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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管服”改革: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之举

摘 要: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重要决策部署,指出要“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重点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着力改善营商环境,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使各项改革协调推进,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增进人民福祉提供动力和保障,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关键词:“放管服”改革 营商环境 国家治理现代化

中图分类号D62 文献标识码A

“放管服”改革是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的制度安排

营商环境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发展的制度安排,也是推进经济社会各领域改革、提升国家治理水平的综合性体现。实践证明,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升竞争力。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要“改善营商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而“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创业兴业提供了便利条件和制度保障,对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经济内生动力、提升竞争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多次作出重大部署。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区块链技术发展现状和趋势进行第十八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打造便捷高效、公平竞争、稳定透明的营商环境”。近年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行动在各地持续展开,推出了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在破除体制机制弊端上实现了重大突破,营商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极大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对扩大就业、经济运行实现稳中向好起到重要支撑作用。世界银行发布的营商环境评估报告显示,中国营商环境在全球190个经济体中的排名,由2013年的96位上升到2017年的78位,2018年大幅提高到46位,2019年跃升到31位,成为全球营商环境改善幅度最大的十大经济体之一,部分指标进入国际先进行列。

尽管我国营商环境已有显著改善,但与时代发展要求相比,与市场主体的期待相比,与国际横向相比,在很多方面仍存在差距与短板,有些改革措施还没有落地生根,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依然存在,企业公众投资兴业还面临许多堵点、痛点、难点。从外部环境看,国际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我国想要吸引外资、留住内资,很大程度上要靠营商环境取胜。因此,为了适应时代变化、顺应人民期盼、满足经济发展需求,就要继续深化改革开放,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创新体制机制,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2019年6月,在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强调,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对此,需要做到以下三点:简政放权要放出活力,加强监管要管出公平,优化服务要服出便利。同时,国务院颁布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更是对优化营商环境作出制度性安排;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具体实际积极推出了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随着这些举措落地生根,将从制度机制上为改善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放管服”改革是重塑政府与市场关系、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关键举措

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将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既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又与我国现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发挥我国基本经济制度优势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上升为我国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强调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理论和实践均表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关键性举措,其基本内涵是大幅减少政府的审批事项,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政务服务能力,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并以此来重塑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加完善,既充分发挥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决定性作用,也发挥好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的作用,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体制保障,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必须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发展的质量、效率和动力三大变革,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这就迫切要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坚决破除制约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体制机制弊端。近年来,“放管服”改革在各个层面持续深入推进,大力减少政府审批事项和直接干预,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变革商事制度,不断放宽市场准入,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等新型监管模式,创新服务方式,优化办事流程。实践表明,近年来的“放管服”改革破除了许多束缚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打通了一大批堵点痛点,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的活力,充分释放了全社会创业创新潜能,对于推动就业投资、经济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起到了重要支撑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什么强调“加快”?从实践上看,经过40多年的改革,我国已基本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是还不够完善,仍存在着不同层面不同程度的体制机制问题,如市场发育不足,市场体系不健全,一些领域竞争不公平不充分,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还不到位,等等,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在于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依法促进各类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和保障。

“放管服”改革是转变政府职能、构建现代政府治理体系的必由之路

政府治理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必然要求政府治理走向现代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同时,也提出了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强市场活动监管、加强各类公共服务提供等职责。党的十九大报告在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部署中提出,要“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从全面深化改革布局来看,“放管服”改革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内容,是刀刃向内的政府自身革命,也是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规律的内在要求,在优化政府治理体系、提高治理效能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这些部署表明,“放管服”改革是转变政府职能、创新行政方式、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由之路。

改革开放以来,为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等方面的要求,党和国家不断推进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行权力下放、简政放权等改革,推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社分开、政事分开,加强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能,逐步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政府职能转变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政府职能。党的十八大以来,根据新时代发展要求,党和国家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将大量不该由政府管的事交给市场和社会,不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政府服务,集中力量做好政府“该做的事”,并在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不断调整优化政府机构职能,着力转职能转方式,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实践表明,“放管服”改革是一场从理念到体制的深刻变革,从根本上改变了以审批发证为特征的传统行政管理体制,扭转了“重审批、轻监管、弱服务”的问题,在破解长期存在的政府职能缺位、越位、错位难题上探索出一条新路,使政府治理体系更加优化,运行更加顺畅,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一切行政机关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创新行政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转变政府职能,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成为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目前政府职能转变还没有完全到位,有些该放的权还没有下放或下放到位,如行政审批、微观干预仍然相对过多;有些该管的事还没有管好或管到位,如一些领域市场监管薄弱,公共服务仍存在短板,行政效率不高等。解决这些问题,关键的一点就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把该放的放到位,该管的要管好,该服务的服务到位,协同推进各项体制机制改革,提高政府治理效能。只有这样,才能按照党和国家的决策部署,履行好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管理社会事务、服务人民群众的重大职责。

【本文作者为中国行政管理学会研究员】

参考文献

[1]《李克强在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中国政府网,2018年7月12日。

[2]《九、以新发展理念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人民日报》,2019年8月2日。

责编:贺胜兰 / 臧雪文(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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