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以来,河北省教育厅围绕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和食品安全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整治措施,推动校园食品安全。
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河北省教育厅联合省市场监管局,在全省学校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督导组分赴各市督导检查学校食堂及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对发现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存在较大隐患的,责令立即整改。同时要求各地积极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作。截止到目前,主城区幼儿园、中小学校食堂、供餐企业“明厨亮灶+互联网”覆盖率100%的任务目标已基本完成。
在2019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上,省教育厅要求各地扎实落实学校安全一岗双责制度,重点要求寄宿制学校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推动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岗、到人。9月28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北省学校安全条例》,并将于今年12月1日起实施。《条例》涵盖了学校食堂及食品安全在内的管理工作要求,明确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职责。提出在全省中小学和幼儿园大力推行校方责任险,将食品安全纳入校方责任险承保、理赔范畴,保障师生权益,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在宣传教育层面,河北省通过课堂教学的形式向学生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唐山市教育局联合有关部门,在乡镇以上中小学校全部悬挂食品安全宣传标语;邯郸市各县区普遍聘请食品专家进校园进行专题讲座;秦皇岛市组织中小学校统一观看食品安全宣传片。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组织全省学校利用互联网、广播、宣传栏、微信等载体,广泛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下一步,河北省将继续把学校食堂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学校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多措并举,维护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河北省教育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