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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和展现我国新型政党制度优势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四中全会把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把中国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为筑牢中国长治久安的制度根基,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第三部分第2条强调:“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建设,健全相互监督特别是中国共产党自觉接受监督、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实施专项监督等机制,完善民主党派中央直接向中共中央提出建议制度,完善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能方法,展现我国新型政党制度优势。”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符合中华民族一贯倡导的兼容并蓄、求同存异的传统文化。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成功实践,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和中国气派,彰显了中国智慧。这种政党制度以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为基本特征。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关系,不是西方式的“在朝党”和“在野党”、执政党和反对党之间的关系。这种新型政党制度与西方的两党制或多党制比较起来,具有极大的优势。我们必须充分“展现我国新型政党制度优势”,使世界各国了解、认识我国的新型政党制度,并认同这一制度,为世界政党政治发展提供有益借鉴。

充分发挥和“展现我国新型政党制度优势”,首先必须分析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的优势表现在哪些方面?笔者认为,主要有如下几方面: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优势之一:目标一致、凝心聚力

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各民主党派虽然成立时间不一,所代表的阶层或群体有差异,但都有共同的目标和利益,即民族复兴、国家富强、人民幸福。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奋斗目标完全一致,“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既是中国共产党的奋斗目标,也是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的奋斗目标。党的十八大以来,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思想共识达到新高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既是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也是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也更为一致,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最基本的奋斗目标。2018年3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中国民主同盟、中国致公党、无党派人士以及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四个界别的委员时强调,这种新型政党制度“新就新在它把各个政党和无党派人士紧密团结起来、为着共同目标而奋斗,有效避免了一党缺乏监督或者多党轮流坐庄、恶性竞争的弊端”,它“能够真实、广泛、持久代表和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全国各族各界根本利益,有效避免了旧式政党制度代表少数人、少数利益集团的弊端”。

党的十九大报告清晰擘画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时间表、路线图。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基础上,再奋斗15年,在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从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基础上,再奋斗15年,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这一奋斗目标获得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的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成为各民主党派的共同的奋斗目标。

新型政党制度有利于凝聚共识、统一思想、统一行动、集中力量办大事。执政党与参政党有效沟通、充分交流,寻求最大公约数,凝聚最大共识,发挥最大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这种制度可以“不断为事业发展凝聚人心、增添力量。”他还说:“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实践证明,建立新中国,建设新中国,开拓改革路,实现中国梦,都需要各党派团体和各界人士齐心努力。越是处于改革攻坚期,越需要汇集众智、增强合力;越是处于发展关键期,越需要凝聚人心、众志成城。”党的十八大以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等,都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协商下取得的共识。

西方式的多党制度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型政党制度不同,各党派的纲领、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均不相同,各党派都为自身的利益而恶性竞争、彼此争斗,甚至不考虑国家前途和人民的利益。有些国家由于各党派奋斗目标不同、代表的利益不同,冲突不断,甚至造成国家分裂、社会动荡、经济停滞、民不聊生。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优势之二:民主协商、集中智慧

中共与民主党派奋斗目标高度一致,是国家兴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基础。但是,在国家治理、发展方式等问题上如何广纳群言、集中民智、统一认识,如何使全国各党派齐心协力、步调一致?我国经过长期实践基础上形成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解决这些问题的重要方式,也是新型政党制度的重要优势之一。

新中国成立70年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深深植根于我国文化沃土,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全过程,在中国大地上茁壮成长。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为人民当家作主提供重要途径。随着其在国家治理中独特作用的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将日益彰显更大的优越性。

协商民主契合中国历史文化传统、适合当代国情和中国人的民族性,具有深厚的文化基础。中华文明具有天下为公、兼容并蓄、求同存异等优秀政治文化传统。这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提供了深厚文化土壤。协商民主的形式有多种,其中政党协商是最主要的协商民主形式。政党协商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基于共同的政治目标,通过会议协商、约谈协商、书面协商等形式,就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事务,在决策前和决策实施中进行协商。

协商民主是经过长期探索建立起来的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毛泽东同志在1944年撰写的《一九四五年的任务》报告中便强调:“共产党人必须和其他党派及无党派人士多商量,多座谈,多开会,务使打通隔阂,去掉误会,改正相互关系上的不良现象,以便协同进行政府工作与各项社会事业。”实践证明,协商民主行之有效,具有巨大的优越性。

