同构性,并至少产生两个理解上的误区。

其一,当研究者通过历史文献的记载勾勒出宋代社会保障的基本内容、架构,并赋予其作用与意义时,这个解构在有意或无意间忽略了“时间”这一事实。很明显,作为宋代社会保障主体内容的仓储设施、福利机构以及相关的诏敕并非是在全国同期并行的。事实上,虽然一些重要的仓种与福利机构的历史可以追溯至前代,但在宋代真正施行并推广至全国的,持续时间不长,而且多数是在王朝的最后数十年。例如,安济坊、居养院分别于崇宁元年(1102)、崇宁五年(1106),由朝廷诏令诸郡设置,并推广到各县;崇宁三年(1104),负责“贫不能葬”的义冢更名为漏泽园,以制度化的方式推广到全国;崇宁以前,施药局仅在京师一所,崇宁二年(1103)才增为5所,并增设2所和剂局。这些措置推行时,距离北宋亡国不过二十几年,更遑论期间的废驰无定。又如,慈幼局在全国的推广是在南宋晚期,宋理宗时“令天下诸州建慈幼局”,但数十年后南宋便覆灭。离开了“时间”的具体指向,以“宋代社会保障”这一议题来解构文献资料,如此叠加的做法,很容易得出体系化、全覆盖的社会保障的整体图景。

其二,历史视野中的宋代社会保障,规制详备、体例翔实,但事实上,抛开这种静态的描绘,宋代社会保障中的各种机构与制度一直处于变动之中,尤其需要注意的是,机构与制度的废设,并非源于实践检验而遭致淘汰或兴盛,很多时候,完全受制于个人仕宦生涯的调迁。其中,最有名的例子便是北宋后期蔡京为相时所推行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居养院、安济坊、漏泽园在内的福利机构,因蔡京罢相而驰废,并被人批评说“诸县奉行太过……不无苛扰”,“官司奉法太过,致州县受弊”,“日用既广,縻费无艺”;而当蔡京复相后,各项制度不仅得以恢复,而且救助标准急剧上扬:居养人“每日添给肉食钱,并见增给酱菜”,“冬月给绵绢衣被,夏单绢衫袴装着”,“冬为火室给炭,夏为凉棚,什器饰以金漆,茵被悉用氊帛,妇人、小儿置女使及乳母”。如此高规格的待遇显然失去了救助的本义。制度与机构因人而设、因人而废的现象,一方面为宋代社会保障的内容之所以如此丰富提供了一定解释,另一方面,也在相当程度上说明了宋代社会保障的结构既不稳定亦不严密。

借用社会保障的概念描述历史现象,将“宋之为治,一本于仁厚,凡赈贫恤患之意,视前代尤为切至”的诉求,具体落实在对新制度、新方法的创新与尝试上,但若想据此来诊断宋代社会,则这些新制度与新方法的实际出场情况以及产生的效果,才是需要考量的因素。

(作者为浙江大学历史系教授、博导)

【参考文献】

①[宋]吴潜修,梅应发、刘锡纂:《开庆四明续志》,《宋元方志丛刊》,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

②[宋]马光祖修、周应合纂:《景定建康志》,《宋元方志丛刊》,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

③[清]徐松:《宋会要辑稿》,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

④张文:《宋朝社会救济研究》,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

责编/赵橙涔 美编/杨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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