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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世价值”与双重标准:一个西方文化的悖论

核心提示: “普世价值”如今通常被认为是一个现代的、世俗的概念,事实上其具有浓重的宗教色彩。“普世”和“普世主义”深深植根于西方的基督教传统之中,其最初的使用者和推动者都是基督教会。新教改革之后,启蒙思想家以另一种截然不同的方式传承着“普世主义”并使其世俗化。西方所谓“普世价值”并不是普遍适用的,而经常在实践中变成事实上的双重标准。“普世价值”中所蕴含的内在矛盾,正是西方国家所持有的双重标准的根源。

【摘要】“普世价值”如今通常被认为是一个现代的、世俗的概念,事实上其具有浓重的宗教色彩。“普世”和“普世主义”深深植根于西方的基督教传统之中,其最初的使用者和推动者都是基督教会。新教改革之后,启蒙思想家以另一种截然不同的方式传承着“普世主义”并使其世俗化。西方所谓“普世价值”并不是普遍适用的,而经常在实践中变成事实上的双重标准。“普世价值”中所蕴含的内在矛盾,正是西方国家所持有的双重标准的根源。

【关键词】西方中心论 普世价值 双重标准 文明的冲突 【中图分类号】D51 【文献标识码】A

无论是“普世价值”还是双重标准,对于中国的读者来说都是熟悉的概念,而且往往同西方国家联系在一起。根据是否遵从或实践“普世价值”这个标准,整个世界被分成了两个对立的阵营,一方是“好的”或“善的”,经常占据着所谓道德制高点;另一方是“坏的”或“恶的”,不仅经常遭受“道德审判”,而且往往还要面临被武力干预的命运。这两个阵营的归属也十分明确,前者以西方发达国家为主,后者多是非西方国家。如果细心观察国际大事就会发现,“普世价值”并不是普遍适用的,而经常在实践中变成事实上的双重标准。无论是为了维持内部秩序还是为了维护海外利益,西方国家都不惮于使用暴力手段,并以维护“普世价值”来证明其行为的合法性,例如,欧美的国际关系学者就曾热烈地讨论“保护的责任”(responsibility to protect),以民主、人权等“普世价值”来论证西方国家在其疆界之外进行武力干预的正当性。同样的事情如果是非西方国家所为,那么就会遭致侵害“普世价值”的批判,这些批判不限于媒体,而是在公众、学界和政界存在着普遍的共识。因此,致力于探讨“世界体系”的左翼学者伊曼纽尔·沃勒斯坦将这一现象称为“欧洲的普世主义”。

这些现象不由得使人联想起西方历史上出现的宗教狂热分子、对“理性”与“进步”顶礼膜拜的启蒙思想家以及各种典型或非典型的“西方中心论”。一位美国总统就曾经将美国的海外军事行动称为新时代的“十字军东征”。现今的读者通常认为“普世价值”是一个现代的、世俗的概念,而忽视了它身上浓重的宗教色彩。“普世”和“普世主义”深深植根于西方的基督教传统之中,其最初的使用者和推动者都是基督教会。自启蒙运动以降的世俗化过程中,“普世主义”被赋予了新的内涵,但是,它无法脱离基督教文明的背景,并继续承担着西方文化认同根基的功能。本文试图通过梳理观念上的“普世价值”历史,分析其为何在实践中演变为双重标准,以期能够更深入地理解西方国家的行为及其背后的逻辑。

“普世主义”的宗教源头

如何界定“自己”与“他人”是催生“普世主义”的核心问题,这是理解“普世价值”的关键。“普世观念”发轫于基督教扩张时期。基督教本来是犹太人的宗教,基督耶稣也被称为“以色列的救主”。在基督教传播的初期,种族的界限成为它向外传播和扩张的一个重要障碍。根据《马太福音》所述,耶稣基督由上帝所遣,来以色列拯救迷失的羔羊。一些居住在犹太地区(Judaea,现以色列南部地区)的非犹太人希望皈依基督,是否接受非犹太人受洗在犹太人中间引起了极大争论。与此同时,一些出生在塞浦路斯和昔兰尼(今利比亚境内)的犹太人用希腊语在安提克传教,取得了很大成功,他们把耶稣基督称为“主,耶稣”而非“以色列的救主”,从而为非犹太人的皈依打开方便之门。正是由于这些“去犹太化”的努力,基督教得以在地域广阔、民族众多的罗马帝国内部广泛传播开来。

“普世”和“普世主义”的概念就是出现在这样一个历史场景中,为基督教的扩张创造了条件。它们帮助基督教跨越了种族的障碍,具有积极的历史意义。但是同时,它们也设定了信仰的门槛。根据《加拉太书》,“你们受洗归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并不分犹太人、希腊人、自主的、为奴的,或男或女,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保罗虽然认为上帝的选民不必然是犹太人,但是接受并追随基督的教义却是不可或缺的条件。在“普世性”背后隐藏着的先决条件是对基督教教义和规则的无条件接受。