其一,有利于推进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有利于整合各党派和各阶层意见、愿望和要求,有效克服决策中情况不明、自以为是的弊端,为科学决策提供更多的信息和更全面的视角。2014年9月21日上午,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时强调:“在人民内部各方面广泛商量的过程,就是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过程,就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就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过程,就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过程。这样做起来,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才能具有深厚基础,也才能凝聚起强大力量。”2018年3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会议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时也指出,我国的新型政党制度“新就新在它通过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安排集中各种意见和建议、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有效避免了旧式政党制度囿于党派利益、阶级利益、区域和集团利益决策施政导致社会撕裂的弊端”。

其二,有利于提升决策效率,国家大政方针的制定、国家治理的方式、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等需要高效决策,尤其是重大突发事件的时效性很强,一旦错过时间将会造成重大损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中共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在解决国内外重大问题方面,坚持民主集中制度,既征求各党派的意见,又能够统一领导、快速决策,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切实防止出现群龙无首、一盘散沙的现象;防止对重大问题久拖不决、延误最佳处理时机。而西方的多党竞争的运行机制决策迟缓,效率低下,处理问题反复拉锯,议而不决,决而难行。各党派都维护本党的利益,分歧与矛盾的公开化,互不相让,延误最佳决策时机和处理问题的方式,往往造成国家和人民的重大损失。

其三,可以避免犯重大的原则性错误。协商民主制度鼓励和支持民主党派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并勇于坚持正确的意见, 做中国共产党的诤友。同一个问题,各党派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不同的看法,各党派的意见可以相互补充,即使是完全相反也可加深对问题的认识,这样才能给决策部门提供一个较全面、较系统、较科学的依据。邓小平同志指出:“对于我们党来说,更加需要听取来自各个方面包括各民主党派的不同意见……以利于集思广益,取长补短,克服缺点,减少错误。”并说:“一部分人出主意不如大家出主意。共产党总是从一个角度看问题,民主党派就可以从另一个角度看问题,出主意。这样,反映的问题更多,处理问题会更全面,对下决心会更有利,制定的方针政策会比较恰当,即使发生了问题也比较容易纠正。”2013年9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参加省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讲话指出:“小问题没人提醒,大问题无人批评,以致酿成大错,正所谓‘千人之诺诺,不如一士之谔谔’啊!”(原典出自司马迁《史记·商君列传》)大意是说,一千个人说恭维话,不如一个人说真话有价值;这就好比一千张羊皮抵不上一只狐狸腋下的皮毛珍贵一样;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大多是知识分子,其中有不少是各方面专家学者,对相关问题有较深入的研究,有自己的独到见解。协商民主强调广纳群言,集中民智,中共在与各党派代表人士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形成更加合理、更加完善的解决方案,可以有效防止决策失误。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优势之三:互相监督、廉洁政治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是1956年毛泽东同志在《论十大关系》中首先提出的,党的八大将它规定为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合作的方针。党的十二大把“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八字方针,发展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十六字方针。

“互相监督”既包括民主党派对中国共产党的监督, 又包括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监督。互相监督的重点是民主党派对共产党的监督。毛泽东同志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强调:“所谓互相监督,当然不是单方面的,共产党可以监督民主党派,民主党派也可以监督共产党。为什么要让民主党派监督共产党呢?这是因为一个党同一个人一样,耳边很需要听到不同的声音。”周恩来同志也指出:“我们一旦取得了全国政权,就带来一个危险……这个问题怎么解决,最好的办法是有人监督。当然,共产党员首先要党的监督,可是整个党的工作,也还要其他党派来监督。”

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的互相监督是政党之间的民主监督,是政党合作间的互相监督,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互相监督是建立在政治目标和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的监督。其根本目的在于保证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顺利实施,建立勤政廉洁的工作机制。也就是说它不是法律监督和行政监督,而是有制度保障的民主监督。其基本方式是提建议、提意见、作批评等。

互相监督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一是有利于防止腐败。腐败是困扰国际政坛的毒瘤,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没有监督的党派绝少有生命力。如何防止腐败,各国有不同的措施。执政党与参政党“互相监督”是中国防止腐败的措施之一。二是有利于提高执政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互相监督,有利于改善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利于加强参政党建设。”邓小平同志曾指出:“对中国来说,谁有资格犯大错误?就是中国共产党。犯了错误影响也最大。因此,我们党应特别警惕。宪法规定了党的领导,党要领导得好,就要不断地克服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就要受监督,就要扩大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

