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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持续助力律师参与法治扶贫

核心提示: 当前,律师参与法治扶贫已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扶贫动力不足、扶贫范围过窄、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为进一步提高律师参与法治扶贫的服务质量,保障扶真贫、真扶贫,应当从律师发力、律所助力、律协激励三个维度进行优化,形成律师-律所-律协“三位一体”的协作机制。

【摘要】当前,律师参与法治扶贫已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扶贫动力不足、扶贫范围过窄、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为进一步提高律师参与法治扶贫的服务质量,保障扶真贫、真扶贫,应当从律师发力、律所助力、律协激励三个维度进行优化,形成律师-律所-律协“三位一体”的协作机制。

【关键词】法治扶贫 律师 精准扶贫 【中图分类号】D926.5 【文献标识码】A

2019年4月,司法部办公厅下达《关于开展律师助力脱贫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律师在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论证、法律顾问、诉讼代理等方面职能作用,为贫困地区和困难群众提供精准普惠、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应有贡献”。基于此,进一提高法治扶贫认识,厘清律师参与法治扶贫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无疑具有理论和实践上的重要意义。

律师参与法治扶贫有利于促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维护乡村和谐稳定以及重塑律师职业形象

律师、检察官与法官同为法律职业成员,是国家法治建设的中坚力量。其中,律师作为向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与检察官、法官最大的区别在于律师不是公职人员,其主要职责是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而司法人员还需兼顾和权衡其他利益。律师职业的特殊性决定其助力法治扶贫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有利于促进基层治理法治化。贫困山区由于地势偏僻,信息相对闭塞,村民的生活方式、思维习惯等依然存在因循守旧的问题,离现代法治思维还有一段距离。同时,基层政权在扶贫资金管理、招商引资等方面也存在法律盲区。通过律师“送法”下乡,为协助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基层政府管理以及乡村经济发展等各方面注入法治元素,从而促进基层治理的法治化、现代化。

有利于维护乡村和谐稳定。在实践中,村民在继承、土地承包经营、建筑物相邻权等领域纠纷不断,由于缺乏科学的纠纷解决机制,陷入纠纷的村民常使用暴力或者其他不理性方式解决冲突,影响乡村和谐稳定。另外,在外出务工人员权益保护、发展本土乡村旅游等方面也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通过律师法律宣讲、主持调解、案件代理援助等方式,让生活问题法律化,法律问题诉讼化,无疑对保障乡村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有利于重塑律师职业形象。我国古代历史上对律师的评价不高,而且封建社会统治者还曾出台各种措施压制律师行业的发展。当前,有些老百姓错误的认为“请律师没什么用”“请律师打官司时间太长,又不一定能解决问题”等,这些不客观的认识很大程度上是由老百姓对律师形象的误解所致。因此,律师深入基层进行法治精准扶贫,不仅可为老百姓排忧解难,更有利于重塑律师职业形象,提升群众对律师的社会认同感。

律师参与法治扶贫存在动力不足、范围过窄、效益和质量不高等主要问题

当前律师在参与法治扶贫过程中,还存在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律师参与法治扶贫的动力不足。在调研中发现,大部分需要法律扶贫的贫困乡镇都是山高路远的偏僻地带,条件比较艰苦,有些地方出行、食宿、办公等都相对不便。同时,当前财政对律师的补助也非常有限。作为职业律师,不像司法工作者那样有稳定的国家工资和福利,在缺乏激励机制的情况下,必然难以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这种几乎无直接经济回报的扶贫项目。

二是律师参与法治扶贫的范围过窄。在当前法治扶贫的范围方面,有待于从广度上拓展,不能囿于简单的法律宣讲、向县政府及村委会提供法律意见、为村民偶尔解答法律咨询或是对极个别的民间纠纷进行法律援助代理。实际上,诸如留守儿童的权益保护、村级小学教师的法律意识培养、邻里纠纷潜在的法律冲突、农村大学生入学及就业指导等方面还存在一定法治扶贫盲区。

