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涉及到教育的各个方面,核心在于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教育政策。为此,需要优化教育政策:把办学的权利还给学校、把教育的权利还给教师、把学习的权利还给学生。特别要以《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及其实施方案为主线,优化教育政策要素、教育政策过程和教育政策工具。
就教育政策要素而言,包括主体与客体两方面。从主体角度来看,以前的教育政策主要是行政部门的事,后来逐渐增加了专家咨询与参与,但仍然存在教育政策受益主体、关联主体缺失的情况。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需要进一步扩大专家参与、教师参与、家长与学生参与,甚至是社会参与的规模。从客体角度来看,提高教育质量、实现教育公平以及针对具体教育工作的各项教育改革,不仅需要听取专家意见,比如,让科学引导教育、让教育引导社会、让学校引导家庭,更要尊重民意、应对舆情、把控舆论,寻求教育大智慧,让社会舆论成为教育健康发展的精神动力。
就教育政策过程而言,在教育政策决策、执行和评估等各个环节中,均要围绕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的要求进行优化。优化教育政策决策,从而让政策文本既体现党的要求,也满足人民的需要;优化教育政策执行,不仅要通过宣传推动教育政策执行,而且在执行过程中,广泛搜集民意、民智,把教育政策执行的单向过程转变为多边互动的过程,不仅提高政策执行效率,而且在执行过程中,提高人民对教育的满意度,增进对党的教育政策的理解和认同;优化教育政策评估,深化“放管服”、“管办评”改革,切实让教育政策评估成为推进教育工作的有效环节。
就教育政策工具而言,加强党的领导,就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保证教育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服务,实现国家利益,以此为依据选择教育政策工具;同时,国家利益与人民利益紧密相连、息息相关,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就要不断丰富教育政策工具,使其最大可能为实现国家利益服务。在行政主导的政策工具之上,还需要解放生产力,创造更多的激励工具,使教育事业更加充满活力。
【本文作者为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
责编:臧雪文(见习) / 蔡圣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