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党和政府,真的!没想到这么快,救助的资金就到了。”三苏镇三苏村9组村民蒋某说话间热泪盈眶。原来,蒋某家中发生火灾,房屋损毁、财物损失严重。三苏镇民政办唐主任了解情况后,为了尽快帮助他恢复重建,及时启用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给予救助。次日下午,3000元临时救助资金直接打到蒋眸社保卡上。
眉山市东坡区聚焦临时救助,用好用活救助政策,寻求为民助民最大值。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区财政局每年初根据各乡镇(街道)人口数量,按照不低于人均1元的标准预拨到各乡镇(街道),作为临时救助备用金,确保临时救助资金充足。启动紧急程序的临时救助,直接由乡镇(街道)发放临时救助备用金,不再进行民主评议和入户核查,确保救助及时,事后由乡镇(街道)负责收集相关材料完善手续后录入信息系统,上报区民政局备案。临时救助备用金直接由乡镇(街道)财政所直接打到申请对象的社保卡上,确保发放高效。实施分类救助。根据所遭遇的困难情形,将临时救助对象分为急难型救助对象和支出型救助对象。急难型对象救助标准由各乡镇(街道)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对于因火灾、交通事故等突发性意外事件造成人员死亡的每人一次性给予5000元的救助。支出型对象救助标准,根据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临时救助人数、困难持续时间等综合因素确定,但全年累计救助不超过5000元。救助审批权限下放。申请对象申请临时救助资金在城乡低保标准3倍以下的由乡镇(街道)直接审批。对急难型救助,由乡镇(街道)可先行救助,之后再收集材料补办手续。强化政策衔接。强化临时救助制度与其它社会救助制度和相关政策有效衔接。根据救助对象实际情况,综合运用发放临时救助金和实物、提供转介服务等多种救助方式,发挥临时救助应急、过渡、衔接、补充的制度作用,不断提升临时救助综合效益。对给予临时救助金、实物救助后,仍不能解决救助对象困难的,可分情况提供转介服务。积极探索引导、社会力量筹资、慈善组织运作的政社联动模式,搭建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临时救助的平台,形成与政府救助的有效衔接、持续救助。
民有所呼,政必所应。眉山市东坡区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探索,用好用活救助政策,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