那么,接下来的问题是,应该由谁来阐释基督教的教义?由谁来根据上帝的律法确定人世的规则?又应该如何处置那些没有遵从这些教义和规则的人?随着基督教在罗马帝国内部逐渐生根发芽,“普世”和“普世主义”这个原本服务于基督教扩张的概念,转而成为教会巩固和维持其地位的思想工具。基督教会使用“普世”的概念:一是对抗以君主为代表的世俗权威,维护其在基督教世界的核心地位;二是讨伐异端,维护教会正统,维持教会在精神领域的垄断地位;三是发动和组织宗教战争,实现对外的武力扩张。此时的“普世”概念已经跨越了思想领域,成为教会的统治工具,服务于教会的各种政治、经济和军事的目的,因此也具有了纯粹神学之外的多重意涵。这种服务于多重目的的思想工具,也需要多种手段来维护,包括各种对内和对外的暴力手段,且往往以上帝之名行之。其中比较著名是用来处置异端的火刑柱,死于火刑柱的不仅有所谓女巫,还有民族英雄和近代科学的先驱。对上帝的信仰是唯一必要的合法性依据,足以证明用暴力的手段来传播信仰、处置异端的方式是合理的。在此基础上逻辑延伸的结果是,对那些没有皈依基督的异教徒使用暴力手段,并不违背正义的要求,也无需受到道德审判。

中世纪之后,罗马天主教会的地位不断受到动摇,世俗君主的壮大和欧洲民族国家的发展瓦解了天主教会的政治权力,新教改革和启蒙运动则完结了罗马教会在思想领域的垄断地位。但是,教会垄断地位的终结并不意味着其思想传统的灰飞烟灭,恰恰相反,新教改革者和启蒙思想家以不同的方式继承了基督教世界观。无论新教改革者还是启蒙思想家都是虔诚的信仰者,因此他们猛烈抨击的是罗马天主教会所鼓吹的、掺杂了太多尘世利益的“正统”神学观念,恢复基督教信仰本身的独立地位,他们的活动也是在致力于颠覆罗马教会的思想钳制与世俗统治,而不是要彻底抛弃基督教信仰本身,也从未否定过基督教信仰的“普世性”。

在近代早期,世俗化的进程刚刚起步,宗教在社会生活中仍然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早期的宗教改革者虽然批判天主教会,但是,仍然强力捍卫基督教信仰在社会中的主导地位,并基本上继承了罗马教会使用暴力维持其思想统治地位的做法。新教改革的两个关键人物之一,加尔文,在法国遭到天主教势力的迫害,被迫逃亡日内瓦,但当他在掌权之后,他采取了与天主教会别无二致的手段,迫害那些敢于批评他以及持有不同意见的人,他曾亲自判处60多人死刑。面对加尔文的高压统治,卡斯特里奥撰写了《论异端》,开启了与加尔文的论战。日后,秉持人文精神的奥地利作家斯·茨威格在《异端的权利》一书中详细回顾了这段历史。可见,新教改革并没有终结用暴力或武力来维护“普世”基督教信仰的历史,随着地理大发现和基督教在全球范围的扩张,原本局限在欧洲及其周边地区的以宗教为名的战争,在世界范围内以不同的方式继续,而且,宗教信仰还为欧洲人在海外的殖民扩张提供了合法性依据。

世俗化进程和“普世主义”的演化

新教改革之后,启蒙思想家以另一种截然不同的方式传承着“普世主义”。启蒙运动中的很多思想家也是虔诚的基督徒,他们穷毕生之力去寻找及证明真正的信仰,并试图发现由上帝所设定的、隐藏在自然界和人类历史中的“普遍法则”。例如,孟德斯鸠探索“法的精神”的初衷是为了寻找适用于人类社会的普遍规律,其研究的目的不是为了理解各国法律体系之间的差异及之所以如此的原因,而是为了寻找能“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一般规律和普遍原则,这些“普世”的法律正是各种千差万别的法律制度的基础,正如他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所言:“我看见了:个别的情况是服从这些原则的,仿佛是由原则引申而出的;所有各国的历史都不过是由这些原则而来的结果;每一个个别的法律都和另一个法律联系着,或是依赖于一个更具有一般性的法律。”