三是律师参与法治扶贫的质量不高。不可否认的是,律师参与法治扶贫虽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有一些贫困地区村民先天教育缺乏以及法律意识淡薄,法治扶贫的成效堪忧。在调研中就了解到,一些律师事务所仅囿于签一份法律帮扶协议、偶尔办一场讲座、送几本图书、见几次村民或者做一次援助代理,然后“拍照打卡”,而后续跟踪、法律服务效果质量等往往被忽略了。因此,进一步提高法治扶贫的效益和质量具有重要性和紧迫性。

助力律师参与法治扶贫可从律师发力、律所助力、律协激励三个维度进行优化,形成律师-律所-律协“三位一体”的协作机制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律师法治扶贫效果好不好,老百姓心中自然有一杆秤。律师在参与法治扶贫行动中应当落实“扶真贫,真扶贫”,杜绝“拍照打卡式”法治扶贫,用法律知识、法律思维、法律武器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首先,律师发力,充分发挥律师主观能动性。虽然律师、律所、律师协会均可作为扶贫的主体,但真正深入基层一线扶贫的是每一位律师个体。调动律师的主观能动性,激发律师发力、发好力具有关键性作用。那么律师该如何发好力呢?可从三条路径着手:一是充分利用大数据,掌握农村法治扶贫的重点、难点。律师可通过司法行政部门掌握的本地区司法调解情况、中国裁判文书网案例判决情况、当地乡政府经济发展报告等资源准确把握扶贫地区存在的法律需求和法律服务困境,从而做到有的放矢,做到“扶真贫”。二是全面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在法律宣传上实现多媒体、可视化,如定期向村民推送庭审直播、农村法律纠纷纪录片等;在对接沟通上,实现律师与扶贫对象沟通零距离,如律师可组建各村委会微信群,让其成为时刻在线的法律顾问。三是律师建立法律扶贫跟踪回访机制,确保扶贫政策落实到位。

其次,律所助力,为律师解除后顾之忧。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工作单位,也是律师的工作平台。没有律师事务所的支持,律师难以解除后顾之忧。毕竟在扶贫期间律师同样面临养家糊口的现实问题。因此,律师事务所应当在资金和人员两个方面给予律师支持:一方面,减轻律师财务压力。可通过提供劳务交通补贴、降低向律师收取的案件管理费比例等措施减轻律师的财务负担。另一方面,科学合理地配备合理的律师梯队。有很多地方的律师事务所,法治扶贫只派驻实习律师,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毕竟实习律师在资质、经验上有所欠缺。因此,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可尝试建立资深律师-执业律师-实习律师三种不同梯队,老中青相互配合、相互协作的团队模式,最大限度发挥团对协作的力量。

最后,律协激励,增强律师扶贫荣誉感。律师协会作为律师行业的自律组织,不仅肩负有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而且具有总结交流律师扶贫经验,对律师、律所进行考核奖励的重要职责。基于此,各级律师协会应当建立健全考核和激励机制,专门针对律师参与法治扶贫的履职情况进行指导、激励和帮扶。特别需要重视的是,律师协会应当充分利用资源,最大限度增强律师的归属感、荣誉感。要知道惩戒只能让律师遵守底线、不去触碰红线,只有荣誉感才能激发律师的归属感和想象力,进而提高律师在法律服务方面的创造性和积极性。

作为一名律师,应当转变思想认识,进一步厘清法治扶贫的认识误区。认识清,则道路宽。律师深入基层“送法”下乡如雪中送炭,帮助别人,又成就自己。我们相信通过建立健全律师-律所-律协“三位一体”的协作机制,借助政府主导的城乡居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平台,律师参与农村法治扶贫必将取得瞩目成绩。农村有一片广阔的法律需求天地,律师参与法治扶贫将大有可为。

(作者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贵州财经大学讲师)

【参考文献】

①唐任伍:《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阐释》,《人民论坛》,2015年第30期。

责编/谢帅 美编/王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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