当前,共产党中“一些党员干部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思想作风不端正、工作作风不扎实、脱离群众等问题比较突出;一些党的基层组织软弱涣散,一些党员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腐败现象在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还比较严重。”“这些党外的民主人士,能够对于我们党提供一种单靠党员所不容易提供的监督,能够发现我们工作中的一些我们所没有发现的错误和缺点,能够对于我们的工作作出有益的帮助。” 2017年1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党外人士共迎新春时讲话强调:“‘虚心公听,言无逆逊,唯是之从。’这是执政党应有的胸襟。‘凡议国事,惟论是非,不徇好恶。’这是参政党应有的担当。”由于民主党派与共产党在性质、特点和社会基础等方面的差异,民主党派的监督对共产党来说是来自不同政党的“异体监督”,具有自身独特的视角,所提的意见是单靠共产党的党员难以提供的,有助于及时地发现和纠正党在领导工作中的偏差和失误,完善各项政策。

我国的政党监督的动机和目的不是以夺取政权为目的,而是为了维护执政党地位,加强和改善中共领导,促进和改善政府工作,这就从根本上克服了西方政党之间的那种互相轻轧的弊端,保证了广泛民主和集中统一以及政治运行的高效率。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优势之四:长期共存、共同参政

长期共存、共同参政也是新型政党制度的优势之一。“长期共存”的思想是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整个历史阶段与民主党派长期共存的战略思想。早在1941年11月6日,毛泽东同志在《在陕甘宁边区参议会的演说》中便强调:“共产党的这个同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的原则,是固定不移的,是永远不变的。” 1956年4月,毛泽东同志在《论十大关系》一文中指出:“究竟是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现在看来,恐怕是几个党好。不但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可以如此,就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1957年2月,毛泽东同志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再次强调:“共产党同民主党长期并存,这是我们的愿望,也是我们的方针。”并说“长期共存的思想已经存在很久了。到去年,社会主义制度已基本建立,这些口号就明确地提出来了”。周恩来同志指出:“我们党的寿命有多长,民主党派的寿命就有多长,一直共存到将来社会的发展不需要政党的时候为止。”1956年,邓小平同志在《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中指出:“我们党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合作是长期的,这一个方针是早已确定了的。从抗日战争时期开始,我们党就实行了同党外民主人士合作的方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我们同各个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的民主人士的合作,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十多年的经验证明,这种合作对于我们党的事业,是有益而无害的。”在1982年9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词》中也强调:“我国各民主党派在民主革命时期同我们党共同奋斗,在社会主义时期同我们党一道前进,一道经受考验。在今后的建设中,我们党还要同所有的爱国民主党派和爱国民主人士长期合作。”

民主党派代表人士共同参政是新型政党制度的重大优势之一。每一个民主党派都有代表在各级政府部门中担任重要职务,在国家治理和国家建设中发挥作用。早在1938年,毛泽东同志在《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一文中便说:“在一切有愿意和我们合作的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存在的地方,共产党员必须采取和他们一道商量问题和一道工作的态度。那种独断专行,把同盟者置之不理的态度,是不对的。一个好的共产党员,必须善于照顾全局,善于照顾多数,并善于和同盟者一道工作。”1942年在《关于共产党员与党外人员的关系》一文也指出:“共产党员必须与党外人员实行民主合作,倾听党外人员的意见,和他们一起,共同商量问题与决定问题,共同遵守少数服从多数、局部服从全体、下级服从上级的民主集中制,并须使党外人士有职有权,敢于说话,敢于负责。” 1944年12月在《一九四五年的任务》的报告中也强调:“凡参加人民代表会议(参议会)工作、政府工作及社会工作的一切人员,不问属何党派,或无党无派,应该一律被尊重,应该一律有职有权。”

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同志仍多次强调多党合作的重要性,1957年1月在《在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民主党派保留下来,长期共存,对它的成员给予安排。”1957年2月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强调:西方的两党制,“这一党在台上,那一党在台下。但是这种所谓两党制不过是维护资产阶级专政的一种方法,它绝不能保障劳动人民的自由权利。”

新型的政党制度与西方的政党制度不同,中国的“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不是在野党,更不是反对党。”这种机制与西方的多党制有本质上的差异。西方的执政党和在野党或反对党相互对立,相互攻击,不利于国家治理和发展,也不利于社会稳定。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3月4日在看望部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全国政协委员时强调:“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伟大政治创造,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

总的来说,我国的“新型政党制度”,与世界上不同形式的政党制度相比,具有无法比拟的制度优势,它是“中国经验” “中国方案” “中国智慧”在政党制度方面的体现。有利于克服“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周期律。因此,我们不仅要继承和完善这一制度,而且必须充分展现这一制度的优势,使世界各国了解认识并认同中国这一新型政党制度的优越性。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从中国土壤中孕育出来,符合中华民族一贯倡导的兼容并蓄、求同存异的传统文化。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成功实践,以其鲜明的中国特色和中国气派,彰显了中国智慧。我国的新型政党制度以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为基本特征,为世界政党政治发展提供了有益借鉴。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国务院参事,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

[责任编辑:张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