随着启蒙运动的展开,理性以及以理性为基础的进步观念逐渐替代了基督教的信仰体系,成为欧洲文化的核心内容。在中世纪,人在此岸,上帝在彼岸;而启蒙运动之后,在以理性为基础的信仰体系替代了基督教的信仰体系之后,人在此岸,真理在彼岸。卡尔·贝克尔曾经十分形象地描写了启蒙运动与基督教传统之间的继承关系:启蒙时代的哲学家们把上帝从前门赶了出去,又从后门把他请了进来。

启蒙运动在欧洲大陆蓬勃发展时,恰逢欧洲人开始在全球的殖民扩张。在面对世界上各种不同的文明、信仰体系、制度模式和生活方式时,欧洲人需要重新认识自己的文明,重新确定欧洲人的身份认同,而理性和以理性为基础的进步观念自然而然地替代了基督教信仰,成为欧洲认同的基础,成为欧洲人界定“自己”和“他人”的一个标准,并进而成为“欧洲中心论”的一个主要理论依据。在此过程中,“普世”和“普世主义”这两个宗教的概念也在世俗化的过程中改头换面,被吸纳进新的理论体系。中世纪时,基督教的信仰是“普世”的,在“理性时代”,理性及建基于理性的种种规则是“普世”的,这就是“普世价值”的由来。对于西方世界来说,使用各种方式在全球的各个角落捍卫、传播和推广“普世价值”是一种使命。正如中世纪“普世”和“普世主义”这些概念变成教会手中的思想工具、服务于教会的各种世俗利益一样,“普世价值”也无法避免成为西方国家手中的思想工具,服务于它们的多种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利益。

随着历史的发展,“普世价值”也与时俱进,其内涵已经与启蒙时代有了很大不同,但是,当前西方国家所倡导的“普世价值”仍然是以西方国家的历史经验为基础,这一点并没有随着历史的发展而改观。沃勒斯坦总结了西方国家中关于“普世价值”的讨论的几个要点:第一,西方国家的政策是捍卫“普世价值”的,即民主和人权;第二,面对“文明的冲突”,西方文明先天地具有优越性,因为这是唯一一种以“普世价值”为基础的文明;第三,强调市场经济和市场规律是“普遍适用”的一般规律,政府“别无选择”地需要按照市场规律来制定政策。显而易见,这些关于“普世价值”的论断其实并不是“普世”的,而是“欧洲”的或西方的(扩大了的欧洲)。“普世价值”中所蕴含的这个矛盾,正是西方国家所持有的双重标准的根源。

双重标准:世界体系中西方的困境

世界近代史也是一部欧洲文明扩张的历史。在欧洲文明与非欧洲文明大范围、深入地接触的过程中,欧洲人需要重新确定“自己”与“他人”的关系,以及世界舞台上欧洲文明的地位。地理大发现、科学技术的进步以及资本主义的发展推动欧洲在全球的扩张,因此,欧洲文明与其他文明之间的深度碰撞是欧洲人开启的,也是以欧洲文明的强势地位为前提的,这是“欧洲中心论”长盛不衰的历史条件。根据“欧洲中心论”,欧洲人是受到上帝眷顾的优等种族,他们的经济体系、政治制度和生活方式是以理性为基础的,是“普世”的。欧洲为世界各个民族设定了发展的方向,那些生活在亚洲、非洲和美洲的农业社会、原始部落和专制政府或迟或早都应该建立欧洲式的经济、政治和社会体系,接受欧洲的先进文化和生活方式。因此,欧洲是世界文明的“中心”,其他社会都是“边缘”,文明会从“中心”向“边缘”不断扩展。在殖民时代,这种理论成为论证欧洲宗主国在殖民地的种种暴行的理论依据,虽然这些暴行可能比欧洲人口中的“野蛮人”有过之而无不及。

沃勒斯坦为了展示“欧洲的普世主义”的内在矛盾,引用了16世纪西班牙美洲殖民地主教巴托洛梅·德·拉斯卡萨斯与胡安·吉恩斯·德塞普尔韦达之间关于“赐封制度”的辩论。在美洲殖民地的封地之中,被征服的土著印第安人成为奴隶,要在种植园和农庄中从事强制劳动。拉斯卡萨斯反对这种暴行,四处游说取消赐封制度,而德塞普尔韦达则强力为之辩护,撰书论证“对印第安人战争的正当理由”,主要有如下四点:第一,美洲印第安人野蛮、愚昧、残暴、智力低下、劣迹斑斑,理应由他人统治;第二,尽管美洲印地安人并不情愿,他们也必须套上西班牙人为他们准备的枷锁,这是对他们各种违背神圣自然法则的罪行的惩罚;第三,出于神圣自然法则所确定的责任,西班牙人有义务去统治美洲印第安人,以阻止更多的惨剧,防止他们对无辜者造成更大的伤害;第四,西班人的统治可以方便传教,使更多的美洲印地安人接受上帝的福音。

