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改革目标,并部署了一系列改革政府治理体系的具体举措。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既需要放眼未来、谋于大局,也需要着眼细节、立足当下,从而在实践中逐步实现改革目标。
在把握大局中理解。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需要从中国改革和发展的总体布局和改革关键点出发,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局中进行把握。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重大命题,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系统性战略安排,国家治理现代化稳步推进。服务型政府是现代国家治理的一个重要标志,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既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一项基本要求,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推动力。在大局中把握服务型政府建设,既需要充分认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层次性与阶段性,稳扎稳打,也需要充分利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主体资源、先进技术和有利时机,一鼓作气。
在转变职能中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是政府改革发展的重要目标,必须在职能、机构、体制等的良好互动中逐步推进。其中,转变政府职能是基础性、关键性的改革内容。经过多年的探索努力,政府职能转变已取得长足进展,但依然存在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与人民群众普遍要求的地方政府职责错位与权责失衡等问题。因此,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必须持之以恒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既要在提升经济服务水平上下功夫,也要着力提升社会服务水平,利企与便民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同时,要注重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与机构改革的双向互动,推动行政改革从机制调整到体制改革的良性演进。
在创新方式中提升。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治理体系的改革要求。而治理体系只有具化为治理能力,并通过实践转化为行政效能,才能真正建成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其中,创新行政方式,是关键环节。为此,要充分发挥信息行政的优势,既要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拉近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距离,也要高效利用“互联网+”,优化企业、群众办事的体验。
【本文作者分别为西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教授,中共重庆市委党校党的建设教研部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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