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优势作了系统总结,对进一步完善国家制度和提高国家治理能力进行了重大部署,标志着我国国家制度建设和国家治理体系建设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也标志着坚持和完善国家制度、提升国家治理能力进入了一个继往开来的新时代。
关键词:国家制度 国家治理体系 党的领导
【中图分类号】D03 【文献标识码】A
中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坚实基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建立在深厚的理论基础、历史基础和现实基础上的,这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显著优势的根基所在。
就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的性质而言,马克思主义是其坚实的理论基石。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将马克思主义作为行动指南和根本指导思想。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特殊国情出发,中国共产党创造性地提出:中国革命必须分“两步走”,第一步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第二步是社会主义革命,其中,新民主主义革命为社会主义革命创造条件、奠定基础。新中国成立之后,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改革开放进程中形成和确立起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又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性质。
就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的发展进程而言,中华民族源远流长的发展史,特别是中国共产党近百年的奋斗所取得的成就是其坚实的历史基石。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团结带领人民,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赢得了中国革命胜利,并深刻总结国内外正反两方面经验,不断探索实践,不断改革创新,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形成和发展党的领导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事等各方面制度,加强和完善国家治理,取得历史性成就。这些历史性的成就既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取得成功的充分证明,又为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和提升治理能力奠定了历史基础。
就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的实践依据而言,我们党治国理政取得的辉煌成就是其实践基石。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领导人民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为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文化繁荣、民族团结、人民幸福、社会安宁、国家统一提供了有力保障。
正是因为建立在理论、历史和实践这三块基石之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才能深得人民拥护、葆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才能够持续推动拥有近14亿人口的大国进步和发展、确保拥有五千多年文明的中华民族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而实现伟大复兴。
中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优势
中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多方面的显著优势,具体可以从以下四个维度加以理解。
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能够充分实现其设定目标,并与人类文明发展方向相一致。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的科学理论,保持政治稳定,确保国家始终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发展人民民主,密切联系群众,紧紧依靠人民推动国家发展;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人民的权利在国家治理过程中得到了充分的保障,因此,这样的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也得到了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护与自觉实施,实现了与人类文明发展大道的统一。
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能够促进经济社会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我国始终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把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走共同富裕道路;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善于自我完善、自我发展,使社会始终充满生机活力;坚持德才兼备、选贤任能,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培养造就更多更优秀人才。实践证明,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能够促进我国生产力的发展和综合国力的提高,能够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需要的同时,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能够维护国家独立、民族统一,实现国泰民安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始终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坚持共同的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全体人民在思想上精神上紧紧团结在一起;坚持党指挥枪,确保人民军队绝对忠诚于党和人民,有力保障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坚持“一国两制”,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促进祖国和平统一。
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对内具有强大的动员力、凝聚力,对外能够积极承担国际责任和义务,为促进人类和平发展贡献力量和智慧。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始终坚持全国一盘棋,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集中力量办大事;坚持独立自主和对外开放相统一,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断作出贡献。
不断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国体和政体的有机统一构成了国家制度的核心内容。其中,国体决定了国家的性质,政体决定了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国家治理体系是治理的制度性、系统性安排,国家治理能力是制度的落实能力和执行能力。国家制度是基础,管根本、管全局、管长远、管方向;国家治理则保障把制度落到实处。我国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具有多方面的显著优势,但是制度优势并不能简单地等同于治理效能,要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的效能,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还需要因时因势,依据国家现代化建设的实际情况具体施策。必须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具体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坚持党的领导,不断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我国的国家治理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国家治理,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因此,必须坚持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二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我国的国家性质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当家作主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之一。因此,必须通过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确保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使人民民主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三要坚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依法治国是现代制度文明的根本标志,也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石。因此,必须不断完善立法、司法、监督各方面的法律制度,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敬畏法律、遵守法律、依法用权,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四要坚持全面深化改革,不断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实现这个总目标的过程也只有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来完成。改革的过程就是破除旧制度、旧体制的弊端,完善和建立新制度、新体制的过程,而新的制度和体制在经历一个发展时期后,也会出现不适应现代化进程的弊端,同样需要改革。改革永远在路上,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国家治理现代化效能的释放和充分发挥,只有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才能实现。
中国的现代化进程正快速推进。2035年我国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要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我国经济社会的现代化程度不断提高,国家治理能力也必须不断提高。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三步走”总体目标,这是对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的战略性、全局性、长远性的安排,可谓高瞻远瞩。
【本文作者为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教授】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新华网,2019年11月5日。
责编:李 懿 / 臧雪文(见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