德塞普尔韦达的观点与现代的“保护的责任”是一脉相通的,其论证中所提到的问题直到今天仍然需要深度探究,即:谁、在何时有权力实施干预?应该以何种方式进行干预?在德塞普尔韦达、以及很多“欧洲中心论”的拥趸看来,只有被“普世价值”加持的西方国家、及“准西方国家”才可以合法地进行干预,而且可以合法地使用军事或其他暴力手段,因为只有西方国家的武力行动才以实现“普世价值”为目的。这正是种种双重标准的根源。

历史已经证明了“欧洲中心论”是没有出路的。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风起云涌的民族解放运动是一场亚非拉被压迫的民族争取独立与自决的运动,尽管无论在经济、军事等各个方面,这些弱小的民族都无法与西方列强抗衡,但是,它们最终赢得了政治独立,说明一种文明去征服或替代另一种文明是无法长久的,在一个世界性的体系之中,需要实现世界各个民族和文明之间的互相学习、互相尊重和共同繁荣。尽管,在西方世界内部许多知识精英和社会精英都不断地反思欧洲历史的得与失,但是“欧洲中心论”以及“西方中心论”的影响不仅继续存在,而且这一理论衍生出来的双重标准也造成了更为广泛的影响。

寻找不同文明共存的方式

“欧洲中心论”(或“西方中心论”)的困境提出了一个具有全球性意义的问题:如何在一个世界性的体系中实现多种文明的共存与共同繁荣?对于西方国家来说,这个问题更加尖锐,也更加迫切。回顾历史可以看出,西方列强的对外征服给广大发展中国家和地区造成了深重的灾难,同时也给西方文明带来了沉重打击,尤其是欧洲,两次世界大战的创伤至今依然可见。

在二战之后重建国际秩序的过程中,广大的非西方国家成为探索建立支持文明共存的国际秩序的积极力量。新中国成立之初,周恩来同志提出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立即得到了印度、缅甸的支持,并在日后得到民族解放运动中新独立的亚非拉国家的广泛拥护,逐渐成为一项得到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支持的国际关系准则。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主张,强调了文明之间和平共处、互相借鉴、共同发展的重要意义。不同文明之间的平等交流是非常重要的,不同文明之间的交流互动是推动人类历史发展的重要力量。

中国和欧洲的发展历史也证明了不同文明之间平等交流的重要意义。在启蒙运动时代,从中国传播到欧洲的思想为欧洲启蒙思想家提供了重要的思想资源和精神启迪。而在中国现代化的进程中,各个时代的政治家、思想家和改革者不断地学习来自欧洲文明的各种精华,并根据中国自身的历史文化和社会条件来创造性地应用这些精华,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塑造了“中国奇迹”。相比之下,冷战之后,西方中心论东山再起,从中东欧、苏联到非洲拉美的很多国家,全盘按照西方国家及其主导的国际机构开出的“药方”进行改革,不仅没有实现经济发展,还付出了沉重的社会代价。不同文明之间存在精神和追求上的“共同性”,同时也存在道路选择和方式选择上的“差异性”。抹杀差异、否定多样性的“普世性”是不平等的,也是行不通的;而在实践中形成的双重标准更是危害国际秩序的安全隐患。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以及互联网的普及,信息的传递极其快速便捷,各个不同文明之间接触、碰撞和融合的深度与广度都前所未有。而且,随着全球化的发展以及人口的流动,宗教信仰、文化等方面的差异不仅会带来国家之间的矛盾与冲突,而且可能带来社会内部的动荡。在这样的大环境之下,寻求多文明之间的共同繁荣不仅有助于维持国际和平,也有助于维护一国内部的秩序与稳定。因此,探索在互相尊重差异和特性的基础上实现共同繁荣的发展道路,是世界各国和各民族的共同责任,对西方各国来说更是严峻的挑战。显然,在西方国家中各种“西方中心论”的观念仍然盛行,继续认为包括欧洲在内的西方世界的发展历程是人类发展的唯一轨迹,一些国家甚至鼓吹“文明的冲突”,蓄意制造不同种族、文化和文明之间的对立,在国际事务中奉行双重标准、言行不一,这是与致力于世界和平、发展与稳定的种种努力背道而驰的。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研究所研究员)

【参考文献】

①[法]孟德斯鸠著、张雁深等译:《论法的精神》,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年。

②[美]卡尔·贝克尔著、何兆武译:《十八世纪哲学家的天城》,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

③张浚:《欧洲:疆域与认同的历史辨识》,《欧洲研究》,2005年第1期。

④Immanual Wallerstein, European Universalism, New York: The New Press, 2006.

责编/韩拓 美编/杨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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