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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型政府建设要从行政端落实良法善治

核心提示: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优化民生服务改革的重要举措。行政执法作为政府工作的主体,必须要实施良法善治,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的行政服务。现阶段,服务型政府建设要找准行政法治建设的着力点,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从而促进行政执法规范有序。

【摘要】建设服务型政府是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优化民生服务改革的重要举措。行政执法作为政府工作的主体,必须要实施良法善治,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的行政服务。现阶段,服务型政府建设要找准行政法治建设的着力点,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从而促进行政执法规范有序。

【关键词】服务型政府 行政执法 法治建设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政府以对人民负责为基本原则。为此,应将政府置于服务者的角色,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打造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型政府。行政执法是政府职能发挥的重要手段,服务型政府构建必须要落实行政执法规范化,彰显执法公正。强化依法行政,有助于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打造更具亲和力的服务型政府。

服务型政府与行政执法规范化逐步融为一体

打造规范化的行政执法方式,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要条件。宪法、行政法等配套法律法规是我国行政机关执法权的法律来源,这就意味着行政管理行为必须要守住法律底线,既不能为了部分群体的利益损害其他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也不能为特殊群体免除其本应该承担的行政义务。服务型政府需要通过完善执法体系、提升政府行政效率,更好地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由此可见,一方面,行政执法规范化能够确保行政执法程序以及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全面彰显服务型政府的执政宗旨;另一方面,行政执法规范化也是依法治国理念在政府职能发挥中的具体体现,能够有效约束政府行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服务型政府建设是行政执法规范化的终极目标。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新时代,我们必须要不断优化政府职能,确保每个公民都能共享时代发展的红利,提升人民群众对政府服务的满意度。

现行行政执法方式存在的主要问题

行政执法体制不健全。在体制惯性、经济基础等因素的影响下,我国现行行政执法体制有待完善。一是行政执法衔接不够顺畅,行政权责划分不够明确。近年来,我国行政立法步伐加快,对行政执法体制进行了系统改革,然而,行政权责不明、交叉执法等现象依然存在。二是跨部门行政执法联动难以实现。服务型政府建设要求各行政机关实施行政执法协同机制,从而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效率。三是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不完善。目前,我国尚未建立大范围的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平台,信息共享主要集中在地方性的小平台,不同平台之间往往不能相互兼容,这就导致一些行政机关被置于“信息孤岛”中,影响了行政执法效能的提升,不利于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

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化程度不高。执法程序的规范性是决定执法过程规范与否的关键因素,也决定着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成功与否。因此,必须要坚持提升执法程序的规范化水平,把人民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目前,我国行政执法程序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化建设未得到足够重视。长期以来,我国行政执法形成了只注重执法结果的思维,一些行政机关甚至认为只要行政执法的结果合法合规就不必过分计较执法程序的合理性,对行政执法程序违规治理力度不够。二是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实体公正弱化了执法程序规范性。在实际执法过程中,执法者必须要优先确保执法实体的规范性,这就导致执法记录等配套程序的完整性存在一定程度的缺失,很难为公众提供标准的行政服务。三是行政执法程序没有向“后执法”阶段延伸。例如,多数行政机关的执法程序没有建立执法回访制度,公民缺乏必要的执法反馈渠道,服务型政府建设方向把握不精准。

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行政执法工作具有一定的专业性,且直接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总体上看,大多数行政机关的执法人员构成相对较为复杂,不仅有社会聘用型人员,还有部分临时雇用人员,这部分执法者虽然只具备辅助执法权,但实际上往往承担着主要执法职能。由于他们文化水平较低、执法经验欠缺,其执法过程难以做到规范性与合法性,甚至还会滋生暴力执法等现象。

服务型政府建设要把行政法治落实到位

严格落实行政职责,健全行政执法体制。一是要完善行政执法立法工作,巩固行政法治基础。行政执法体制建设的首要任务在于补足行政执法配套法律法规短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以区域行政执法需求为准则,坚持服务社会的核心理念,就行政执法的目的、程序等问题制定配套法律法规,确保行政执法权的匹配性。二是要明确不同行政机关的具体责任,确保行政职能的有效发挥。各级地方政府应对区域内的行政执法重点难点进行系统梳理,出台相关政策,对行政执法责任进行划分,并严格落实到人,全面清除行政执法漏洞。三是地方政府应统筹区域行政执法客观需求,创新工作协调机制,提升跨部门联动执法效率。具体而言,地方政府应发挥头部作用,提升辖区内行政机关执法的规范性,并制定行政联动执法实施细则,确保各个部门的合作能够协调有序。四是要建立行政执法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应推动不同行政机关之间的资源共享,提升行政执法配合度,建立联动机制,打造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

践行行政法治理念,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目前必须要找准行政法治建设的着力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一要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树立依法行政观念,确保行政执法过程、程序与结果的公平公正;二要依法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行政服务的需求,将行政执法的实体公正与程序规范融合在一起,确保行政执法信息的公开性与透明性;三要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有关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指导文件,确保行政法治理念严格落实到位,消除执法盲区。

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升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性。行政执法队伍不仅是政府形象的直接体现,还关系到依法行政能否落实到位。建设服务型政府、加强行政法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在于打造一支强有力的行政执法队伍。一方面,要从源头入手,规范行政执法队伍。行政执法人员招聘要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原则,吸纳具有一定法律素养的专业型人才,与此同时,还需要结合具体行政职能加强对社会性临时聘用人员的入职考核,确保所招收的人员具备行政执法者的基本素养。另一方面要立足依法行政与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良好愿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行政机关要从执法监督、群众评价等维度入手解决行政执法队伍职业发展动力不足等问题,激发行政执法人员的学习热情,确保行政执法队伍稳定。此外,还可通过以老带新等方式加强对新入职人员的执法实践培训,尽快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性。

建设服务型政府作为一种全新的政府治理范式是我国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只有从行政端落实良法善治,才能进一步推进治理方式转型升级,为建设服务型政府提供有力支撑。未来服务型政府建设必须要始终坚持行政法治理念,提升政令上通下达效率,改善行政执法生态,把“为人民服务”理念落实到行政工作的各个环节。

(作者为贵州师范大学廉政文化理论研究中心副教授)

【注:本文系贵州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项目“监察使与地方政治研究”(项目编号:2018jd040)的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①《开启法治中国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纪实》,新华社,2019年10月21日。

②谢新水:《对“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行动特征的考察——以行动主义为视角》,《学习论坛》,2018年第10期。

③周海源:《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深化改革的方法论指引》,《政治与法律》,2019年第6期。

责编/银冰瑶 美编/王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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