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开辟“中国之治”新境界,对我国的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进行了系统性总结,对进一步提升“中国之治”的效能奠定了制度保障。“中国之治”,是对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治理国家的治理体系、治理方式、治理状态和价值取向的综合概括,是制度、道路、理念的统一,是现状、过程、目标的统一,蕴含着丰富的意蕴。
-----------------------------------------------------------------
“中国之治”依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经国序民,正其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开创“中国之治”的根本保证。“中国之治”就是不断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的过程与结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而建立起来的。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开创了我国社会主义的国家制度,逐步确立并巩固了我国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等一系列基本制度。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对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认识越来越深刻,进行了一系列制度建设、改革和创新,社会主义制度日益健全和完善。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更加重视国家制度建设、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以及治理理念等方面进行系统总结与安排,成为进一步开创“中国之治”的坚实根基。
“中国之治”取法中国古代“大同”思想。“大道之行,天下为公。”“中国之治”植根于中国大地,具有深厚的中华文化根基。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既是“中国之治”所追求的天下大治之境,也是中国先人所追求的“大同”社会理想:“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在这个大同社会里,人人为公,人民安居乐业,百姓和睦相处。康有为所作的《礼运注》认为,“必天下为公而后可至于太平大同”,亦即“天下为公”是达到“太平大同”的前提条件。新中国的成立,结束了中华民族长达一百余年内忧外患、战乱频仍的境况,实现了中国的治乱更替,开启了再造盛世中华之历程。“大同”思想,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开辟“中国之治”的重要思想来源和价值追求。
“中国之治”坚持德法并举。“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在治理方式上,“中国之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法治和德治在国家治理中犹如鸟之双翼、车之双轮,一手抓法治规范、一手抓德治教化,共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就开始带领人民制定和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开启中国的法治之路;同时,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深刻总结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确定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进入新世纪,我们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强调法治和德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这既是我们党对历史经验的总结,也是对治国理政规律的深刻把握。进入新时代,我们党进一步提出,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一方面要发挥好法律的规范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法治的力量引导人们向上向善;同时充分发挥好道德的教化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
“中国之治”始终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旨归。“制国有常,利民为本。”国家治理的最终目的都要落到人民生活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始终是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终极目的,这也是“中国之治”的旨归。我们党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党的奋斗目标。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始终把改善人民生活、增进人民福祉作为治国理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党的十八大以来,又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当然,随着美好生活需要的不断提升和日益广泛,人民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也日益增长,需要一个不断满足的过程。这个过程就是“中国之治”得到不断提升和迈步现代化的过程。
概言之,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开辟的“中国之治”,依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取法中国古代“大同”思想,坚持德法并举,始终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旨归,不断开创国家治理的新境界。
(作者分别系中央党校科社部教授、中原工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