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服”改革是激发经济新动能、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和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放管服”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有持续深化的空间和亟需解决的问题。基层是“放管服”改革的关键一环,“放管服”改革的具体政策措施只有在基层得到有效落实,才能更好、更充分地让市场、人民感受到改革红利。
强力推进简政放权,持续激发市场活力。一是进一步深化基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进一步取消下放投资审批权限,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二是着力规范基层审批流程,压缩前置审批环节并公开时限,推行并联审批和网上审批,着力解决多头管理、繁文缛节等问题。鼓励地方电子政务系统公开化、电子化,方便群众办事。三是在基层进一步减证和推进“证照分离”,对那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必要的后置办证事项,一律取消。四是全面推行基层清单管理制度。由于标准和规范不统一,各地清单长短、内容差别很大,要继续进行规范和完善。进一步压缩地方负面清单事项,为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创造条件。五是进一步减税降费。继续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切实加强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监管,多措并举降低企业成本。六是进一步清理规范基层中介服务。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明确项目名称、设置依据、服务时限,明确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
着力加强基层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一是推进基层跨部门、跨行业的综合监管和执法体系,形成“大监管”合力。加快完善市场主体信用公示系统,加快信用监管进度。二是切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及时公开检查执法结果,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建立完善跨地域、跨部门、跨行业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四是更加注重基层监管能力提升,在人、财、物等方面向基层倾斜、优先保障。加强对基层监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支持。五是尽快出台“市场监管体系信息互联互通建设实施办法”,建立市场监管信息的统一信息平台。六是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和第三方参与监管。
大力提升基层政府服务,为各类市场主体和群众提供便利。一是针对烦扰基层群众的各种“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问题,摸清情况,加强信息共享,能够取消的取消,能够互认的互认。二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基层政府部门在协同联动、流程再造、系统整合等方面的改革,最大限度地运用网络渠道方便群众办事。三是在基层提供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通过合作、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扩大社会保障受益面。
【本文作者为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应急管理教研部主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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